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簡瓔 > 戀錯人? | 上頁 下頁
二十三


  「這很貴耶,你有錢嗎?」

  他們請了半天假,在一小時前完成了結婚登記的手續,也換好了身份證,現在已經是正式夫妻了。

  他說要買結婚戒指給她,沒想到是來卡地亞,她真的嚇到了。

  「你不是很喜歡這款戒指?」她貼在辦公室隔板上,誰都看得到,也知道她必定是極為中意才會貼在那裡。

  「對啊,但是……」很貴耶,他有錢嗎?負擔的起嗎?不要因為買個戒指給她而變成卡債一族啊。

  那些話她說不出來,怕會傷到他的自尊。

  「你喜歡就行了,其他不重要。」他拍拍她的肩膀,笑了笑,從容的去買單了。

  買單後,他當場把戒指套進她手中。

  崔薔希眩惑的看著自己手指上的戒指,頓時打消退貨的念頭。

  真的太美了,就跟她夢想的一樣,原以為選擇跟他在一起就永遠跟這只戒指絕緣,想不到最終還是擁有了。

  她知道自己這樣很虛榮,可是女人嘛,虛榮一點有什麼關係,一生一次的結婚戒指,當然不能馬虎。

  不過,如果到時信用卡賬單來了,他負擔不了,她也會拿出存款幫他付的,因為他們已經是夫妻了嘛,就該不分彼此才對。

  回到公司,一進辦公室,他就主動宣佈「我們結婚了」,引起了大家一陣驚呼。

  崔薔希沒想到他會這麼快透露消息,也不跟她商量一下,讓她面對同事時很錯愕,只能甜美又尷尬得笑了一下。

  一切的一切都由他主導。她只能暈頭轉向的跟著他的腳步,還不太習慣自己已經是人妻的事。

  好快啊,像在坐雲霄飛車一樣,前幾天還在冷戰,早上還在吵架,下午卻已成為他的老婆,這種速度,誰能跟她比?

  「怎麼這麼突然啊?居然來閃電結婚這套,你們是不是——有了?」顏明麗比了個大肚子外加嘔吐的動作。

  崔薔希用力瞪著她。「我像是會先有後結婚的那種人嗎?」

  在感情方面,她被動得很,也很潔身自愛的。

  「那是為什麼?」顏明麗實在不懂。「至少要有個儀式啊,居然只登記而已,讓人不得不懷疑。」

  說實在的,崔薔希自己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就……感覺到了嘛,今天突然有嫁給他的心情,就去登記了啊,免得到了明天這種心情又跑了。」

  「你還真敢跟著感覺走耶。」顏明麗嗯哼了兩聲。「孫至陽的爸媽知道他們的兒子結婚了嗎?他們根本沒見過你這個兒媳婦吧?這樣你也敢結婚?如果他們反對呢?」

  「反正他爸媽都是鄉下人,應該很樸實很好相處啦,況且我又不用跟他們住,怕什麼?」她振振有詞的說,顏明麗幹麼一直潑她冷水,她好不容易結婚了,就不能給點祝福嗎?

  其實,她心裡還是有些擔心的,畢竟自己比他大兩歲,鄉下的老人家觀念比較保守,他們不知道以現在的潮流來說,兩歲根本算不了什麼,他們可能真的會為此而反對。

  如果他們真反對怎麼辦?

  管他的,反正他們已經結婚了,而且老人家住在鄉下,他們住在臺北,天高皇帝遠的,他們就是想管也管不到,她不必杞人憂天,沒事先嚇自己。

  「那你爸媽呢?你還沒通知你爸媽吧?」顏明麗又繼續說下去,「唯一的寶貝女兒結婚了,當父母的卻被蒙在鼓裡,況且他們人在臺北,竟然還什麼都不知道,他們會有什麼感覺啊?」

  被顏明麗這麼一說,她只好硬著頭皮打電話回家。

  家人雖然都很贊成孫至陽當女婿,但沒叫她去閃電結婚啊,他們能接受她連儀式都沒有就完成終身大事嗎?

  「媽,是我,你先冷靜聽我說,不要嚇到了……」她潤了潤嘴唇。「我今天登記結婚了。」

  電話那頭,陳燕春歡呼了起來。「做得好啊!改天帶至陽回來吃飯,這次叫他不要煮了,換老媽煮大餐給他吃。」

  她微微一愣。「媽,你不生氣?」

  陳春燕笑眯眯的說:「有什麼好氣的?現在肯對女人負責任的男人已經越來越少了,至陽這麼年輕就肯定下來,可見是真的很愛你。你可千萬不要對人家太凶啊,要好好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姻緣,老媽祝福你們!」

  她一陣感動,這正是她要聽的。「媽,你真的不生氣?」

  「你結婚了,我高興都來不及,哪可能生氣,整天被親戚朋友問你的婚事,我都快煩死了,好像你嫁不出去是我的責任似的,壓力好大啊!」

  她錯愕了。「媽,原來你也有壓力,我以為只有我有。」

  「你不知道現在的人都嘛吃飽太閑,喜歡管別人家的閒事多過管自己的事,他們也不見得是真的關心,隨口問問,卻讓我們很煩惱。」

  「對啊。」她趁機提醒。「所以,你也不要沒事一直去問大表哥什麼時候娶老婆,二表哥什麼時候生孩子,人家也會有壓力的。」

  「不要趁機教訓我。」陳春燕哼了哼,一會兒又興沖沖的說:「話說回來,喜酒是一定要補請的,該有的禮教還是要有,你跟至陽商量好了回家一趟,看他父母什麼時候派人過來提親,我跟你爸才能提早準備。」

  「知道了,媽。」她甜甜地說:「謝謝你,還有,我愛你。」

  順利通過加入那一關,心情輕鬆多了。

  不知道他的家人是否會跟她的家人一樣,欣然接受此事?

  新婚之夜是用來吵架的嗎?

  崔薔希瞪視著眼前這個有所堅持、現在已經是她老公的男人,很起自己竟然無法讓他順從她的意思。

  「為什麼不能住在這裡?只要把單人床換成雙人床就可以了啊。」

  她一心以為婚後是他搬來跟她住,畢竟他們都是在外面租賃而居,而他的單身漢套房肯定是要什麼沒什麼,只是個睡覺的地方,絕不會像她的小窩這麼舒適。

  所以,應該是他搬過來,把他那邊的套房退租,而不是她搬過去,把這間她住了四年多又花心思佈置過的舒適套房退租。

  「不要無理取鬧了。」他看了看手錶。「再爭執下去只是浪費時間,我訂了燭光晚餐想慶祝我們結婚,難道你想把時間浪費在這裡?」

  她有些惱羞成怒的說:「所以你就妥協啊,聽老婆的話有那麼丟臉嗎?我想住這裡,你就住下來,這樣不行嗎?」

  他蹙起了眉心,嚴峻地說:「第一,我不是入贅的,所以不可能住在你這裡;第二,如果你懂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道理,那麼你就收拾行李跟我走,表示你從今天開始,認同我這個丈夫。」

  「什麼認同不認同的,幹麼說的這麼嚴重?」她撇了撇唇。「你又沒有自己的房子,如果有,我當然會跟你回去住。」

  她承認自己打從心裡明白,自己應該搬去跟他住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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