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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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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們昨天剛結婚。」駱英司說,眼光始終停留在她身上。說他喜歡這件禮服,不如說他喜歡看她穿這件禮服,好可愛,真的! 專櫃小姐眼睛立刻蹦出羡慕的神情。「是嗎?看不出來兩位感情這麼好,就像剛剛在戀愛。」 在、戀、愛?她說我們在戀愛?夏曙光一邊讓小姐替她帶上那朵緞帶花,一邊斜眼睇他。他們有表現得很親密嗎?明明就沒有好嗎!可是看駱英司的表情,活像他們真是戀愛結婚那般的自然。 心裡有江風勉,她做不到天衣無縫,但卻也有點在意駱英司,覺得喜歡江風勉是一種罪惡,是精神上的出軌…… 唉……為什麼偏偏讓她在昨天嫁給了他,而今天遇見另一個他? 「太太皮膚白,穿這種顏色的衣服真是漂亮。」店員由衷讚美。但是她沒有說的是,那個男人更帥。畢竟是女人嘛,她當然比較樂意多花時間免費欣賞帥哥。 「就這一件,不必包了,直接穿。我們等一下要餐聚。」駱英司點點頭,很為她的美麗滿意,掏出信用卡;小姐還沒接過信用卡,他的眼睛越過她,停留在架上的一雙金色尖頭高跟鞋,鞋頭裝飾著萬年不敗的蝴蝶結,鞋跟後是空的,只用一條金絲帶系著,他覺得那金色很襯她的新衣服,於是他取下那雙鞋,很自然地單膝跪下,抓起她的腳踝就要替她脫鞋。 曙光臉紅得像只噴火龍,她萬萬沒想到他這突如其來的動作,連忙往後退了幾步。「不用了啦,我穿原來這雙鞋就好了。」 「不行,這樣很不搭,我最不能忍受女人亂搭鞋子。我不懂,為什麼有些女人既然已經花了很多心思在衣服上,卻不肯再多用那麼一點點時間在鞋子上,老是穿著與衣服不能相襯的鞋。」駱英司的言論讓現場兩個女人都忍不住笑了。誰說男人不懂?有時候他們精得令女人訝異。「說了這麼多,你到底要不要把鞋脫了,試試這一雙?」 拗不過他,曙光脫下平底鞋,那雙新鞋尺寸恰恰好,仿佛是為她特別訂制的那樣合適。 「喜歡嗎?我覺得跟衣服挺搭的。」駱英司詢問她的意見,畢竟穿的人是她,還是要她喜歡才行。 「先生眼光真好,這雙鞋是Manolo。」 「哇!這麼一雙鞋要五百塊美金耶。」曙光知道這牌子因為影集而出名,卻不知道價格也因此而水漲船高。 「怎麼?嫌貴?是不是不買了?」駱英司說。 「買!當然買。既然是你出錢的,我當然要給他高貴一下。」曙光個性直來直往,毫不矯柔造作,因為覺得喜歡,便答應讓他買下。她這樣坦率,讓駱英司臉上不斷出現笑容。 車子出了微風廣場時,已經是晚上七點了。駱英司倒不介意遲到一下下,反而是曙光感到有些難為情。雖是個假媳婦,卻還是應該留點面子給駱英司,第一次去夫家就遲到…… 車子駛進駱家鏤空雕花的鍛造鐵門,向右轉繞過一個圓形花圃,然後再開一小段路才是專屬停車場。曙光大略默算,這個停車場足足可停二十輛轎車,可見平常往來的客人數量一定很多。 駱英司先下車,打開後車箱,取出他的西裝外套,曙光藉機打量他,不得不承認他的確擁有當名模的條件。他除了有張好看的臉,還配上一副好身材;更過分的是,與生俱來的優雅氣質也無可挑剔。 「不過就是個家庭聚會,為什麼要穿得這麼講究?」會不會太誇張啊?搞得好像是太子妃,她嘲笑著。 「你不瞭解。在那種場合,最好別成為笑柄。雖然我不喜歡,但也不希望你受到傷害。」 受到傷害?曙光確實不懂,但很快的,她就完全明白了。 一進駱宅,曙光才知道什麼叫做有錢人的派頭。為了歡迎新人,一朵朵香檳色玫瑰花從大門口點綴到廳堂,大理石地板上蠟打得足以輕易地在上面溜冰。整個晚上,她就像是顆陀螺,不停地在賓客之間周旋打轉,耳邊不斷充斥著選舉的官方語言。 男人們只顧著談論政治議題,女人們就更貧乏了,除了比較彼此身上的行頭,包括珠寶、配件外,還要較量丈夫的事業與孩子的成就,一副完全沒有自己的模樣。曙光忽然發覺自己身陷在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不過短短兩個鐘頭,她就已經感到坐立難安,巴不得到戶外呼吸自由的空氣。 「你會慢慢習慣的。」駱偉健的妻子廖采華笑著對她說,她是駱家唯一令人感到親切的女性,也是駱英司最尊重的大嫂。「你很幸運,嫁給駱家最棒的男人。」 曙光心虛,猛灌檸檬水。只有她自己清楚,她並不是真的嫁給駱英司。 「第一眼看見你的時候,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帶給他幸福。」采華笑著繼續說。 「他不幸福嗎?」長得這麼好,又出身名門,要什麼有什麼,還能怎樣更好? 「他很孤單。也許是兒慣了官場上的爾虞我詐,所以他習慣跟任何人都保持距離,包括我在內。但是,跟他熟悉了以後,你就會發現他有很多優點。雖然他外表很冷漠,但心卻很柔軟。」采華一口氣剖析了自己對駱英司的看法。 「我知道,駱英司他……真的是個很不錯的人。」她點頭表示贊同,雖然他們還不夠熟,但她感覺得出來他的人格特質,和駱家其他的男人都不一樣。 「我想請你好好照顧英司,可以嗎?」廖采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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