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古靈 > 夫君愛穿「破鞋」! | 上頁 下頁 |
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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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頭一回擺出如此謙卑的低姿態,他一邊繞著桌子躲避不長眼的寶劍,一邊低聲下氣的請求,可憐堂堂北六省的霸主、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如今卻淪為被追殺的耗子,頂不了天也立不了地,窩窩囊囊的屈服在一個小女人的威迫之下,只因為他做錯了一件事。 愈是剛正方直的人做錯事,他的罪惡感就愈強烈,自責也愈深切,於是,一面對無辜的「被害者」,江湖上談虎色變的閻王索就變成卑微的小草繩了。 「鳥毛的補償,我幹你這狗娘養的,操你的二舅子——」 紫蘿衣繼續揮劍追殺,怒駡得更兇狠,連厲千魂這種經歷不少江湖風風雨雨的老油條也聽得頭皮陣陣發麻。 她真的是女人嗎? *** 從成親後第二天開始,紫蘿衣就再也見不到厲千魂了,因為她隨身攜帶寶劍,一見到厲千魂就拔劍追殺上去,厲千魂只好躲著她,遠遠一見到她就拉腿落跑。 因為做錯事的人是他。 於是馬場裡的人發現,他們偉大的場主常常話說一半突然不見人影,或者野馬被馴一半突然失去馴馬人,又或者礦產的負責人專程來回報收益,卻遍尋不著他們的老大——不曉得躲到哪裡去了。 由於知道厲千魂曾幹過一件虧心事的並不多,僅有寥寥幾人而已,因此大家都不解他們雄壯威武的場主為何那麼怕老婆,簡直不可思議,也很丟臉,不過也沒人敢當面對他說,因為他們怕場主,而場主怕老婆—— 好吧,場主夫人最偉大! 「大嫂,我就知道你又跑到這裡來了!」 汗血馬的專用馬廄裡,紫蘿衣又在那裡巡視「她的」汗血寶馬了。 打從第一眼見到它們,她的心就被那些神駿無比的四腳畜生擄去了,沒事就往那邊跑,一整天下來,她幾乎有大半時間都混在那裡,喂馬吃牧草,檢查馬蹄鐵,替馬洗澡刷毛,耐心地一匹匹帶去遛馬。 她愛死那些汗血馬了! 「找我幹嘛?」 「沒什麼,只是——」莊紹飛小心翼翼地瞅著她。「大嫂喜歡這些馬?」 「何止喜歡,我愛死它們了!」紫蘿衣愛極了的把粉頰貼在馬頸上磨蹭。「頭細頸高、四肢修長、皮薄毛細、輕快靈活,從沒見過如此優美勻稱的體態,還有,它們的步伐也特別優雅,每次騎乘它們,我就覺得好像在風中飛翔,那滋味,真是美極了、妙極了!」 「那如果老大把這些馬全送給大嫂,大嫂是否能原諒他了?」 「愛說笑,它們已經是我的了,哪裡用得著他送!」 耶,已經是她的了?他怎麼不知道? 「咦?」 「第一天來到這馬廄時,我就大喊,要是他再不出現讓我砍成肉醬,這些馬就全歸我了。」紫蘿衣得意地說。「他沒出現,所以這些馬就全歸我啦!」 又不是活膩了,誰會自動自發讓她砍,尤其是砍成肉醬,那連救都沒得救了! 「這——這——」莊紹飛啼笑皆非地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紫蘿衣淡淡瞥他一眼,旋又轉回去替馬刷毛。「又想來替那傢伙說好話?每天來,你不煩嗎?」 「但,老大真的很冤枉呀!」 「他冤枉,那我呢?活該?」 莊紹飛窒了一下。「可是老大已經盡力在補償了,他不是娶了你嗎?」 紫蘿衣不屑地哼了哼。「了不起啊,我原想嫁給讀書人的,是他破壞了我的大好姻緣耶!」 讀書人?! 哪個讀書人敢娶她? 莊紹飛險些衝口而出,幸好及時咬住自己的舌頭,不然他一定會被紫蘿衣列為第二號追殺目標。 「為什麼?」這個問題應該比較安全。 但紫蘿衣並沒有回答他,自顧自刷馬毛,莊紹飛正想再問一次,匆地瞥見孟羽不知何時跑來倚在馬廄出口處,嘴裡咬著一根麥草杆,直對他勾手指頭,他遲疑一下,慢吞吞地走過去。 「幹嘛?」 「別問了,那種事得老大自個兒解決,別人幫不了的。」 「可是,老大自己有辦法解決嗎?」 「當然有,只是——」孟羽的眼神十分詭異,似笑非笑地望定紫蘿衣忙碌的身影,似乎已覺察出某種別人覺察不出的癥結。「需要某種契機而已。」 「什麼契機?」 「不知道,總要碰上了才知道。」 莊紹飛猶豫了會兒。 「好吧,聽你的。」 雖然孟羽有詐欺的嗜好,但老大已下過令,不准孟羽詐欺到自己人身上,而且孟羽的腦筋又比他靈活,所以孟羽的話應該是可靠又可信的。 「咦?孟羽,你也來啦!」紫蘿衣也發現孟羽了。 「來請你用午膳啊,大嫂。還有——」孟羽從懷裡掏出一本小冊子。「這是咱們馬場裡的規矩,請大嫂儘快背起來,三個月內還可以容許大嫂犯錯,但三個月後,倘若大嫂再犯了咱們馬場的規矩,照樣要被處罰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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