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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我剛剛要她去轉角的那家書局買明天拍照要用的雜誌。」

  然後大家弄清楚了,因為明天要拍攝所謂的書卷照,需要一些雜誌當道具,於是林惠宜要方晨曦去買一些回來。

  她口中的「剛剛」,是五十分鐘前。

  當地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從洛克斐勒中心的金色大天使到轉角過去的書局,只需要五分鐘不到。

  五分鐘的路程,經過了五十分鐘人還沒有出現,原因應該只有一個——她迷路了。

  韓抑剛沒想到第一次來紐約就這麼的不悠閒。

  他們一整個工作小組只有他,趙明威,跟林惠宜是臺灣人,其餘都是紐約攝影工作室的員工。

  他們公私分明,對他們而言,自己是來照相的,那麼把照片拍攝好就是責任終了,至於那個走失的小女生,不在他們的範圍內,他們只告訴韓抑剛,最近的警察局在哪裡,如何尋求協助,其餘的很抱歉,他們幫不上忙。

  只能慶倖他們的手機在美國能用,在路邊買了地圖,將劇院區分成三大塊,一人負責找一塊,如果三個小時後還找不到,那麼就會合報警。

  進入人潮區,韓抑剛知道接下來是眼力跟體力的奮戰。

  路很長,人太多,耳邊永遠有著各式雜音。

  劇院區有綜合商店,餐館,遊樂的洛克斐勒中心,豪華舞廳彩虹屋,永遠娛樂的無線電城,還有全世界觀光客到大蘋果必去的時代廣場——原本不覺得怎麼樣的人潮,在找人的時候突然變成很大的阻力。

  這裡是人。

  那裡是人。

  觸目所及都是人,人,人。

  韓抑剛覺得襯衫已經濕了一大半。

  他開始後悔為什麼今天沒有堅持先拍攝觀光渡輪上的照片,假設晨曦是在渡輪上不見,至少好找得多。

  就在他不知道轉過第幾條街的時候,電話響了。

  「抑剛,我是惠宜,你……你有沒有找到?」

  「還沒有。」

  「我也沒有。」她的聲音聽起來要哭要哭,「萬一晨曦真的不見了怎麼辦?都是我不好,我不要叫她去買雜誌就好了。」

  「惠宜不要這樣,我知道那間書局很近。」韓抑剛對那問書局有印象,真的只是在轉角而已。

  「可是我現在覺得我應該自己去的……我只是看她好像很無聊的樣子,想說找點事情給她做,至少……至少讓她覺得對這次的拍攝有貢獻,我太粗心了,我只是覺得很近沒關係,可我忘了她只有十七歲。」

  韓抑剛很擔心現在人不知道在哪裡的方晨曦,可是,他也不忍心苛責林惠宜。他想,她已經哭了。

  對她來說,除了擔心,還另外有壓力。

  「我們才找了兩個小時,天都還亮著,我跟她說過,迷路最好的方法就是原地不動等人找,她又不是小孩子,迷了路還一直走,不要擔心,我們會找到她的。」話剛剛說完,手機就出現插撥的聲音,「你別哭,找人要緊,我現在有插撥,先掛電話了。」

  未顯示號碼的來電。

  「喂。」

  「韓……韓抑剛。」

  韓抑剛第一次因為聽到自己的名字而覺得激動——方晨曦的聲音,雖然他只跟她說過一次電話,但他記得。

  「你在哪?」

  「我在一個報攤前面。」委委屈屈的聲音,還帶著鼻音,光聽這幾個字已經可以想像電話那頭的人有多可憐。「報攤老闆給了我幾分零錢讓我打電話。」

  「你附近有什麼東西?」

  「我這邊沒有看到路標,可是地點很熱鬧,馬路很大,路燈在馬路中央。」小女生的聲音抽抽噎噎,十足是個迷路小孩,「兩邊都是商店,商店樓層不高,廣告是搭看板的,可遠邊的大樓感覺有三、五十層,牆壁都是電視牆的廣告,廣告會一直換。」

  因為知道要來紐約拍攝,所以韓抑剛之前也做了一些功課,現在正拚命的在腦子裡想哪些劇院區的地點符合她的描述。

  馬路大,廣告多,路邊房子不高,但另一邊的大樓卻很高?

  啊,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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