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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我知道。但是……」於培勳歎息地搖搖頭。「他很寶貝那把槍,因為是你送他的,而且……而且他還準備繼續向你求婚下去,直到你答應為止,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厭煩了他,決定甩了他時,他打算用那把手槍自殺……」

  「天哪!」阿曼達驚呼,捂住嘴。眼眶迅速滲出晶瑩的濕潤。「他真的……真的……」

  於培勳再次把右手搭上她的肩,然後笑了,為她高興的笑。

  「改變了,阿曼達,你們會有非常美滿的婚姻,他會愛你到死,也不曾背叛過你,你們還會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你偏愛兒子,他則寵溺女兒,等你們退休之後會在湖區養老,而他會比現在更愛你,你們會非常非常幸福……」

  話尚未說完,阿曼達已然啜泣著奔回組織犯罪組的辦公室去了。於培勳在原地等了一會兒,隨後聽到一聲男性狂喜的歡呼。

  他露出滿意的笑,轉身,他又踱向出口,笑容消失,神情轉為深思——他終於懂得要停下來思考了。

  信任。

  原來在男女之間,除了愛之外,信任也是如此重要到會影響一輩子幸福的事。這倒是他從未曾考慮過的,或許從現在開始,他也應該好好思考一下這個問題了。

  首先——

  他,欺瞞過她嗎?

  答案是——

  一直都在欺瞞!

  真令人尷尬。好吧!看看下一個問題答案是不是會好一點。

  他,值得她信任嗎?

  答案是——

  既然他一直在欺瞞她,怎麼可能值得她信任!

  ……真是糟糕,這個答案……好像比剛剛的答案更不堪,那麼下一個問題的答案呢?

  他,打算繼續欺瞞下去嗎?

  答案是——

  不知道。

  真是見鬼了,這是什麼該死的答案!

  算了,略過,最後一個問題。

  他,是不是打算欺瞞她一輩子?

  答案是——

  或許他最好也去買把手槍準備隨時都可以ㄅㄧㄤ自己一槍吧!

  §第十章

  一年一度的煙火節是倫敦最熱鬧的節日,除了政府施放的繽紛煙火之外,一般民眾也可自由施放,但如果想欣賞最精采的煙火表演,那就非得到北倫敦的亞歷山大宮或巴特喜公園不可了。

  「你不跟我們去嗎?」桑念竹從鏡子裡問背後那個正在替她綁麻花辦的「美髮師」。

  「才不要咧!」李亞梅敬謝不敏,「我才不要作夾心蘿蔔乾,我要和秀勤去肯頓城。」

  「秀勤?」

  「喔,她是一年級的新生,也是從新加坡來的,你和男朋友出去的時候,我就帶她到倫敦各處熟悉一下。」

  兩朵紅雲驀然飛上雙頰,「才不是,」桑念竹赧然地否認,「他才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又沒有這麼說過。」

  「可是他天天都找你出去約會啊,」李亞梅從鏡子裡看著桑念竹,「這不是男女朋友才有的行為嗎?」

  「可是……」桑念竹貝齒輕咬下唇。「我覺得這種事要說清楚,若是誤會的話會很難看的。」

  「什麼事要說清楚?」李亞梅不以為然地反問。「他約你,你答應,然後兩人出去約會,他開心,你高興,大家皆大歡喜,還有什麼需要說清楚的?」

  「但是真正的交往不是這麼簡單的呀!」桑念竹反駁。

  「不是這麼簡單,那要多複雜?只要你喜歡他,他喜歡你,大家有默契就夠了嘛!」

  桑念竹靜默了下。「他沒有那麼說過。」

  「說什麼?」李亞梅疑惑地問。「你是說他沒有說過喜歡你?」

  「沒有。」

  「不會吧?」

  「真的沒有。」

  「這樣啊……」李亞梅想了想。「我想,他如果不是喜歡你,不會這樣天天約你出去吧?」

  「可是換了是你,你不會希望對方明白告訴你嗎?」

  「說的也是,那你就問他嘛!」李亞梅果決地建議,很符合她的個性,卻不一定符合別人的個性。

  「那怎麼行?」桑念竹驚呼。

  「怎麼不行?你沒有嘴嗎?」

  「可是我……我是女孩子啊!」桑念竹囁嚅道。

  李亞梅白眼一翻。「小姐,請問你知道現在是什麼時代嗎?」

  「什麼?」

  「現在是男女平等的時代呀,小姐!」

  桑念竹沒吭聲,兩眼只瞅著鏡子裡的李亞梅,後者無奈搖頭。

  「好吧!那你喜歡他吧?」

  桑念竹還是不出聲,但令人難以察覺地點了一下螓首,雙頰嫣紅似火,見狀,李亞梅忍不住要以戲謔的口吻調侃她一下。

  「是喔!原來你喜歡他喔!你不說我還不知道呢?」

  「亞梅!」桑念竹臉更紅,嬌嗔。

  李亞梅不禁笑開了。「其實在你第一次主動響應他開始,我就知道只要他不是太差勁,你們就一定會成為一對了。之後,你每一次約會回來,眼神一次比一次閃亮,表情也一次比一次溫柔喜悅,就算你不說,我也知道你是越來越喜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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