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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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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了一頓,她又說:「記得在臺灣時我就勸過你,人不能只顧自己,否則最後嘗受後果的一定是自己,我想你可能忘了,不過現在你可以好好想想,除非嫁錯男人——像媽媽那樣,不然要營造什麼樣的婚姻生活都在你……」 「如果對方是個有戀母情結的男人呢?」一旁突然岔進來一句話。 方蕾愕然,循聲回眸,原來是方珊不知何時悄悄回頭來到她們身邊,而莉絲仍在不遠處的櫃檯試戴那些昂貴得令人咋舌的首飾。 「剛結婚,一切都很正常,」方珊慢條斯理地說。「但三個月後,大姊夫的媽媽就跑來跟她們住在一起,理由是大姊不會做家事,婆婆好意要來教導媳婦為人妻的職責……」 「不會做家事?」方蕾睜大不可思議的眼,眨也不眨的望定方麗。「你竟然到現在還不會做家事?」 「但……但結婚前,爺爺就跟對方說好了,他們會請傭人,我不需要做家事,想念書也可以繼續念書呀!沒想到……」方麗哀怨地垂下兩眼。「一結婚就變了,不但不可以繼續念書,還逼我做家事……」 這也難怪,方麗從小到大沒做過任何家事,就連彎腰撿一張紙屑都沒有過,難怪爺爺會先跟對方說好條件,可惜對方不想遵守約定。 「既然都結婚了,如果跟大姊夫說不通,那也只好試著適應啦!」 方麗欲言又止,現在她看上去不是困擾,而是尷尬。 方珊瞥她一眼,聳一下肩。「那如果說大姊夫都跑去跟他媽媽睡一張床,只有週末放假時才和大姊過夜,這你又作何感想?」 作何感想? 根本是不敢想,都在修博士學位了,還沒斷奶嗎? 「……」方蕾吃驚得說不出話來。 「這種事我相信二姊你也會受不了吧?所以不能怪大姊想找個能理解她的心事的人吐槽一下……」 能理解她的心事的人? 誰? 「請等一下!」方蕾面無表情地瞟一下神情更詭異的方麗,再看回方珊。「不要告訴我大姊搞外遇!」 「不!」方麗衝口而出,「那不是外遇,那只是……只是……」她極力想為自己辯解。「我才二十三歲,我也想品嘗戀愛的滋味呀,卻不得不為居留權而結婚,丈夫又有奇怪的癖性,還有個霸道的婆婆,所以我才……」 「夠了!」方蕾揉揉太陽穴。「我不想聽精采過程,告訴我結果就好了。」 「我……我離婚了,一個月前,」方麗囁嚅道。「因為我婆婆認為孩子不是她兒子的。」 搞外遇還被發現,真笨! 「是大姊夫的嗎?」 「當然是!」方麗激動地說。「我說過,那不是外遇,只是那個男人肯聽我訴苦,我也希望有個人能夠撫慰我的委屈,並沒有和那人上床呀!」 好吧,不是外遇,卻被認定是外遇,更笨! 「算了,既然這樁婚姻令你這麼痛苦,反正你也拿到居留權了,離婚也好,」方蕾儘量找好的話說。「而且你還可以繼續念書呢!」 「就是說咩,」方珊大聲附和。「我就是這麼跟大姊講的,她還年輕,想談戀愛機會多得是,這年頭離婚是流行,沒有人會在意那種事,再多離幾次婚也沒關係,人家還會認為你受歡迎呢!」 這種受歡迎就免了吧! 方蕾聽得想昏倒。「不過,孩子怎麼辦?」 「大姊正在考慮要不要拿掉。」 拿掉?! 「呃,這種事……最好你自己決定。」方蕾喃喃道。「不過無論你如何決定,我都會儘量幫你的。」 「為什麼?」方麗怔愣地凝住她。「記得那時候你說不會幫我……」 方蕾撇一下嘴,笑笑。「我也講過說不定我會改變想法,現在,我的確改變了,如此而已。」 而影響她最大的就是靳文彥,他總是不厭其煩的幫助任何向他求助的親人,不管那些傢伙是不是很可惡,或者令人厭煩,他都會不計代價的幫助他們,並且把這種幫助視為他的責任,只因為那些傢伙是他的親戚。 「因為你現在過得很幸福?」方麗輕聲問。 方蕾搖頭。「不,因為我老公有個很奇特的嗜好,他認為幫助親人是他的責任,我想我是被他影響了。」 「你……不氣我了?」方麗的語聲更細。 方蕾認真思索一下,「不氣了。」又搖頭。「記得媽媽剛離婚那時候,她很惶恐、很無助,特別需要人家安慰,但你們都沒有出現,甚至連通電話都沒有,我很生氣,不過我老公告訴我,我不應該氣你,應該同情你……」 「同情我?」方麗喃喃道。 「當時我並不瞭解他的意思,但現在……」方蕾頓了一下。「難道你都沒想過之所以會演變成如今這種窘況,全是你自己造成的嗎?」 「你是說……要怪我自己?」方麗呐呐道,旋又搖頭。「不,那怎能怪我,我沒有別的路可走了呀!」 「不,永遠不會沒有別的路,而是你選擇了哪條路!」方蕾重重地說。「當初我也不是沒有別的路可走,是我自己選擇相親結婚的。同樣的,你也不是沒有別的路可走,是你自己選擇和一個認識不深的人結婚的。不過我不是要你怪誰,而是希望你以後能認真做選擇,不要老是想把責任推給別人,不能勇敢面對自己的人生,這種人永遠得不到幸福的!」 語畢,見方麗依然一臉「我無辜」的表情,方蕾不禁深深歎了口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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