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馥梅 > 老婆換人做 | 上頁 下頁 |
三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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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查看奧提斯的手機,找到雷哲的電話之後,撥打他的手機,響了好久,才終於有人接電話。 「奧提斯?」 「不,是我,貝芙莉。」奇怪,他的聲音聽起來好像不太有精神。 「是你,有事嗎?還是奧提斯怎麼了?」 「不,他沒事,吃過早餐和藥之後,他又睡了,燒也開始退了。」 雷哲沉默了一會兒,才又道:「找我有事?」 「你什麼時候會回來?」 「我今天沒辦法回去,你有問題嗎?」 「我想問你,上次說要找人到花店幫忙的事,有沒有什麼問題?我今天一直沒有和老闆聯絡上,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花好月圓」暫時休業,你不知道嗎?」 「什麼?」她大感驚愕。「為什麼?發生什麼事了?」 「小姐,你自己工作的花店,一年一度的員工旅遊昨天開始,忘記了嗎?」 「啊——」她跳了起來,今天是十一月六號了。「我忘了。」 「現在你記起來了,很好,我可以掛電話了嗎?」 「那……等旅遊結束,你請的人會到花店幫忙吧?」 「她已經去了,而且也頂替你的位置參加員工旅遊。」 「嗄?」就這樣?「老闆都沒有問問我喔,我也想去旅遊啊!」真無情。 「『你』就在她面前,她還問什麼?」雷哲咕噥。 「你說什麼?」她沒聽清楚。 「沒什麼,你想去旅遊,你能去嗎?」他實在不知道她腦袋裡裝了些什麼。 「為什麼不能去?」 「撇開奧提斯生病這種突發事件不談,貝芙莉小姐,這次旅遊為期十五天,而婚禮是什麼時候,你應該還記得吧!」 「啊……」對喔,她都忘了這件事了,當初還在想,結婚那天剛好碰上旅遊,老闆他們都不在,就不會起疑了。 「還有事嗎?」 「哦,沒……」「沒有就好,再見。」 她錯愕的瞪著電話,他就這樣掛電話? 真是的,只不過問一下而已,火氣這麼大! 惡夢糾纏! 不要!我不要走!希奧,外婆,我不要走—— 不,不是惡夢,是過去的記憶。 五歲的他,被祖父硬押上車,就算掙扎、尖叫、哭嚎,依然無法撼動分毫,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外婆和希奧依偎在一起,看著他們淚流滿面的朝他揮手,自己也淚流滿面。如果不是你這雙眼睛,你以為我會收養你嗎?別作夢了!你唯一的價值,就是往後為坎佩爾家帶來更多的利益,除此之外,你一點用處也沒有! 六歲的他,因為吵著要回達家,祖父對他說的話,也是後來的日子裡,祖父最常對他說的話,是的,他本身一點價值也沒有,所以外婆和希奧才不要他…… 你想養那只雜種狗?不准!那種髒東西不准進坎佩爾家的大門! 那天他抱了一隻被棄養的小狗回家,被祖父狠狠的打罵了一頓,不過他還是在一個疼愛他的傭人幫助下,偷偷的養了,那只小狗,那一個多月,那只小狗成了他唯一的朋友。狗?你竟然違背我的命令偷偷養那只雜種狗,你還敢問我狗在哪裡,告訴你,那只狗已經死了!因為你,那只狗死了,因為你違背了我的命令,是你害死它的! 他看到了支離破碎的屍體,尖叫哭嚎,沖上前去捧住那些血肉,殺了它的人,就是那個傭人,祖父命令他殺的。 這是什麼東西?你竟然給我學畫畫?誰准你學的?你喜歡?哼,學這種沒有用的東西,不准!全部丟掉!他用零用錢買來的心愛畫具,就在他眼前焚燒,化為灰燼。 我花了那麼多心血栽培你,你最好懂得知恩圖報,乖乖聽話!要不然不會有人要你,如果連我都不要你,我就把你送到育幼院去,讓他們把你賣到遠遠的地方,看到昨天的新聞沒有,你會像那個小孩一樣,死到發臭腐爛都沒人知道! 是的,他會乖乖聽話,他不會有任何意見,他不要像那個孩子一樣。 你是殺人犯的兒子,討人厭,沒人要的討厭鬼,外公說因為你有一雙藍眼睛,他是可憐你才收養你的。 啊,這是他的表哥,深得祖父疼愛,所以就算他被表哥欺負、挨揍、吐口水,他也要逆來順受,因為告狀沒有用,祖父只會罵他惹人厭活該。 我討厭你的眼睛,我要把它們挖掉,以後坎佩爾就是我的! 他無所謂,他已經無所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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