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洪穎 > 撞見真命總裁 > |
| 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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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您好。」 林旭懷點點頭,有些倨傲模樣沒說話。 「別理這個沒禮貌的傢伙,他今天荷爾蒙失調,喝過酒就好了。」他拿了張兩千元大鈔給米迪小費。 「方先生,這……太多了。」米迪望著那張遞過來的大鈔,不敢收下。 「收下,別婆婆媽媽的!幫我多買些營養品給安媽媽。」 「……謝謝你。」安米迪感動地收下小費,先一步替兩個男人拉開酒吧大門,恭敬地彎了個腰。 「你什麼時候改行當起慈善家了?」進酒吧後,林旭懷語帶譏刺地問著。 「自從我發現安米迪是個女的,而且身世堪憐之後,我決定每回碰到她都暫時改行當慈善家。」他靠在林旭懷的耳邊,說得神秘兮兮。 「那個小弟是女的?」林旭懷滿臉不信。 「對啊。是女的,雖然胸部平得看不出來,但百分百是個女人。」 「你真是什麼女人都好嗎?」 「去!我像是那麼不挑的人嗎?喝酒喝酒。」他領先往吧台走,直接跟酒保要了兩杯馬丁尼。 兩個男人坐在吧台前,酒過三杯後,聊開了: 「林旭懷,你說說,像我們兩個優秀到不行的男人,年過三十了,為什麼還討不到一個像樣的老婆?」 「你太挑。」 「那你勒?」 「我……呵!」林旭懷訕訕笑了一聲,又點了另一杯酒,才對方皓郢說:「我不像你那麼挑,我是……沒人要。」 「沒人要?!去!鬼話。說真的,我最近看上一個好女人,可惜對方鳥都不鳥我,約了幾百次,她拒絕我幾百次。如果可以,我真想把她娶回家。」 「你那麼愛對方?愛到想娶她回家?」 「愛?愛是什麼東西?我才不信什麼愛啊不愛的!我只是看她非常順眼。 我差不多是該結婚的年紀了,各式各樣的女人看過也玩過,沒什麼新奇感了。不曉得為什麼,最近想安定下來,大概是家裡也催得緊吧。」 方皓郢也飲盡杯子裡的酒,再點了一杯。 截至目前為止,他才喝了四杯,可他身旁的林旭懷已經喝第七杯了,還不准酒保把他喝過的杯收起來。 看樣子,三年過去了,林的怪癖仍是沒改。 「不瞭解愛,是種幸福。」點了第八杯馬丁尼,林旭懷說。「告訴你一件事,我兒子兩歲多了。」 「……媽的!你是哪種兄弟啊一結婚了都不通知一聲的!」 「誰跟你說我結婚了?你放心,我有兒子這件事,你是第一個知道的,至於我,我只比你早一天知道。這樣夠義氣吧?」他正式邁向第九杯。 方皓郢瞪著林旭懷,緩慢地消化著他的話,心想,幸虧他之前打了電話來酒吧,交代他們點的酒要偷偷「稀釋」過,否則照林這種速度,他又得像三年前那個晚上,充當醉鬼的看護了。 「是那個吉普賽女郎?」 「她現在不當吉普賽女郎四處流浪了。」 「那不正好?你就不用顧忌,趕緊把她娶回家啊。這下子,妻子兒子你都有了,真令人羡慕。」 看來他得加把勁了,如果能把白瑞綺娶回家,他就可以跟林一樣,有妻有兒了。白瑞綺的兒子一定很可愛,方皓郢揣想著。 「她不要我娶她。」 第十杯!他開始覺得奇怪,怎麼今天晚上,喝到第十杯了,還可以那麼清醒地、有條理地說話。 「林,你記不記得我們在愛丁堡念書時,有天晚上你拉我去學校的人工湖畔喝酒,賞月聊天。 那時候你跟我窮得要死,兩個人口袋加一加不到六英鎊,可是你說難得門亮圓得那麼漂亮,堅持拉我去喝酒,最後拗不過你,我們跑去跟隔壁的印度同學借錢買了整箱啤酒,那件事你還記得嗎?」 「記得。」他微笑回答。 「那天你喝得半醉,還唱歌吟詩,最後脫得精光往湖裡跳。你一個人遊了幾分鐘,覺得不夠痛快,把我跟印度同學都拖下水。」 「幹嘛提那件事?」 「隔天我們三個人都重感冒發燒了。」方皓郢說,跟酒保要第五杯酒。 「以前你是個為了浪漫不計後果的人,我們都是學生時,你說過,以後要找個可以陪你浪跡天涯的吉普賽女郎。 五年前你打電話告訴我,說你跟一個吉普賽女郎在交往,我就在想,會不會哪天你打電話來說,你要去流浪了……」 「我們長大了,不再是學生,有些責任,沒辦法說拋就拋。我跟以前不一樣了。」林旭懷打斷他的話,點了第十二杯馬丁尼。 方皓郢繼續說著,毫不介意被打斷。 「我還在想,如果哪天你告訴我你要去流浪了,我也要跟去,就像在愛丁堡,你先跳進湖裡游泳了,我最後也跟著你下水下一樣。 我想,如果你可以拋下你一百二十幾個員工不管,我也可以拋下我上千人的公司不管,管他呢!反正活得開心就好。」 「你囉哩囉嗦地到底想說什麼?」喝光了十二杯酒,他卻只有四分醉,感覺很不爽。 「我想說,就算不再是學生,有些責任拋不掉,但也不必活得那麼顧忌。你只要拿出學生時代的三分浪漫、兩分衝動,吉普賽女郎會不被感動嗎?」 「你不懂。」 「你確定我不懂嗎?你只是太害怕歷史重演吧!你不是你母親。」 林旭懷錶情複雜地瞧了方皓郢一眼,破例點了第十三杯酒,不過這回他改點威士忌。 「喂!你已經喝了十二杯了。」 「十二杯稀釋過的酒,醉不死人。放心,我再喝兩杯就停,不會要你照顧我一整晚。」 方皓郢心虛地笑了笑,還是被發現了。 「雖然你比我家人瞭解我,但還不夠瞭解。」林旭懷喝了一口純酒說。 「你不該為你母親的錯,拒絕所有人。」 「我沒有。」 方皓郢不相信。沒拒絕的話,林哪裡會在愛丁堡過著苦哈哈留學生的日子?何家的財富,供得起他的花用,只是他不拿。 林總認為,他跟那對同父異母的兄妹是不同世界的人,這算是種拒絕吧? 他堅持從母姓,拒絕姓何,這也是拒絕吧? 回臺灣後,林堅持自己創業,不接受父親的任何幫助,這還不叫拒絕嗎?他一直拒絕著他身旁關心他的親人。 方皓郢歎氣,懶得再說了。 這種事,得林自己願意承認。 喝吧、喝吧!也許喝醉了後,林會好過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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