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咕嚕 > 青梅竹馬,我反對! | 上頁 下頁


  這是經常上演的情節。

  平凡到日日重複周而復始,最後連成兩點一線的軌跡。

  卻讓人忍不住奢望,可以一直如此下去——起碼,黃熙康心裡是如此期望的。

  不必為了工作奮鬥,不必打扮時尚,吃好的用好的,出入高級餐廳,參加名流宴會,但求三餐溫飽,可以呼吸自由空氣,或者,在適當的時候再遇到一個可以交心的人交往一陣然後順利些的,兩人會成為夫婦,對方不必高學歷高收入,即便要一起奮鬥一起賺錢,也是好的。

  起碼,不必老是追逐,追逐著老是不肯回頭看自己一眼的幻影。

  「先生,不好意思,這報紙是要賣的……你能不能不要那麼用力地去捏?」

  胡思亂想之際,聽到同事略帶不滿的口氣響起。

  回過神來,同事已經很氣悶地來到了身邊。

  「怎麼了?」

  「真是過分,報紙都揉皺了!」

  同事說著,指了指那剛開合了一下的自動門,「就那個男的,把報紙都揉皺了!」

  順著同事指的方向看過去,她望著那個健壯的身影,只覺得那側臉有點眼熟,猛地,心裡面晃過了某些片段,她連忙推開同事,追出去。

  想要追上去瞧個真切,不料卻與迎面走來的客人撞了個滿懷,一下子就摔跌在地上。

  真是倒黴。

  鼻子又熱又痛,像是有什麼要湧出來一般,她連忙捂住,這時,與她相撞的人急切地彎下身來。

  「小姐,你沒事吧?咦……你……」

  那人像是愣了愣,然後補充:「小姐,你流鼻血了。」

  臉一紅,她連忙用手背去捂住,這時,對方紳士地遞來了大大的掌心。

  她看著那掌心好一陣,把另外的手遞過去,可對方突然收緊了手,緊緊地握住了她的,她意外地抬頭,這才看真切對方。

  該怎麼說呢,就是那種衣著很有品味,一看就知道是高薪高收入的人,並且,長相偏俊,眼神自信,是那種很有很有深度的男人。而且,看上去很年輕,才三十左右。但重點是,他居然在這個時候如此說道:「小姐,如果你相信一見鍾情,可以答應當我的女朋友嗎?」

  對,居然在她仍然狼狽地跌坐在地上,流著鼻血的超丟臉的狀況下,如此表白。

  「或者你覺得很唐突,但希望你可以慎重地考慮一下。」

  說罷,她被那人拉了起來,然後,就在懵懵懂懂之時,一張卡片塞到了她的手裡。

  「希望你會主動聯繫我。」

  待人走遠了,她低頭一看,才知道那人名字叫洛問,職業是……

  律師?!

  瞪著那用金粉印刷的兩個大字,黃熙康的頭皮不禁陣陣發麻。

  不,她不會去主動聯繫這個洛問的。

  然而——

  「歡迎光……」

  隔天夜裡,當便利店的自動門又打開,她漾起爽朗的微笑連忙招呼,可當她看到走進來的人是誰時,連唇上的笑容都僵掉了。

  「我想,還是自己採取主動的好。」

  隨便拿了口香糖就走到結賬台前的洛問,笑得風采飛揚。

  自從這一天,洛問成了便利店的常客。

  或許是精誠所致金石為開,又或許是她實在沒有戀愛經驗或被追求的經驗,而且對於別人的付出與好意不懂得拒絕,反正,兩個月後,她終於答應了洛問,成了洛問的女朋友。

  記得曾在那些言情小說裡看過所謂的觸電啊,一見鍾情的橋段。

  如果單是掉了手帕或亂七八糟的東西在地上,兩人剛好一起去揀,因為手指與手指碰在一起就有了觸電的感覺,於是發展到非君不可非卿不娶的地步,那麼,像她和洛問這種前一秒還是客人和店員的關係,下一秒就發展到情侶,似乎也不算太唐突難解吧?

  不知道別人是怎麼談的戀愛。

  這洛問,倒是在大夥口裡成了好好情人——據說,每天親自接送,風雨不改就是好男人。

  可是,看著把自己送到公寓樓下然後轉身離開的洛問的背影,她卻忍不住歎了一口氣。仿佛只要洛問在身邊,她身上就壓了千斤巨石。

  像是牽手,親吻,擁抱,雖然並不是太抗拒,但卻不屬於喜歡的範疇,還好洛問也少有親熱。

  說實在,她不是沒有自知之明的人。

  每天醒來梳洗,都能在鏡子裡看到不施脂粉的自己有多麼平凡——非但有千度近視,戴著個笨拙的眼鏡,臉上還有小雀斑,皮膚雖白卻透著不健康的味道,穿在身上的衣服更是比不上洛問身上穿的那種誰都知道的名牌,只是那種商場大降價打幾折的處理貨湊合著的配搭……

  這樣仿佛醜小鴨的她,何德何能讓洛問對她一見鍾情呢?

  如果是以前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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