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簡薰 > 親親小狐狸 | 上頁 下頁
三十


  他們的感情進展原本跟腳踏車一樣慢,這幾日變成破表保時捷,連約會都沒有過就突然告白,告白完畢立刻在她身上種記號。

  早上回到住處淋浴兼換衣服時,看到鏡子裡的自己,夏若晴簡直是傻眼,到底是吻痕還是紋身哪。

  但老實說,她沒生氣,反而,還滿高興的。

  自從她上次「不小心」讓他聽到,她覺得他住處有點亂,窗簾該換,粗到有點磨皮的床被單該換成純棉製造的比較舒服──這次去他家,發現真的整齊很多,顏色怪怪的窗簾也變成柔和鵝黃,至於上次睡得很不舒服的行軍寢具,也換成綿綿軟軟的材質。

  當然,比起寢具,最舒服的還是他的懷抱。

  他真的超好睡。

  原本兩人還在說一些情人笨話,說著說著,他居然就睡著了。

  夏若晴看著他睡得心滿意足的樣子,覺得好氣又好笑,伸手戳了戳他的臉,他沒醒來,卻伸手把她往懷裡帶了一下──於是,她沒用的又心軟了。

  小堂妹曾經問說,幹麼對他這麼執著啊?

  小桃跟小光也這樣問過她。

  老實說,她自己也不知道,雖然他人才小有,錢財也小有,但那畢竟都只是小有,如果對照她為了讓他愛上她所花的心思,誘因明顯不太足。

  只能說,命運。

  她就是喜歡他,就是忘不了他,就是想要他──其實也就這麼簡單而已。

  夏若晴有一個大她十歲的堂姊很喜歡一首歌,叫做「愛情有什麼道理」,怎麼唱她其實不太記得了,但卻一直記得大堂姊每次唱完後,總是一副感慨萬千的表情,然後跟她說,小晴,如果將來遇到喜歡的人,只要你們之間有任何一絲可能性,都不要放棄。

  其實她沒有想過可能什麼,放棄什麼,只知道,先努力再說。

  如果最後最後,他已經有了別的女朋友,或者終究沒愛上她,那麼也沒關係,努力過,她就不會「如果當初嘗試一下,也許今天……」這種感慨,如果他愛上她,那麼,就是個很棒的……

  很棒的結局,或者,很棒的開始。

  曖昧期的結局,現實期的開始。

  雖然他已經愛上她了,可是這樣還不夠,她要他更愛她,一天比一天愛,明天比今天愛,然後變成習慣,然後變成本能,最後,是狐狸晴要的最高境界,變成信仰。

  一旦變成信仰,他們之間就不存在著問題這兩個字。

  因為信仰是無條件的。

  所以即使兩情相悅,也還是有好長的路要走。

  扶著酸痛的腰走回編輯部,她對自己說,夏若晴,Fighting~Fighting~

  這幾日,夏若晴跟賀以捷儼然過著半同居生活,當然,由於不想成為辦公室話題,所以兩人會盡力避免曝光。

  一同出門,他在公司前一個捷運站放她下來,然後他開車進入地下停車場,她則再搭乘一站捷運,或者走過去,塑造十五至二十分鐘的時間差,回去也是依照相同方法。

  不過一個多星期,他那個一房一廳的地方已經綿延了不少她的物品。

  夏若晴很滿意這樣的結果。

  她不可能每天住這裡──這幾天是以「小堂妹趁著春假跟同學出國玩」的理由天天在這,但春假再長,也不過就一個星期,下星期一她就得滾回去。

  說來說去,也都是自作孽。

  誰叫她以前塑造出一種「只要晚歸,小堂妹就會跟爺爺奶奶告狀」的假像,當時只是用見不到面來刺激感情加倍,計劃成功是成功,但也有後遺症,那就是,她得繼續維持這塊牛皮直到畢業。

  她其實很想告訴他,其實小堂妹有男朋友,常常不回來,她呢也是,只要一群同學約,半夜兩點來接她也可以,夏家家訓:「畢業前不准談戀愛,晚上不能超過十一點回家」是真的,但她跟小堂妹都互相掩護。

  事實上來說,就算她把全部家當搬到這裡來,小堂妹也不會有意見,但她之前哀怨的說因為小堂妹會告狀,所以這不行,那不行,如果現在跟他說,這些規則不遵守也可以,好像給他莊孝為,所以,忍吧。

  為了讓他在她滾回跟小堂妹的住處後,也常常想著她,她只能東搬搬,西搬搬,讓他的房子個個角落充滿她的小物,讓他不想她都不行。

  接著,就是電腦了。

  她要在他的電腦裡加上一些她的「我的最愛」,只要他一使用他自己的我的最愛,自然就會看到她的我的最愛──

  打開首頁,日本賞櫻機票大特價。

  唉,對欸,又是櫻花季節了。

  嗯?奇怪,她怎麼覺得好像有什麼事情沒做?

  櫻花季?櫻花季!到底是什麼事情啊?啊,那個──夏若晴突然想起來了,她的櫻花杯,雜貨小鋪今年的櫻花杯……

  拍賣,拍賣,日拍看看,臺灣的拍賣也看看。

  她看著網頁上一個接著一個的頁面,每個都是完售完售完售,她從來沒有這麼痛恨完售這兩個字──賀以捷洗完澡出來,看到的就是她一副打擊過大,快蔫掉的樣子。

  走過去在她身邊坐下,很自然的伸手環住她,「怎麼了?」

  夏若晴抖著手,指著螢幕,「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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