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寄秋 > 搶婚花花女 | 上頁 下頁 |
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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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房子買下到現在,這個她們母女倆居住的家,只有他和井田二雄有資格入內,其他訪客在警衛處就會被擱下來,這裡是標榜二十四小時有駐警巡防的高級社區。 同樣地,每戶人家每個月至少要付五萬元以上的管理費,社區住戶大約不下六十戶。 「晴兒,不要因我的緣故懲罰孩子,那不是正常的教育方式。」孩子是每位父母最大的財富。 是了,讓於家又不安靜的主角登場了。 他不姓於,也不是于家的親戚好友,充其量是十年未見的故人,對於連瑪麗亞(菲傭)都禁入的火線地帶,他等於是犯境。 正確用語是非法入境。 因為「戶長」不允許,所以受人供養的戶腳不得自做主張,接受賄賂擅開門戶迎人入內,這是犯了於弄晴的大忌——擅權。 單親家庭權限要分明,下命令的母親,服從是未滿二十歲女兒的責任,因此蹺著腳拿遙控器,喝優酷乳減肥的是於弄晴,二等公民于問晴則負責掃地、整理家務、倒垃圾,以及掌管家裡的廚房。 反正才兩人嘛,一、二樓加起來的坪數不超過六十坪,除去庭院不包含在內,一台吸塵器夠分擔小孩子能力不足的問題。 「你沒有發言資格,我教孩子用不著你插手,喝完你手中的白開水就自動走人。」請他喝茶是浪費茶葉,自來水湊合著喝。 「她也是我的孩子,我有權發表意見。」他會將以前失職的部份補回來。 她連哼三聲。「不過是小小的精子提供者,隨便打一炮就有好幾億。」 根本不值錢,數多便價廉。 「而我是好幾億中唯一倖存的一個。」想來真可怕,我竟然曾經是個遭精子入侵的胚胎。 「於問晴你再多話就加倍二十分鐘,去倒立。」有什麼好慶倖,沒我養你能存活嗎?于弄晴將報紙揉成紙團一投。 噢!好准,媽真該去當籃球選手或棒球投手,我的頭是她的練習板,一向如此。 「別再吼孩子,她沒做錯……」無力阻止的鄭夕問只好眼睜睜的看著女兒走向白牆一翻靠上。 身手倒是矯捷,可見倒立對她而言是平常遊戲。 「對,她沒錯,是你錯,我處罰她是希望某人良心不安,早早滾出我家別賴著像討人厭的木乃伊。」直挺挺的動也不動。 「很抱歉沒能順你意,我女兒需要一個父親。」他得盯緊她,免得她又溜向不知名的國度。 十年前他無能為力地任由她走得無聲無息,十年後她休想故計重施,尤其是帶走他億萬分之一的精子女兒。 「她姓于不姓鄭,你最好給我搞清楚。」要父親還不容易,隨便一招手就有人搶著自動入座。 她還弄不明白臺灣的法律嗎?「這點隨時可以更正,司法向來公平。」 臺灣的法律偏重父權。 「你想得美哦!於問晴是我的,你別想染指她一分毫。」怕他沒命上法院爭撫養權。 這正是所謂動物的領域權,習慣在家裡作威作福「奴役」女兒的于弄晴,無法接受領導權被剝奪,她一向率性慣了,不高興生活圈子被規格化。 通常一流的設計師都有著藝術家反覆無常的個性,陰暗不定地找各種藉口來說服自己是正常的,可是在所謂的正常人眼中,他們永遠是不正常,太過理想化。 而她既情緒化又孩子氣,不講道理又難溝通,一味的做自己想做的事。 像一枚未設密碼的核子彈頭,一經發射就絕不回頭,任地面上的人慌亂失措,找著破解、分化彈頭的辦法,而她依然高唱我要飛上青天。 「說過多少次別連名帶姓的叫小晴,你們並不是仇人。」非糾正她到對為止。 她眉頭一皺看似不快。「聽起來像是我某任情人在叫我,你非要一再讓我回憶不太愉快的過去嗎?」 是阿萊得還是諾恩,交往期間腳踏兩條船,被她一腳踹下萊茵河,在醫院住了三個月,因為那段時間剛好是結冰期,整個人栽進漁人釣魚時鑿開的小洞半卡著。 「你讓自己過得很精采。」他說這話的表情像在咬牙切齒,陰暗的眸色忍受著噬心痛楚。 「當然,我可不想讓你媽小看了,以為我非巴著你才有人要。」她賭氣的道。 驚慌的鄭夕問有片刻失去聲音,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你為了證明我母親看走了眼,不惜拿自己的幸福當賭注?!」 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她根本是意氣用事將愛情做為補償,其實是褻瀆愛情。 她不在意的聳聳肩。「至少我認識不少有趣的人,長了見識。」 「希望你指的不是性。」他想宰了曾碰過她的男人,對於一個素來冷靜的商業奇才而言,這是一種失控。 「你管我,我有權和任何看順眼的男人上床。」她故意要激怒他,看他會不會一怒之下走人。 人,有很多種,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男同性戀、女同性戀,他們有的歡笑,有的悲傷,平凡的人過平凡的日子,不甘被遺忘的就自已找樂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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