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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這多少平衡了一點她被寵壞的個性,讓她不至於糟糕透頂。

  「小姐,就是這裡了。」小林將車子開到巷子裡的一處公寓前停下。

  「是嗎?」她搖下車窗,半信半疑的問:「你確定嗎?」以他的身價,怎會住在這種地方?

  「按上面的地址來看,應該是這裡沒錯。」小林指著門牌說道:「小姐要找的人就住在這棟公寓的四樓七號。」

  小林畢竟還是新人,對自家小姐的心思所知不多,對他來說再正常不過的公寓,在任永晴眼中卻是「破舊不堪」的房子。

  基本上,尋常百姓住的樓房公寓,在她眼裡都是「破舊不堪」的,她大概很難想像竟然有人能住在一個連她臥房都比不上的地方。

  特別是她的「他」!

  說起這件事,可就是說來話長──

  約莫是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吧!

  更確切的時間,或是怎麼開始的,沒有人記得起,總之,不知為何,小任永晴忽然迷戀上了那個「他」─—長鴻科技的公子裴謙。

  從小永晴嘴裡吐出來的話語推測,那時的她大概是將所有的空暇時間全都用來跟在裴家少爺後頭當個跟屁蟲,就像橡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藉此觀察著偶像的一舉一動。

  每天回到家,就聽她左一句裴謙、右一句裴謙的報告著今天的觀察發現─—裴家公子的一日行程紀錄。

  「裴謙今天午餐夾了好幾個香菇,所以我也夾了。」晚飯時,她率先報告道,平時最討厭的香菇,因為有了裴大少的加持,變得美味異常,香菇都不是香菇了。

  「裴謙今天跟坐在他隔壁的女生說,他最喜歡的顏色是綠色。」從此以後,小公主瘋狂愛上了綠色。

  「裴謙今天上了六次廁所。」很遺憾的,她努力過,但只上了五次。

  他倆分明是在不同的班級,小永晴卻對他前後左右的同學了若指掌,有時甚至連對話的細節都能清清楚楚的講述,令人為之驚歎。

  她就像個十足的小追星族般,追著偶像裴謙東奔西跑,只差沒把他供在家裡天天上香膜拜。

  任氏夫婦一開始只是一笑置之,本來小女孩嘛!情竇初開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眾人都不以為意,都以為過一陣子她的熱情消退了,也就好了。

  可誰知道,小永晴對裴家少爺的關注與迷戀非但沒有減少,反而與日俱增。

  幸好,靠著寵女至極的任家老爺、夫人的關係,她這癡迷之路也算走得順遂──從國小六年級開始,到國中、高中、大學,她和裴家公子讀的是同一間學校、念的是同一個班級,讓她終於能光明正大的跟她的「他」近距離接觸,結束三年默默跟在裴家少爺背後的辛酸日子。

  她的房裡擺滿了裴謙的照片,她吃他喜歡吃的菜、讀他喜歡讀的書、聽他喜歡聽的音樂、說他最常說的口頭禪……

  平日裡她最喜歡上學,最討厭放假─—尤其是寒暑假,簡直就是讓她度日如年!

  任氏夫婦捨不得寶貝女兒承受相思之苦,終日憂愁煩悶,遂在升國一的那個暑假帶著她出席裴家的一場宴會,正式將她介紹給裴家夫婦,也讓她想見裴謙的心能得償所願。

  裴家夫婦知悉她對自家兒子情有獨鍾後,大力支持他倆的「戀情」,尤其是裴夫人,三不五時就邀她到家裡作客,製造她與裴謙獨處的機會。

  對任大小姐來說,寒、暑假總算不那麼苦悶了。

  這幾年下來,裴家夫婦對她疼愛有加,早把任永晴當成是未過門的媳婦。

  現在呢!只消裴家少爺裴謙點個頭,兩家大概就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為他們籌畫婚事,讓這兩個從小一塊長大的青梅竹馬拜堂成親──儘管這「從小一塊長大」的「青梅竹馬」,含混了太多人為的刻意。

  只是,這當事者之一的裴謙,心裡又是怎麼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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