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簡瓔 > 願嫁有情郎 | 上頁 下頁
十四


  或許——她是說只是或許——或許潛意識中她有點關心他的下落,畢竟這人整整癡纏了她六年之久,而且她死也不會忘記,自己的初吻是被他好狗運奪走的。

  「然後好運突然降臨在我身上了。」莫冠馳彈彈煙灰,表情卻淡淡的,不置可否。「我在美國開餐館的堂叔需要一個可靠的人手,他願意出機票錢,叫我過去幫忙,有這麼好的機會,我當然立刻答應了。」

  「你去了美國?」她實在驚訝。

  一直織著留學夢的她,十年來安安分分的待在臺灣,而過去從未想過會離開石盤鎮半步的他,反而去了外國,命運的安排真是叫人無從猜臆啊。

  「到了美國之後,我在餐館很勤快,堂叔對我也很照顧,我邊學邊做,晚上則猛K英文自習,一年後,已經能說一口流利的英文。」他笑了笑,按熄煙蒂,啜了口咖啡。「接著,奇跡發生了。」

  聽到這裡,圓月只有驚歎的份。

  功課超破的他能在一年內就說好一口流利的英語,已經是天方夜譚級的奇跡了,居然還有更奇跡的事發生在他身上?

  「什麼奇跡?」她連忙問,像聽故事一樣欲罷不能。

  「我在餐館撿到一位娛樂大亨的皮夾,裡面有五萬塊美金現鈔,還有一張蓋好發票人印章的空白支票,我沒有將這筆意外之財據為己有,依皮夾裡名片上的地址找到那位大亨,將皮夾原封不動歸還他。」

  圓月倒抽了口氣。

  五萬塊美金,那不就是台幣一百七十多萬?再加上沒有填寫金額的空白支票,撿到的人隨時可以填個一億去盜領……「就這樣,那位大亨很欣賞我,要我去他的公司幫忙;在美國的第二年,我從一個餐館的跑堂小弟一躍成為紐約上流社會的白領階級,在他的鼓勵與資助下,我順利完成哥倫比亞大學的學業。」

  她低呼一聲,清眸瞪得老大。

  「你完成哥倫比亞大學的學業?」

  想像中,莫冠馳若能從一所三流二專夜間部畢業就已經萬幸了,她可沒想那麼多、那麼遠,遠到了美國去……「足以匹配你這位T大的高材生吧?」他調侃地逗弄著她。

  圓月的臉有些紅了起來。

  過去她一直比他優秀,甚至知道他身為諸葛財團總經理的身份後,依然對他的財富存有那種「買彩券一夜致富」的主觀,她從沒認為他會好好求學問,還求得這麼高。

  莫冠馳假裝沒看見她的臉紅,繼續說道:「我在大亨身邊學到很多,他把做生意的訣竅傾囊相授給我,後來他有意投資東方市場,成立了諸葛財團,全權交給我和他的得力愛將賀城西、衛十戒管理,每年的分紅都有八位數以上,足夠我將所有家人都安頓穩當。」

  她還能說什麼,只能說他是出門遇貴人、天公疼好人吧。

  「這就是我所有的際遇,夠勇敢、夠堅忍、夠感人吧?」他促狹的笑了笑,招來侍者,「給這位小姐一客草莓聖代。」

  她心一跳,如擂鼓般震動。

  「我沒忘記你最喜歡的口味——草莓。」他再度用溫柔的眼光看著她,非常專注地問!「我顯然已經變聰明了,你呢?什麼時候要嫁給我?」

  §第四章

  手機的定時鬧鈴一響,圓月便睜開了眼睛。

  昨天真像場夢一樣,她居然和莫冠馳重逢了,現在還必須跟他在同一個地方工作,這對她來說究竟是福還是禍?

  不管是福還是禍,總之是福就不是禍,是禍就躲不過……什麼跟什麼,亂七八糟。

  都是莫冠馳害的,他沒出現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寧靜;他出現了之後,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靜。經過了一夜的沉澱,她還是想不出因應莫冠馳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鎮共同生活了那麼久,那可以說是緣分,但十年後又遇到被自己列為頭號敬謝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說是孽緣了。

  他變了那麼多,不再是她隨便一句話就可以嚇阻住的人,而且現在他顯然也不怕她的優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沒有過去那麼高不可攀,他變成了臺北上流社會最有價值的單身漢,所以她就貶值了。

  他憑什麼認定她淩圓月是他的?因為臨別那個她失策接受的便當嗎?

  哪有人用區區一個便當當訂情之物的,他以為隨便在便當盒底下黏貼一句「等我娶你」的紙條就可以讓她癡等十年嗎?荒謬!她又不是現代王寶釧。

  再說心動呢?

  她對他又沒有那份心動的感覺,因為年少的他們,根本沒有發生什麼了不起的愛戀啊。

  而且她被他死纏爛打、糾纏不清的開頭是那麼的不浪漫,只因自己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許,這太老套了點。

  如果是英雄救美還好,可是美人救狗熊,這就有點那個了。

  再說,她可能已經不是他心目中當年的淩圓月了,他喜歡、眷戀著的,應該是少女時代的淩圓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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