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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番外:我的冷面帥保鑣

  我和玉哥哥初次相遇是在燕子來築巢的季節。

  那年,我才五歲多,還是個懵懂天真的小女孩,鎮日就在家裡那棟大大的宅院瘋玩著,之後趁著保姆和家庭教師一時大意,將領地擴張到了戶外的庭園,甚至連傭人居住的那一片矮屋區也成了我探索的樂園。

  我穿著蕾絲小洋裝,紮著兩條可愛的馬尾,蘋果般的臉蛋粉紅粉紅的,表面上看著就像個小天使,其實是個淘氣的小惡魔,所到之處,災難不斷,但即便是這樣的我,對小動物還是有種天生的愛憐。

  某個夏日的午後,我在一間矮屋窗邊的廊簷下發現一個鳥窩,而不遠處的草地上,有一隻撲跌在地的小燕子。

  小燕子瘦瘦弱弱的,似乎是翅膀受了傷,飛不起來,我正要將她抱起,一道清朗的嗓音阻止了我。

  「小心!別弄痛它了!」

  我愣了愣,轉頭望向窗邊,那裡正探出一張五官端正的臉龐,比我大了好幾歲,已經是個小少年了。

  那便是我和玉哥哥的初次相見,我盯著他,小嘴唇傻乎乎地張開著——好一個清俊的少年啊,比爸爸買給我的那些歐洲陶瓷娃娃都漂亮。

  只可惜,那時候少年因傷坐在輪椅上,而且已經坐了兩、三年,幾乎要放棄再重新站起來的希望。

  我們一起救了小燕子,為它上藥包紮,接著又一起守在窗邊,看著燕爸爸燕媽媽叼著食物回來喂巢裡的小燕子,有時又嚴厲地在一旁叫喚著,鼓勵著幼鳥學會振翅離巢。

  那段日子,我過得很快樂,雖然玉哥哥相當沉默寡言,總是我嘰嘰喳喳地說了一大串,他才偶爾回上兩、三句話,可我很喜歡聽他說話,他的聲音比國樂老師教我彈的琵琶還好聽,他在不經意間凝望窗外的眼神令我有點小揪心。

  後來我才明白,那樣的眼神叫憂鬱。

  到了燕子隨著群體往南飛的時候,我和玉哥哥幾乎已經是形影不離了,當然,是我單方面纏著他居多,直到有一天,總是在空中飛來飛去到處談生意的爸爸回來,帶來了一個我不認識的新媽媽,我和玉哥哥的友誼才被迫結束。

  因為玉哥哥其實是家裡一個廚娘的兒子,新媽媽覺得我跟傭人的孩子混在一起,有失身為千金大小姐的格調,而爸爸雖然疼我,但他工作忙碌,將教養我的責任都交給了新媽媽,所以我只能與新媽媽達成協議,同意她將玉哥哥母子趕出我們家,可是要給他們很多很多錢,讓玉哥哥能夠有機會治好他的腳。

  再見到玉哥哥那年,我十七歲,已是個叛逆的少女,而且早已淡忘了那個曾為我孩童時期帶來許多歡樂的玉哥哥。

  那時候的我很孤單,新媽媽為爸爸生了兩個弟弟,對爸爸來說,他們才是有一天能夠繼承他帝國的接班人,而我只要負責吃喝玩樂,將來找個能對家裡事業有幫助的對象嫁出去就好。

  其實我挺喜歡兩個弟弟的,但有時候看著他們一家四口和樂融融的畫面,我會覺得自己像是個局外人,而且我也清楚,新媽媽表面上對我溫柔和藹,心裡卻巴不得我別在她面前礙眼,更別想以後能和弟弟們分家產。

  少女時代,我的生活就是上學、蹺課,和一干與我同樣有錢卻寂寞的富家子弟鬼混,我學會了偷偷抽煙、喝酒,每個週末假期都有各種新奇有趣的Party等著我這個眾人口中的公主駕到。

  既然是個公主,裙下自然有一班仰慕我的臣子,他們個個想追求我,我卻是不屑一顧。

  也許是我的驕傲與任性終於惹惱了那班臣子吧,他們聯合起來將我拐到一間酒吧,開了間包廂狂歡,然後在酒裡對我下藥。

  是玉哥哥及時救了我。

  當時,他初入警隊,隨著長官出來臨檢,卻不料抓到了我這個放蕩的小丫頭。我還記得,他對我做筆錄的時候,臉色好難看啊,一直板著張死人臉,枉費他長得那麼好看,比電視上那些演藝圈所謂的小鮮肉都還要出色。

  最悲劇的是,他認出了我,我卻沒認出他,這也間接造成之後我過了一段很是水深火熱的生活。

  由於那天警方前來酒吧臨檢的數分鐘前,隔壁包廂恰巧發生了一件兇殺案,而據說當時喝了藥酒,整個人迷迷糊糊的我,是唯一目擊到兇手的人。

  其實我根本不記得兇手長什麼模樣了,只隱約記得他與我擦身而過時,身上有股奇異的味道,脖子上有一道明顯的疤痕,可顯然那名兇手並不這麼認為,他為了殺我滅口,在我身上製造了幾次危機,都是玉哥哥為我化險為夷。

  玉哥哥身手俐落,曾在美國受過特訓,又是業餘搏擊及射擊比賽的冠軍,所以警方特意派他來保護我,他成了我的專用保鑣,也成了我眼中限制我自由的敵人。

  我的一舉一動、上學出行的路線、在家的起居作息,全都成了他管制的項目,而且他對我超凶,從來就沒有過好臉色,語氣總是清冷,對我說話時,每一句從來不超過十個字,我個人認為,他就是瞧不起我,就是鄙夷我粗俗又沒教養,不像個大家閨秀。

  在他眼裡,我就是個又蠢又壞的女孩吧,所以才會被一群小夥子騙了吃迷藥,差點就因此失去貞操……不對,他肯定認為我早就不是處女了!

  我很生氣,非常生氣,而他每救我一次,每在危急中保護我一回,我就更覺得自己的臉蛋被打得劈啪響,痛得我只想齜牙咧嘴,化身為一隻小野貓,對這個討厭的傢伙張牙舞爪,撕破他一本正經的表情。

  討厭、討厭、討厭!

  為了趕走這討厭的傢伙,我使出了各種花招,明知他不喜歡我不乖,我就刻意化濃妝,穿超短的迷你裙,在他面前露出白嫩嫩的大腿,逼得他為了保護我,必須時時刻刻放在我身上的視線不得不暫時移開,耳根還泛上可疑的紅色。

  原來他會害羞啊!

  我看出他的不自在,更得意了,有一回還故意洗澡洗到一半,裹著浴巾尖叫地跑出來,害他以為我遇上了什麼危險,抱著我滾到床下躲著,最後才驚覺是一場鬧劇。

  我指控他對我性騷擾,新媽媽懶得理我,爸爸更斷定我是無理取鬧,因為從監視器錄下的影像證明,他對我的所有肢體接觸都只是情急之下必須得做的動作。

  見爸爸很欣賞玉哥哥,我更加氣得跳腳了,日日夜夜祈禱著警方早一天抓到凶嫌,我好能脫離這般備受束縛的苦日子。

  我的祈禱生效了,兇手被逮到了,也認罪了,我終於能擺脫這個不苟言笑的男人。

  那天,是我十八歲的生日,也是我親媽媽的忌日。

  每年的這一天,都是我最難受的一天,家裡會為兩個弟弟過生日,但我的生日從來沒有人會記得,或許也是有意的遺忘,因為誰都不想在這一天回想起不好的記憶。

  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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