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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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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元鳳棲還沒來得及會意,便因對方展開攻擊,不得不為求自保而反擊。 「搞什麼?現在還在進行狩獵比試,你們不去射狼獵狐狸,做什麼對著你們家旗主砍殺呀?」 對方以弓月國語言,嘰哩咕嚕說了一長串,元鳳棲聽也聽不全,一知半解的,不過她可以肯定的是,她似乎被捲入不該捲入的紛爭了。 「你還沒弄懂啊,天朝女人,這場比試,原本就不只有獵野獸而已,他們想獵的,是我這個老頭子。」 「啊?」一面閃躲著敵人偷襲,一面勉強拔出腰間匕首應戰。 身子不若往常靈活,元鳳棲應對得明顯吃力,自保還可以,但要幫助那老人脫困,可能有點困難。 「不管獵了多少東西,只要能取得我身上的狼旗令符,就能成為下任旗主!」 「這種事!有需要鬧出人命嗎?」該死!達奚齊德怎麼沒向她說清楚?難怪他會給她武器防身,原來這裡還真是危險的地方。 「真要比武就比武,犯不著下殺手啊!」 元鳳棲咬牙投入戰局前,她只知道,現在假若還能活命,她才不願繼續留下來裝柔弱可憐,等著狼主到來! 她還想活下去,還想與喜歡的人共度幸福的日子! 與其死得不明不白,在那之前·她要把心裡的話全部說出來,她要告訴達奚齊德——她喜歡他! 然後為了他老想將她推給狼主,而讓她捲入步六弧家的紛爭,還面臨危險境地一事,好好揍他一頭! 「這裡的規則是,無論生死,只求勝負。每個繼承者都不會想讓自己的競爭者活命,因此這當然是除去心頭大患最好的機會。這正是為何這場傳統的比賽,一直以來都只有最強的人能成為旗主,因為只有強者才能活著出去!」 老人抽出腰間彎刀,難以置信方才那樣虛弱模樣的他,一拿起武器後,竟然會散發出如此強烈的鋒利氣勢,叫一票想殺他的人,反而震驚得倒退數步。 「早叫你快走的,現在你就算死於這混戰中,你也怨不得人了!天朝來的笨公主。」 第七章 「你……知道我是天朝的公主?」 好不容易擊退了那批眼中只有權勢的競爭者,搶到兩匹迷失在路上的馬兒,元鳳棲相步六孤崇信,兩人騎馬邊跑邊躲。 元鳳棲就算知道自己已經插手了不該管的閒事,卻也沒有辦法就此撒手不管。等到遇見達奚齊德之俊,大慨會挨他訓誡吧。 可是,他也有錯,錯在不該把這麼重要的事情瞞著她,只光顧著要她演練如何拐騙狼主的同情……唉。 「猜得出來。在弓月國,沒人會裝扮的像天朝女子一般累贅,臉上塗抹得紅通通、像猴子屁股一個樣兒的。聽說達奚旗主搶來了天朝公主,指的就是你吧?」 老人雖笑得好像已沒事了,可仔細看,那張精明強悍的臉色卻益發蒼白。 「對。」她只能尷尬笑笑。 「那麼你在這兒幹什麼?」老人一語中的。 「我……」這真是個要命的問題。不過,還奸她有準備問題集……「我是為了想見——」 「因為擔心達奚旗主吧?我聽說公主要嫁給狼主,可其實卻是與達奚旗主一對嗎?」老人指著元鳳棲握在手中的匕首。 「那是與虎旗旗主的寶刀成對的匕首,向來只傳旗主夫人,你不用不好意思,喜歡他所以想跟著他,既然來到咱們弓月國,女人就該這麼直率。」 「……」她想否認卻無從否認。 「天朝來的公王,尚且如此重情義,可惜我那些不成才的兒孫輩,卻只知道爭權,連丁點道義都不顧了。」想起步六孤家的現況,老人只想歎氣。 「可是我不懂,齊德明明說是狩獵……」 「狩獵只是方法之一,最終目的則是要由旗主手中取得代表身分的那面令符,當著其他旗主與狼主的面前見證,取得傳承資格。過去,代八旗主選擇繼承人時還是壯年,競爭者打不過旗主,所以多半是靠狩獵的實績來證明自己的實力。」 老人唇邊泛起苦笑。「不過……我年紀大了,讓人覺得容易下手也是沒辦法的事。誰讓我的兒子竟然……」 元鳳淒想起達奚齊德曾說過,步六孤家的繼承人幾年前死於戰爭中:怕勾起老人傷心,她連忙轉栘話題。 「那麼,今天的選拔,您要如何打算?」聽說比試只有一天時間就結束。 「是啊……只有一天,太陽西下以前,假使沒人能帶著令符到達狼主面前,就表示沒有繼承人,那麼……狼旗步六弧家,在我死後,就會歸於狼主管轄。再也不是個擁有兵權的獨立家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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