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寄秋 > 錢袋主母 | 上頁 下頁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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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蘭妃正得寵,皇上二話不說的點了太傅之女為公主伴讀。 此後十年她便是宮中常客,公主一召就得入宮,平時伴讀,離了禦書房便是玩伴。 淩翎自幼聰慧,很快地便順了公主的毛,雖然公主驕縱任性,但她在宮中的日子還是過得很舒坦,和公主兩人常是捉弄別人的同黨,她才不是被人使喚來使喚去的小可憐。 幾年後蘭妃失寵,宮裡多了寵冠六宮的孟婕妤,兩個人爭得厲害,也鬥得風雲變色,後宮之中就被這兩個女人弄得烏煙瘴氣,連一心向佛的皇上也管不住,由著她們去鬧。 鬧著,吵著,公主及笄了,要物色駙馬,偏偏此時突厥大軍在邊境打了一仗,燒殺擄掠了十幾個村落,被守關將士打了回去還大言不慚,說要是不送公主來和親便要再開打。 朝廷鬧成一片,主和、主戰的文官武將鬧得不可開交,那時候的枕頭風非常中用,孟婕妤的一番枕邊細語下,身心得到大滿足的皇帝便下令豐玉公主和親突厥。 聖意已下,豐玉公主不管如何哭吵,甚至鬧到聖駕前,還是改不了和親的命運,此行已定。 無法改變聖意的公主,性格變得更蠻橫了,痛恨起身邊的每一個人,連無力挽回的蘭妃也成為她痛恨的對象,她一個人不好過,便要所有人跟她一樣不好過,一起毀滅。 那時淩翎已經訂親了,再三個月就要成親,她的未婚夫是她自小就認識的甯將軍之子甯玉晟,年十八,大她三歲,青梅竹馬的兩人打小感情就好,情意切切的如同一個人。 要嫁到茹毛飲血的突厥,公主可是見不得人好,她一看到眼染喜色的淩翎,不樂意了,竟然以死相脅,既是伴讀也該是陪嫁,她要皇上封淩翎為女史,陪同嫁至一片荒涼的關外,否則寧死不嫁。 淩府滿門一聽聞,驚得大駭,淩家父子還在金鑾殿跪上一整天,請聖上收回成命,但是皇上一句——朕的女兒嫁人,愛卿的女兒陪不得嗎?要不要朕把皇位讓出來。 淩府不敢求了,再求便是逆上。 不過他們還是走了路子,請太子出面求情,看在太子的面子,皇上同意三年後可歸。 淩府進宮謝恩。 只是此舉又激怒了豐玉公主,她另有打算。 適時,甯將軍母喪,寧玉晟也得守三年孝,所以婚期往後延三年也是可行的,待出了孝期再議婚。 然而三年後,淩府長子前往突厥接人時,已為突厥王妃的豐玉公主怎麼也不肯放人,還冷誚的說:「人是不可能給你,但是要屍體簡單,本妃陪送上好的楠木棺材一口。」 淩雲峰是被突厥士兵驅逐的,揚言王妃有令——再入突厥地界刖其雙足,不得全身而退。 淩家人被趕走一事,事隔三日才傳到淩翎耳中,她氣不過的找公主理論,為此還和公主鬧得不愉快,差點也害其他女史、女官受到牽連,被送給草原上驍勇善戰的勇士。 「我都回不去,你憑什麼回去?」 豐玉公主憤怒的大吼,淩翎無聲的落淚。 最後兩人各退一步,妥協,以十年為限,在十年期滿後淩翎可以逕自離去,但是在這期限內,公主要她做什麼她都得做,不得有任何違逆,她是公主的錢袋子和萬能女史。 淩翎撈錢的本事無人能出其右,她仗著公主的勢開採寶石,並大量搜購皮毛和藥材,差人運往京城兜售,再讓人以公主之名運來鹽和江南的茶葉、布匹,賣給突厥人。 她兩相得利,經手的銀兩每年有數百萬之數。 可惜公主太會花錢了,一下子要建宮殿,一下子要蓋別院,嫌突厥什麼都缺,高價購買關內各項物事,還曾花費上百萬兩運冰,也曾為了想吃魚,不惜路途遙遠運來十尾武昌魚。 淩翎賺得多,花得也快,所以她無時無刻不想著攢錢的法子,她還得為自己存返鄉的路費。 誰知十年一到,豐玉公主懷著她第三個孩子,由於孩子過大,有性命之虞,此時此刻的淩翎根本走不開,她必須確保公主生產順利,母子平安才行,否則公主出事她也別想活命,還沒抵達家門便已人頭落地。 再說打小的情分加上十年的異鄉相處,說沒感情是騙人的,公主的孩子是淩翎看著出生的,他們喊她女史姑姑,當身邊的人越來越少了,這份情誼也就越彌足珍貴,淩翎像個姊姊般管著愛胡鬧的公主。 等到公主生下第三子,坐完月子,突厥爆發大規模的內戰,這下淩翎想走也走不了,到處在打仗。 打了好幾年終於平靜了,淩翎也已三十了,當年的青梅竹馬早娶妻生子,為人夫,為人父,她當下有種不知往哪去的茫然感,她不曉得還能不能做回那個單純的淩府千金? 但是她還是要回去,思鄉之情快將她折磨死了,她想爹,想娘,想十幾年不見的哥哥、弟弟。 公主來送行,賜了她一杯餞別酒,此後天南地北各一方,再也不相見,一路好走,不再思鄉。 淩翎一杯下肚後就沒再清醒,她被安置在楠木福棺中運回京。 原來到了最後,公主還是沒放過她。 §第二章 這一世,初為人母 「瑩姐兒,我們去看哥哥練字好不好?」 「好。」瑩姐兒嬌軟的一應。 淩翎抱起身子還很輕的瑩姐兒,鼻頭往她頸肩、胳肢窩蹭來蹭去,逗得她小小身子扭來扭去,咯咯咯的笑個不停。 聽著小女娃甜糯的咯笑聲,淩翎覺得旁徨不已的心變得平靜許多,她不再是淩太傅之女、當權大臣的家眷,而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皇甫婉容,年幼的他們需要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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