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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他是個棄嬰,是養子,他和她不是親兄妹,從來就不是。

  他顧著她,護著她,然後突然有一天,他就出門去了,一次又一次,回來了又出去,回來了再出去,從此再也沒有停止過。

  她都已經習慣睡他床上了啊,習慣床邊會有他擋著當欄杆,習慣他替她梳發整衣,習慣一伸手就能抓住他,可他縱容著她養成一堆壞習慣之後,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留她自己一個人收給善後。

  都是他害的!

  可惡可惡可惡——

  生氣的捶了地板好幾下,她這才爬坐起來。

  窗外,天還是黑的,好黑好黑。

  她曲起膝頭,把腦袋擱在上頭,只覺眼眶發酸。

  都是他害的……

  §第三章

  天剛破曉,他就醒了過來。

  窗櫺外,樹影在晨光下搖曳。

  他洗了臉,剃了胡,將長髮束起,在小院中打了一套拳。

  卯時三刻,阿萬送來了早膳,還有一套新衣。

  他看著阿萬手中捧著的新衣裳,然後抬眼瞧那戴著一隻眼罩的傢伙。

  阿萬面無表情的說:「小姐說,你那套舊的被洗壞了。」

  那當然是謊話,他們兩個都知道。

  一瞬間,阿萬剩下的那隻眼,幾乎透出一抹同情和抱歉,但他死命忍住了。

  說真的,幾年前,他被派來服侍這主子時,也聽過很多流言,但真的跟在他身邊了,他才真正開始同情風知靜的處境。

  表面上,他是風家大少爺,但實際上,這位謠傳不是老爺親生的大少爺卻三天兩頭就被外派,做的都是最苦最累,一般管事根本不想去做的事。

  春暖花開時,他被叫去西部大漠走絲路;夏日炎炎時,他被派去最濕熱的南方跑商船;秋高氣爽時,他得到山高水遠的川滇去運藥材;好不容易到了冬藏之時,才以為能歇口氣,這位少爺卻被丟到了冷到發僵的北大荒,在連綿的雪地之中,千里跋涉,大唐內所有的道州府,他幾乎全跑了遍——

  好吧,說真的,他其實是同情自己被迫跟著走南闖北的處境。

  當初到底是誰和他說,跟了風家大少爺,他這輩子一定吃喝玩樂享用不盡的?

  啊,他想起來了,就是那個死沒良心,女扮男裝把這個工作說得天花亂墜的風家大小姐。

  可惡,他早該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話說回來,他至今搞不清楚這一家子是怎麼回事,唯一確定的是,他的主子,也就是本來應該要讓他吃喝玩樂的風家大少爺,根本就是風家父女的眼中釘、肉中刺。

  風知靜一定是從小不知怎麼得罪了這對父女,才會這樣被惡整。

  雖然少爺刻苦耐勞,對鳳凰樓盡心盡力,可風家父女似乎毫不感激,老的那個成天派他到偏遠地區餐風宿露,小的那個則費盡所有功夫在他回家休息時,卯起來找他麻煩,或者製造麻煩要少爺回來收給。

  說真的,要在五年前,若是有人和他說,他會同情一個家財萬貫的富家子——即便他是被領養的——鐵定會笑掉他的大牙,但現在,在很悲慘的和他共同經歷過這一切之後,他阿萬真的是萬分的同情這位看似有錢有權有勢,其實一貧如洗,還要被那萬惡的大小姐欺壓的主子。

  這些年過去,他慢慢發現,雖然老爺貌似在商務上放手讓少爺管理,但實際上根本不想讓少爺繼承家業,再怎麼樣,小姐才是他親生的,風家夫妻將那掌上明珠捧到天上去了,他們留下這孤兒,只是為了要他替女兒做牛做馬到死。

  再也沒有人,比阿萬他更清楚知靜少爺所蔓的委屈了啊。

  明亮的晨光,落在他手中新制的衣袍上,因為少爺的衣服在回家的隔天,總是偶爾會變成破布,身為一名優良的隨身小廝跟班,他當然早已和家中管事打點準備好最新的衣裳,要知道,偶爾撒點小謊,是無傷大稚的;特別是身旁總是有那個卑鄙的大小姐在搞破壞時。

  風知靜瞧著阿萬手上的那套全新的衣衫,沒有多說什麼,只將那套衣服接過手換上,這才開始用膳,然後照例在用過早飯後,前往風家老爺的書房。

  當然,和以往一樣,老爺早已醒了,正在喝茶。

  阿萬如往常一般,停在鳳凰樓書房外候著,不敢稍踏進門一步。

  雅致的書房裡,除了那坐在榻上懶洋洋喝茶的男人,就只有他了。

  窗外,鳥聲啁啾,清風拂來,將那雙大手中杯上的嫋嫋茶煙輕輕吹散,也吹響了那掛在窗上的風鈴。

  不像他早已將儀容梳整,男人披散著長髮,身著一襲簡單白袍,連外衣也沒套上,就那樣半臥在窗旁的竹榻涼席上,平常總是掛在他臉上的銀面具,此刻被擱在一旁的雕漆茶几上。

  男人喝了一口茶,吃了一粒葡萄,然後才瞅了那杵在榻旁,站得活像根鐵杆的傢伙一眼。

  藍色的衣袍顏色極深,深得像黑夜,乍一看上頭沒有什麼花邊繡樣,但在透光處,卻能看見羅織其中的圓形的鳳凰圖樣。

  「回來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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