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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那請幫我把那盆花搬到前面、那顆石頭搬到後面、那花束也幫我送去客戶那邊,地址去問曉琪。"嵐伊看到逸雲點頭,就很自然地開始發號施令,完全不客氣。

  "你呢?"居然要他送花去給顧客!

  "我就在這兒等你送完花回來。"她當然是在這裡等他回來啊!反正這邊有一座吧台可以讓她坐著喝咖啡順便跟曉琪聊聊是非。

  "是的,我的皇后!"還真會使喚人!

  "我未婚,怎麼是你的皇后呢?"她一點兒都不獨裁。

  "是,我最敬愛的公主。"這樣她高興了沒有?

  "那就快去吧?"呵呵──

  反正是他自願的,所以怪不得她,而且廢物利用也是一種美德。

  曉琪見逸雲離開,立刻充滿疑惑地問:"嵐伊,他是你的男朋友嗎?"

  "怎麼可能!"她哪時說過逸雲是她的情人來著。

  "那你怎麼會讓他抱來呢?"他不僅限制她的行動,甚至還供她差遣,他們這樣不算是情人是什麼?

  "因為我腳受傷啊!"有什麼不對嗎?

  "可他是一個大男人耶,你怎麼可以讓他抱來抱去。"

  曉琪的外婆常叮嚀她要有男女授受不親的觀念,所以曉琪雖然生長在大都市,但觀念還是很保守。

  "是他自己要照顧我的啊!我又沒強迫他。"她連打電話向他求助都沒有耶,怎能怪她奴役他。

  "我不是這個意思啦!"她們簡直在雞同鴨講。

  "不然呢?"難道曉琪不是看不下她奴役逸雲的行為嗎?

  "你們如果不是男女朋友,你怎麼可以隨便讓他抱你呢?這是情人之間才會做出的行為耶!"

  "是嗎?可是以前我也常跟學長、學弟們這樣玩啊,又不會怎樣。"厚,有這麼嚴重嗎?

  "不行啦!那是你以前不懂,現在明白了當然不可以讓不是情人的男人這麼抱著你,再怎樣你也是女生耶!"傳統的道德觀已經深深影響曉琪了。

  "那我要怎麼辦?"被曉琪的語氣嚇到,嵐伊愣愣地問。

  "不要再被他這樣抱來抱去,你可以使用拐杖啊!"

  "喔。"可是……"我不會使用拐杖耶。"她萬一又摔倒不就更嚴重?

  "學啊!"還可以順便運動不是很好。

  "萬一學不會呢?"她不就要用爬的?

  "要不然……你可以當他的女朋友,這樣你就可以讓他繼續照顧你、抱你。"還可以繼續奴役他!

  "那……我腳傷好了之後呢?"沒談過戀愛的嵐伊歪著頭想了想。

  "當然是看他的表現如何再說,如果他表現好、你也喜歡他,你就繼續和他交往,當他的情人或是老婆。"這還不簡單。

  "萬一我不喜歡他呢?"雖然到目前為止她對他說不上討厭或是喜歡,但他是個花心大帥哥耶,她怎麼知道他會不會專情於她?

  "就甩掉他啊!"

  "這樣會不會太殘忍?"利用完他就甩掉他會不會太缺德?

  "怎麼會呢?感情的事情本來就是這樣,不可以同情對方,你在同情你不愛的人時就等於是對自己殘忍。"對於愛情可是不能有同情心唷!

  "是嗎?那萬一被拒絕的人是我怎麼辦?"

  想起他們在餐廳相識的那一幕,嵐伊的信心立刻消失殆盡。

  "我保證不會。"

  她保證?呃,算了吧!

  "喔,我會考慮你的建議。"

  在回家的路上嵐伊很沉默,直至回到家坐在沙發上才開口說話,不過一開口立刻嚇壞逸雲。

  "你還是教我怎麼使用拐杖吧!"

  雖然她一向將男女視為平等,也有本事和對她有意思而她對他沒感覺的人變成朋友,但是到目前為止,她跟逸雲之間的定位她還是弄不清。

  她不排斥跟人交往,不過她討厭曖昧不明的感覺,而且她更不知道逸雲是以什麼樣的心態來照顧她,所以生活上的事怎麼可以都只靠他呢!

  "為什麼?"是他剛才管太多,惹她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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