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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也許他連我們家沒有「把拔」的事情都知道了。

  現在,只有半天課的那天,我放學都會坐在餐廳裡寫功課,等媽媽回來。不是白吃而已,我有用三十元買陽春麵或鹵肉飯帶去,叔叔會另外請我喝奶茶或果汁,媽媽又說不可以占人家便宜,不過叔叔要請我也沒辦法啊!只要別說出來就好了吧,就當成我跟叔叔的小秘密。

  媽媽只要一喝醉,就會說自己沒有看男人的眼光,我想我應該沒有遺傳到沒眼光的缺點。

  今天,漂亮阿姨終於發現我的目的,她坐在我面前,說了兩句話。

  第一句是,雖然你是小孩子;第二句是,但還是不能讓給你。

  她雖然很有禮貌地在微笑,但是眼神好認真,認真到好象要找我決鬥的地步。

  女生都容易有這種直覺嗎?我好想問媽媽,不過媽媽一定會用鐵沙掌揍我的屁股。

  被揭穿就算了,至少她沒有笑我。

  哪像我們班男生,到現在還在欺負女生,扯人家頭髮最無聊了。

  我忽然想到電影裡面那個很假的大金剛,它會抓走女主角,應該是因為很喜歡她才會這麼做吧。電影的結局是什麼?大金剛死掉了嗎?我因為想睡覺所以沒有仔細地看。明白大金剛會那麼做的原因之後,我心裡有點酸酸的。

  隔壁的歐巴桑在倒垃圾的時候又在聊叔叔和阿姨感情不好了。一定是叔叔習慣沒有表情,阿姨又很愛假仙的關係。

  到底怎麼樣才叫感情好呢?我也不知道,不過我想,如果有一天叔叔抓走阿姨爬上大樓,阿姨絕對會變臉把救援的直升機全都打爛,然後不准大家去吵他們,就這樣幸福地和叔叔生活著吧。

  對了,樓下餐廳的名字叫作「芯之園」,當我打聽到叔叔和阿姨的姓名後,就覺得這個名字真是很俗。

  很多很多

  大哥說:「我已經看膩你的小說。」

  其實大哥也算是我的忠實讀者,我的每本書他都會帶回家,慢慢閱讀之後,有時候還會給我幾句感想。

  他這麼跟我說的時候,我心裡跳了一下。雖然我笑著反駁我自己當然沒有辦法像他看慣的書籍那樣厲害,但是我想,這些都不能拿來當作我自己被看膩的藉口,大概是我的努力不夠吧。

  我很感謝他會跟我這麼說,因為他可以看到我看不到的盲點。又有別于朋友的友善感想。

  我也不知道怎麼才不會被看膩,只能努力認真對待自己的故事,我想還是只有盡力吧。

  我討厭寫俊男美女。

  在第十本的時候被讀者來信問過了,那是有各種理由的。

  我自己偏好普通人士的設定,路上絕大部份都是平凡卻幸福的情侶,我討厭以貌取人,外在條件並不代表一切,只喜歡長相或只因為長相而喜歡就代表很膚淺。

  其實我是個偏激的人。

  我喜歡默默地寫稿,默默地交稿,默默地等待掛號信,默默地期待稿子成為書本。

  這個時期,我幾乎不看小說,偶爾跟朋友出去吃個飯,笑鬧一番,他們的言談很少涉及我的寫作,可能他們知道當面提及我會很害羞,我也很慶倖他們的領域都不在這裡,因為他們不會給我壓力,也不談論,只幫忙我紆解。

  回到家之後,我換上另外一顆腦袋,自己關在小小的房間裡,打開計算機就只有稿子。

  有時候朋友打電話來,我發現我的語言能力好象退化了,有些詞不達意,還會突然忘記簡單的形容詞。

  寫稿的時候,我幾近自閉。

  討厭和喜歡也許只是一線之隔。

  在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這麼想著。

  會這樣寫,也是因為自己的感受特別深刻。

  話說從前從前從前有個笨蛋少女,很夢幻地在心裡列出了男友的條件。長相最好普通,避免招蜂引蝶;他一定要溫柔深情,又要老實體貼,還必須對自己很好很好。但是當喜歡上的時候,她卻發現,對方根本與她要求完全相反,而且還是她最討厭的那一種類型。

  她真的很討厭他,討厭到不行。

  但是,卻又喜歡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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