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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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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顆過期的布丁 因為太久沒寫周記了,所以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書展(吼!很想講,不讓我講我會受不了!),第二部分才是關於《老公可回收》。 話說書展地點在臺北,以我的懶散個性,不太想搭N小時的車上去,還要人擠人,不過在去年十一月時發生了一件慘絕人寰的事! 金小吉曾說過,本人的另類烏鴉嘴很神,幾年前有一套我超愛的奇幻小說絕版了,授權發售中文版的出版社關門大吉,當時我就有一股衝動想上網路拍賣購買,可是心裡一直有個聲音告訴我—— 千萬別買,因為你一買,它一定會再版! 於是我就這麼懷抱著怨念,一等再等,等了近一年之久,終於在去年十一月時我忍不住了,直接在網路上標下那一套夢幻的絕版書…… 慘劇因此發生,另一家出版社十二月宣佈再版,國際書展首賣。(天啊!這是什麼世界?那個什麼學測的火星文「orz」根本不是這樣用的!orz就是形容我當時的心情……無力地看著網頁,嘴角顫抖……) 好吧!幸虧那套小說分為編年史和傳奇兩部分,我只買了傳奇,當下書展首賣的那套就像有著致命的吸引力一般在對我招手。 今年書展各家出版社真是使出渾身解數,閃光彈一枚又一枚(個人覺得言情界最閃的真的是咱們小馬家,那個陣容閃到我的墨鏡被射穿了XD),我想好吧!就上去見識見識,反正臺北101落成後,本姑娘也還沒去瞻仰過。 當下就在MSN上廣召各路英雄好漢,徵召書展團,並且興奮的計畫這一趟臺北行。 我只能說,計畫趕不上變化,變化趕不上老化,這種前車之鑒其實不遠。 去年和友人去墾丁玩時,還很樂的把行程塞得滿滿滿,以為自己勇壯如當年,半夜三點騎小綿羊到學校,搭遊覽車去花蓮,還在車上唱整晚的卡拉0K(其實我們是怕司機睡著XD),天亮時立刻下水泛舟,友人相約搭夜車下屏東,天亮到墾丁立刻遊玩,結果是當天困到連玩時都覺得上眼皮跟下眼皮如膠似漆…… 反正三天的臺北行,除了周日,每一天都把參觀書展擺晚上,結果每次去時都覺得自己已經變成人幹。 我有去咱們小馬家的攤位說(害羞),為了搬某大人的套書連去了兩天,不過因為實在是累到面有菜色了,真怕一開口就要求找個地方先讓我躺平(那種人朝滾滾的擁擠程度,我想非常有困難目)。 對了,跟布丁有什麼關係?因為上臺北前一天晚上肚子餓,搜刮了冰箱的布丁來吃,其實吃時有覺得一點點不對勁,吃完後才發現……(如標題)所以那天晚上都在跑廁所,隔天搭車就很慘了…… 關於書展還得提起一件事,就是感謝某路人帥哥贈送的通行證……(友人插話:「你到底想講幾次啊?」)真是撫慰了我那因為吃了一顆過期布丁而變得慘澹悲淒的心情。 好了,該來談談《老公可回收》了,因為涉及劇情,各位不妨看完書再回過頭來看這一段。 關於男女王角,寫的時候有點猶豫,畢竟理性告訴我,如果你真的很愛一個人,有可能花七年的時間當縮頭烏龜,不去處理已經懸空了的婚姻關係嗎? 男主角的理由我幾乎沒怎麼遲疑就定案了,畢竟一個曾經讓眾人認定前途大好的天之驕子,卻在一夕之間因為時勢所有光芒消失,站在男主角的立場,我相信他會做那樣的選擇,想要放手讓她遇到更好的男人,卻又無法真的割捨…… 麻煩的是女主角,要說服讀者甚至是說服我自己就花了許多時間。 其實我身邊真的有那種膽小到讓人抓狂的人。學校規定繳交的文件因為不敢自己去交而拖了半學期,最後被記警告;可是我不得不說,這樣的人要我把她寫成女主角,連我自己都不太爽快。 身為作者,我只能把討厭的那一部分抽離,重新塑造一個一樣很膽小,但不至於讓人討厭的女主角(我想,其實討不討厭多少和性格有關,我自己就很討厭寫任性的女主角,但還是寫了《失眠睡美人》的楚玉人這個角色)。 關於最後的結局,我自己覺得有點趕,不過畢竟是一個系列的首部曲,我想先把整個舞臺和背景做最基本也最扼要的交代,讓接下來的故事把這個系列構築得更圓滿。 情人永久保固,下回給的保證書是啥咧?有沒有人希望自己的情人很「耐操、耐用的」?哈哈哈…… 寫到這裡打住,下回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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