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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謝謝。」她重新拿好書。

  「你剛才在想什麼?」竟然想得完全入了神。

  「沒什麼……」她才不會跟他坦言,說她剛才是在回想他的體貼呢!

  這樣說出來,容易讓人誤會,以為他在她的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哩!

  現在,她雖然已經將他當成朋友來看待,但她怎麼也不承認,他在她的心中,有著極特別的位置。

  可是,有些事情,不管你承認與否,它是真的話,就會存在。這是聶思楓當下還沒領悟到的道理……

  每逢周日,秦天君若沒特別的應酬要外出,他總喜歡跟聶思楓一起留在家中。她不常往外跑,她常訕笑自己可能老了,對戶外活動都沒什麼濃厚的興趣。

  留在家中的兩人,有時會在客廳看DVD,有時會打電視遊樂器,有時則會下西洋棋。

  室內活動沒有固定模式,全看當天兩人心血來潮想做什麼,不過有一項活動,倒是每個周日一定會做的。

  「今天你要教我煮什麼?」秦天君站在她旁邊。

  「你吃南瓜嗎?」聶思楓不答反問。

  「我不偏食。」

  「今天就煮南瓜糙米飯吧!」她朝他一笑,對他的不偏食很是贊許。

  這個活動就是烹飪課。

  聶思楓從小就對做菜很有興趣,很自然便練就一身好廚藝。

  有她替他煮飯,秦天君根本不必為三餐煩惱,只須乖乖等著,便有美食送到他跟前。

  然而有一天,他居然說他想要跟她學做菜。

  聶思楓起初瞪大雙眼,在她的認知裡,一個事業型的男人,是不會對做菜有興趣的,他們有時間寧可拿去做生意,賺更多的錢,哪有美國時間去領略下廚之樂。

  尤其對一個從小便是飯來張口的富家子弟來說,要他們下廚更應是天方夜譚,可是,秦天君就是有興趣。

  既然他那麼熱衷,她也樂意傾囊相授。

  自此以後,每逢周日,她便會教他做一道菜。

  教了他幾周後,聶思楓發現秦天君很聰明,很多東西一教就會,從不用她重複。

  或許經商的人頭腦真的比較好吧!更何況他是始創集團的唯一繼承人,頭腦若不聰敏,怎麼能撐起這問規模龐大的跨國企業呢?

  「要煮南瓜糙米飯,首先要把白米和糙米洗淨,然後浸水兩小時,如果是晚上要吃的,可以早上預浸好,再放進冰箱。」聶思楓停了一下,向站在她身邊的秦天君展示已經洗好的米。

  「南瓜切塊後,就把鍋子燒熱。」她利落地切著南瓜。

  秦天君趁聶思楓在切南瓜時,把鍋子預備妥當。

  「用兩、三顆蒜頭爆香,把南瓜放下去,快炒一會後,將浸好的米放進去,加少許鹽再炒一會,注入適量的水,然後蓋上鍋蓋,以慢火烹調十五至二十分鐘,一道色香味俱全、便宜好吃的素食,便大功告成了。」

  她熟練地煮著,蓋上鍋蓋後,轉向一旁的秦天君。

  「雖然這道菜材料不多,看起來好像沒什麼好吃的,但其實越簡單的食物,越能帶出食物的原味。材料配菜太多,會讓人吃不出食物真正的味道。」她像一個美食專家似地高談闊論。

  「如果你不做上班族,我想你絕對可以去雜誌社,撰寫美食專欄。」他笑言。

  「我有想過啊,不過雜誌社的薪水不怎麼好,所以我還是當上班族好了。再說,個人的喜好最好和工作分開,否則很可能會因為工作不順,而對本身的喜好失去興趣。我很喜歡煮東西,希望這個嗜好能一直保持下去。」

  「你知道嗎……」秦天君直勾勾地看著她。

  「知道什麼?」聶思楓反問。

  「你在談及烹飪的事情時,臉上都會泛著幸福的光芒。」這樣的她真的好迷人,「你真的很喜歡煮東西。」

  「當然!」

  「你覺得為誰做飯是最幸福的?」

  「為誰?」頓時一愣,她沒想過類似的問題。

  「通常一個女人煮的東西,都是給她丈夫吃的。」秦天君說這話時,眼神盈滿了深情。

  「是……是嗎?」聶思楓在對上秦天君火熱的眼神後,突地結巴了起來,她連忙藉故轉頭,以避開那令她心跳加速的目光。

  「你有想過你結婚後的生活嗎?」

  「這麼長遠的事,誰會這時候就去想啊……」看了他一眼,她又匆忙地把頭低下,「還有,有沒有人肯娶我還不曉得呢!」

  她不明白,為什麼她不敢直視秦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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