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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第五章

  布魯日是一座真正的中古風情的小城鎮,沒有高樓大廈,只有小橋流水,海鷗劃不破的湛藍天空,馬蹄達達地踏在古意盎然的石板路道,波光燦爛的水是天鵝與睡蓮的天堂,十八世紀的古老排鐘敲響出清脆的鐘聲,幽幽傳遍整個布魯日城區,恍惚間,仿佛又回到了那優雅的中古世紀時代。

  在這座與世隔絕般的安詳小城鎮裡,方蕾已度過近四年美好時光。

  雖然這座城鎮的慵懶步調對她的個性而言稍嫌沉悶了一點,但她高中畢業後就開始通勤到安特衛普市的大學上課,假日裡靳文彥,不,奧文也常常帶她到比利時各處遊覽,後來,只要沒課,她乾脆自己到處爬爬走,生活多采多姿,豐富得很。

  特別是在她的生命旅程中還多了兩位吵吵鬧鬧的「旅客」……

  「爸爸,爸爸,媽咪又欺負人家了啦!」

  兩支可愛的小辮子在空中甩來甩去,穿著蕾絲洋裝的小女孩哭咽咽地撲向父親懷裡,用世界上最肉麻的聲音告狀。

  奧文放下報紙,順手抱起三歲的小女兒,側身坐上老位置,頂了一下眼鏡,再向調理台前的方蕾望去;後者縮了一下脖子,吐吐舌頭,轉頭繼續忙碌,裝作這世界在三秒鐘前才開始運轉,之前的事她什麼也不知道。

  餐桌上鋪著美麗的方格子桌巾,咖啡機傳來濃郁的咖啡香,爐子上熱著可頌麵包,搭配新鮮的藍莓果醬以及乳酪和香橙汁,這是一般比利時人的早餐。

  「好了,好了,小鬼,快坐好,要吃早餐了!」

  「我要吃巧克力!」

  方蕾一邊把早餐陸續放上餐桌,一邊拿眼角瞟一下她的藍眸丈夫,意謂: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要欺負你那個可惡的女兒了吧?

  「咦?小弟呢,他怎麼還沒出現,起床失敗了嗎?」

  聞言,奧文抿起唇,蔚藍的眸子盈滿笑意,每次聽到她叫克裡斯小弟,他就禁不住莞爾,因為克裡斯足足大她九歲。

  「老嫂,你也拜託一下好不好?我已經三十歲了,行不行不要叫我小弟?」

  說人人到,說鬼鬼到,方蕾話一說完,克裡斯就冒出來了。

  方蕾咧嘴,在她的位置落坐。「誰讓你叫我老嫂!」

  克裡斯也坐下了。「你是老哥的老婆,我不叫你老嫂叫什麼?」

  「隨你!」方蕾哼了哼。「總之,只要你還沒結婚,我就要叫你小弟!」

  「我還不想結婚嘛!」

  「你再不結婚,小心我把你趕出去!」

  拿了一塊可頌麵包,克裡斯不可思議的定住。「喂喂喂,從我出生開始,這裡就一直是我的家耶,為什麼我不結婚就要被掃地出門?」

  「我是你嫂子,你敢不聽我的?」

  克裡斯窒了一下。「那又為什麼要逼我快快結婚?」

  「這樣我們家裡才會更熱鬧啊!」方蕾理直氣壯地說。

  簡直不敢相信,為了她想更熱鬧一點,他就得結婚?

  「叫你老公去討小老婆吧!」克裡斯嗤之以鼻的嘟囔。

  「哎呀,對喔,真是好建議!」有建設性的忠言,方蕾總是虛心接受。「快,老公,你趕快去討個小老婆,我去找個情夫,這樣又可以多兩個人來熱鬧了!」

  兄弟倆愕然相對,大翻白眼。

  「喂,」方蕾咬著麵包,左看看、右看看。「你們怎麼不說話了?」

  奧文埋頭看報紙喝咖啡,沒聽到;克裡斯抹果醬夾乳酪,聾了;至於那個三歲的小女孩,不見了。

  方蕾頓時驚跳起來。「那個小鬼,她要是敢去吵醒……」

  來不及了,育嬰室裡驀然拉出一陣恐怖的嬰兒級緊急警報,尖銳得教人倒抽冷氣,窗外的小鳥摔下好幾隻,方蕾僵了一下,旋即拉開一臉甜蜜蜜的笑。

  「老公,我記得我說要三個女兒的。」

  奧文慢吞吞地抬起藍眸。「所以?」

  大拇指往育嬰室一比。「那個兒子不曉得從哪裡撿來的,麻煩你自己擺平!」

  克裡斯豁然大笑,奧文啼笑皆非,搖搖頭,起身到育嬰室,片刻後,他一手牽著闖禍的小女兒,一手抱著八個月大的「警報器」出來。

  「乖,芙安娜,坐下吃你的早餐。」

  「可是人家想吃巧克力嘛!」可愛的小臉蛋不可愛了,扁扁的,一雙圓溜溜的眸子好委屈的瞅著父親。

  「等你上幼稚園回來再吃好不好?」

  「好嘛!」

  「這樣究竟算是她贏了還是你贏了?」方蕾喃喃嘟囔,起身抱來兒子再坐回原位,她並不是真的不喜歡兒子,而是下意識喜歡為難奧文來享受他的包容。

  都怪他四年來一直那樣寬宏大度的包容她,害她都養成習慣了。

  早餐過後,保母來了,夫妻倆輪流親親兒子再交給保母,然後大家一窩蜂散開來,各自準備要出門上班、上課,門口玄關處一片混亂,克裡斯換皮鞋,方蕾拎背包,奧文奇怪的看著女兒坐在地上脫襪子。

  「芙安娜,為什麼要脫襪子?」

  「人家要換有蕾絲的襪子嘛!」

  「明天再穿不行嗎?」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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