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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你不是不關心我,只是不善表達,這個可以經由學習而改變。她是真的對我漠不關心,至少不是經常關心。在她的說法是不想給我壓力,尊重我是獨立的個體,結了婚一樣可以無拘無束。在我的感覺就是結了婚我依然沒有家,我是個戀家的男人,她沒有給我『家』的感覺。我們住在一起卻各過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你的意思是以後我要黏你緊一點?」

  「不必等以後了,現在就可以開始。不過,你不要黏得太緊,要有點黏又不會太黏,你有天分,我相信你會拿捏得很好。」他又拍了下我的腦袋,像師父拍徒弟似的。這種親昵方式他喜歡,我不喜歡。

  上星期我第二次陪他過生日。我們又去了「維洛妮卡」,依舊沒有蛋糕蠟燭,只有兩杯名稱聳動的私房酒。

  「今天到底是你幾歲生日?」訂婚前我媽他們都問得很清楚了,一直搞不清楚的人是我。

  「幾歲啊?」他搔著頭。「現在的我離三十比較近,再過兩年就離四十比較近。」

  算了,我明年再問他吧!

  我總說是他硬拉我進游泳池裡,他卻堅稱是我自己跳進池子裡找他的。是什麼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經在游泳池裡了,而且沒有滅頂。

  在他的細心呵護、耐心教導之下,原本學習意願低落的我,已經會游泳了。我想他會使我愈來愈進步。而我,每天都在求進步,為他我永遠的教練。

  所以,兩個答錄機理只剩我們偶爾對彼此的抱怨。聽過留言之後便會自我反省,檢討改進。

  我曾在閒談之間告訴過阿娉,自己和高捷思的特有溝通管道,問她覺不覺得我們倆是「創意溫馨又感性」,她卻恥笑我們是「一對高級神經病」。無妨,我們自己高興就好。

  有了獨門溝通方法,高捷思和我幾乎不再有面對面的爭執,只除了現在「我說這件湖綠色的好看,為什麼不要呢?」高捷思難得卯上我,看樣子他打算堅持到底。

  我暗忖著阿娉說得果然不差,她告訴我快結婚時,兩人就會開始有爭執,而且通常只是為了婚禮上一些很瑣碎的事,我和高捷思現在就是。

  他陪我在婚紗攝影公司挑禮服,堅持要我試穿一件湖綠色無袖的高領禮服,他說我的手臂很漂亮,適合全露。

  「不要啦!一件白紗禮服加上一件送客時穿的旗袍已經夠了。」我儘量用撒嬌的口吻對他說話,希望他饒了我,別再堅持。

  他早帶我去訂做了一件及地旗袍,我決定採用銀白色真絲料時,他已頗有微詞,說我還在「遠離非洲」。

  「敬酒的時候,總該換一件吧?」他又說。

  當然啦!他已經結過一次婚,這些細節自是比我清楚,哪像我,一點經驗也沒有,每回喝喜酒時我觀察來賓多過觀察新娘子。不過,我當阿娉和公主的伴娘時,發現她們真的換了不少件禮服耶,唉不累嗎?

  「又在發什麼呆啊?試不試穿?你說。」我的教練在軟軟地恐嚇我。

  「對啦!小姐,一般新娘子都會先換一件禮服再向來賓敬酒,你先生很有眼光,他選的這件禮服款式簡單卻很有味道,也襯你的膚色。你就試穿一下讓先生看看嘛!」婚紗店的接待小姐在一旁添油加醋,發燒推薦。

  「好吧。」我人單勢孤,寡不敵眾。

  我走出更衣室時,高捷思看得目瞪口呆。

  「你要是不穿這一件,一定會後悔。」他終於吞了口唾沫,說了句話。

  「好漂亮哦!小姐,你穿很合身耶!連修改都免了。」接待小姐眉開眼笑,跟著敲邊鼓。

  「可以換下來了吧?」我問,向他們投降了。

  回家的一路上我心裡很不高興,我氣他藉外力逼我就範。看我一進門就將自己摔在沙發上,還鼓著腮幫子,他拿起電話筒給我。

  「哪,有什麼不滿,跟你朋友說吧!我進去等著,不吵你了。」

  「回來啦!我要跟你說。」

  他折回,坐在我身旁。「說吧!我聽著呢!」

  「你剛才可以先依我,回來再跟我商量。」

  他一聽,二話不說立刻打電話到婚紗店去取消了那件禮服。

  「品嘉,我覺得那件湖綠色的禮服很好看,我想要看你穿它,你可以為我做些改變嗎?」他的唇貼在我耳邊,低低柔柔地跟我商量。

  我知道他比較想肯定的是我願意為他改變,其實我已經為他改變很多了,心甘情願。

  「你認為我的手臂漂亮適合全露,所以才選那件無袖禮服?」

  「嗯哼。」

  「那件禮服是高領的,這個你怎麼解釋?我的頸子難看嗎?」

  「高領啊?那是流行嘛!誰說你的頸子難看了。不過頸部以下能包就多包一點起來也好,不是所有好看的都可以跟別人分享,老婆。」

  我想笑又不敢笑地望了他一眼。

  「你還沒回答我,可以為我做些改變嗎?」

  「可以。」我終於憋不住,笑出聲來。

  他又打了通電話到婚紗店去取消剛才的取消。

  「謝謝你。」他捏了捏我的臉。

  這就是他,我的高捷思。把我寵上天還要謝謝我接受他的溺愛。不論他和何淑勤最後是誰不要誰,我都由衷感謝何淑勤,因為她的不懂欣賞、不知珍惜才讓我撿到今生至愛。

  「晚餐時間到了,捷思。」我提醒他。

  去婚紗店之前,我燉了只全雞在燜燒鍋裡,今晚打算吃雞湯麵線。本來他想做一道涼拌海蜇絲當小菜,要我把所剩不多的四川泡菜留起來明天配牛肉麵吃,是我不肯,非吃泡菜不可。近來我特別喜愛那股酸酸的味道,他答應我有空時再醃一罐。

  「有進步了喲!現在差不多是每飯不忘了。」

  他的鼻尖又搓著我的,我呼吸到的淨是他性感的氣息。我常在想,他這麼會做菜,不做廣告人還可以當廚師;他這麼性感,不做廣告人,還可以做……算了,我隨便說說而已,他這輩子只可以做我的朋友和老公,我會好好珍惜他的。現在我的座右銘是「若顧互好,人生是彩色的」。

  「捷思……」「嗯?」

  「我們晚一點再吃好不好?」我已將他的襯衣下擺自褲腰內拉出來。

  「跟我想的一樣。」

  瞧,我們多有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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