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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鈴鈴鈴鈴——鈴鈴鈴鈴——

  他回過神來,她的電話又響了,她睜開眼,再度接起電話,轉身走回屋子裡,消失在通往另一個房間的門後。

  看著合上的門,他喝掉手中的咖啡,拿著那兩片吐司,也轉身走出廚房,囚到擺滿電腦的工作間。

  雖然一直看著她,他卻從沒想過要去認識她。

  她只是個有點小怪異的鄰居,讓他不由自主的盯著她看的鄰居。

  不過說她怪異,他自己也沒有正常到哪裡去,但他很安逸於現在這樣的生活,多數的時間,都是沒有人打擾的,他的生活非常的規律,除了每週五必須要出門到公司,平常他都是晚上七點起床,八點到九點運動,然後吃早餐,接著工作到淩晨一點用餐,吃完飯繼續工作到早上九點,運動到十點,在十一點洗完澡,上床睡覺。

  他日夜作息顛倒,但生活規律,和日夜作息正常,生活卻十分混亂的她全然相反。他在固定的時間出門購物,她則想到才出去,所以雖然他們當了三年鄰居,卻從沒面對面見過。

  偶爾,他會在路上和地擦肩而過,有一兩次的星期五早晨,他出門時正好遇見她晨跑回來,她拎著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一邊看著手裡買回來的報紙。

  她從沒注意到他,他想。

  她總是專注在手裡的報紙,或街角那只會對著她猛搖尾巴的哈士奇身上,每回經過,她都會蹲下來拍拍它的頭,和它玩上好半天。

  所以,或許他不應該驚訝當眼前這意外發生時,她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即使是在她失去了某一部分的熱情之後的現在。

  今天早上,他同往常的每一個星期五一樣,一夜沒睡,灌了一壺咖啡,套上西裝,準備到公司去應付藍斯的手下,他把車倒出車庫,才想到忘了拿班頓千交代萬囑咐的文件,只好將車停到街邊,上樓回去拿。

  等他重新下來,才打開車門,還沒上車,就看見那個女人穿著運動服跪坐在大馬路上,她的身前有一隻狗,她正在幫它止血。

  那只狗被車撞了,他轉過頭去看,不是街角的哈士奇,品種不一樣,毛色也不一樣。

  她是那麼的努力想救那只受傷的狗,甚至不在乎身處大街上,隨時會有車輛疾駛而過,然後她抬起了頭四處張望,像是想要尋找援助,但沒有人停下來,就算曾有人注意到,也都別過頭去。

  下一秒,她對上了他的視線。

  他無法移開視線,他原以為會看到她無助慌亂的眼神,但她並不慌亂,只是生氣,然後那雙炯炯有神的黑瞳隔街傳達出無聲的懇求,她甚至沒有抬起按壓在那只狗身上的手,沒有任何動作,只是就那樣看著他。

  他的手擱在早已打開的車門上,卻無法就這樣坐進車裡,和其它人一樣,假裝什麼都沒看到,然後揚長而去。

  他應該這樣做的,他又不是獸醫,他也不養寵物,他根本不知道遇到這種事該如何處理——

  在他猶疑不定的那幾秒裡,他幾乎能感覺到她的失望在一點一滴的加深,他不喜歡她那一副他怎麼可以見死不救的表情。

  該死的!

  暗暗咒駡一聲,他緊抿著唇,甩上車門,皺著眉頭穿過馬路,滿心不甘願的朝她走去。

  天殺的,他甚至不喜歡「狗」這種動物!

  「需要幫忙嗎?」

  那個高大壯碩的男人如是說,他像一輛坦克般向她走來,表情卻是一副被趕鴨子上架的模樣,眉頭微蹙、面容冷硬,像個遭人打擾用餐的將軍。

  他說話的口氣和表情,一點也不像是真心想幫忙的樣子,不過她剛剛也沒想到他真的會過來,甚至開口詢問她。

  「是的。」她看著他說:「它被車撞斷腳骨,需要送去診所。」

  那只狗仍在流血,染紅了她的雙手。

  他遲疑了一下,眼底閃過不知名的情緒,然後才開口道:「你知道地址?」

  「嗯。」她點頭。

  他脫下西裝外套,遞給她。「把狗抱起來,我送你過去。」

  命令的口氣、冷硬的表情,雖然他的行為是在幫忙,他看起來仍不像想幫忙的樣子,他始終都是站著,讓她一直要仰著脖子抬頭看他。他脫下外套時,她一度以為他會蹲下來抱狗,但他沒有,他只是把外套遞給她,然後等著。

  聊勝於無,她想。

  接過高級的西裝外套,她包住受傷的拉不拉多犬,然後站起來,他轉身走回他的車,她抱著狗跟在後面,這只狗不小,還頗重,幸好她早已習慣搬運重物,而且它雖然受傷了,卻還挺乖的。

  他替她開了車門,但依然沒替她抱狗,她抱著狗,動作有點困難的爬上他的車。

  他開一輛黑色的吉普車,車上一塵不染,像剛出廠的樣子,唯一不同的,是車子的里程數,新車不會有那麼高的里程數。

  所以這個阿諾史瓦辛格有潔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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