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馥梅 > 毒舌女律師 | 上頁 下頁
十二


  「你有什麼條件?」李嶽樺心知肚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哈哈哈!有沒有人說你真的很聰明?」

  「常常,就拿你來說吧,在剛剛的一分鐘之內你就說了四次。」車子進入市區,車潮開始增加了。「找個地方吃晚飯吧!我肚子餓了。」白秉辰道。

  「這就是你的條件?陪你吃晚餐?」

  「這是我的邀請,不過你如果想要把它當作是條件的話也可以,如何?肯賞光嗎?」

  「為了聽你說故事,我能說不嗎?」

  「當然不行。」

  「OK,那我們就吃飯去。」李嶽樺將車子停放在一家自助餐前,熄火下車。

  「這裡?」白秉辰看著這家小小的自助餐店,他有多少年不曾在這種地方吃過飯了?

  「怎麼?不符合你白總裁的身份?」她是故意的,倒要看看他堂堂白大總裁吃不吃這種平民百姓的食物。

  白秉辰聳聳肩,率先走了進去。

  「有何不可呢?」他也挺懷念以前窮日子的時光,那時候他可是連這種自助餐都吃不太起呢!

  看他熟練的拿紙盤,夾菜,算賬,然後倒免費的湯飲,李嶽樺實在有些意外。

  「怎麼?嚇了你一跳嗎?」看她呆愣的看著他忙,他皮皮的一笑。

  「的確挺讓人意外的。」她也不諱言。

  「我並不是銜著金湯匙出生的富家子弟,我也窮過。」白秉辰聳肩,並不忌諱提起自己的過去。「你說要說故事的。」她不想太瞭解他,因為她有預感,那太過危險。

  「不急,先吃飽再說。」

  點點頭,她沒有異議,不過她發現,他吃東西真的是太慢了!她都已經吃飽了,他還吃不到半碗飯。

  拖延戰術嗎?

  她也不急,翻開桌上的報紙慢慢地看著。

  「又有人自殺了!最近是怎麼搞的?那麼多人趕上這波自殺熱潮?既然有勇氣從五十公尺高往下跳,為什麼就沒有勇氣活下去呢?五十公尺耶!屍體一定亂七八糟,收屍的人一定花了很多時間尋找手腳,要是從頭先落地的話……」

  砰地一聲,白秉辰放下筷子,臉色難看的瞪著她。

  「怎麼了?你吃飽了?那個炸蝦看起來應該滿好吃的,尤其那個蝦腦,你怎麼不吃了?」李嶽樺嘴角噙著一抹甜笑,一雙明媚的大眼無辜的眨著。

  「我已經飽了。」飽到想吐!該死!

  「你這樣不行喔!吃不了那麼多為什麼要叫那麼多菜呢!這是一種浪費耶!也不想想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的人都在餓肚子,你卻在這裡浪費糧食,不怕天打雷劈啊?」李嶽樺搖頭晃腦的曉以大義,就是要他吃完。

  「你是故意的!」白秉辰哀歎,「行了,我認輸了,好嗎?找個地方說故事去吧!」

  仰望著頭頂的星空,今天星光特別燦爛,天上地上相互輝映。

  他們身處陽明山一處隱密的草地,聽說這個地方是私有土地,屬於他白秉辰名下。

  「廖相如是我的學姐,曉晴是她的獨生女,一年前死於一場火災。」不知過了多久,白秉展打破沉默。

  「火災?人為縱火?」之所以這麼猜測,是因為廖相如口口聲聲說要報仇。

  「不是,是電線走火。」

  答案叫她意外,這說不通啊!

  「如果是電線走火,那她為什麼說要找『他們』報仇?」

  「原本曉晴是有機會被救出來的,因為當消防車趕到的時候,火勢還沒有竄到三樓,而曉晴就在三樓等待救援,可是,巷口卻被一輛違規停車的黑色賓士轎車擋住了,消防車無法進入火場救火,因此延誤了時機,曉晴就這樣活活的被燒死了。」

  「我的天啊!」她捂住嘴巴,那是一種多麼殘忍的折磨!

  「你是律師,對於這件事,你說,法律能給那輛賓士轎車的車主什麼樣的懲罰?」白秉辰突然問,聲調有著對法律的嘲諷。

  李嶽樺一頓,這種事情法律根本……

  「首先因為他不是故意妨礙救災,所以要考慮的就是是否有過失致人於死的罪責,然而他雖然違反交通法規,但該規則是否在火災時可以用以保護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便成為重點,也許檢察官會有不同的法律見解,所以很難論定。

  「但依我的看法,有關道路停車之相關規定,除為維持交通順暢外,也有使緊急情況發生時,相關救災車輛得以通行之目的,從這個角度觀察,就如同堵塞防火巷一般,應該負擔過失致人於死的罪責,但是這一部分在實務上仍有爭議。如果罪責成立,法定刑責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院一般判決多半在六個月以內,並得易科罰金。」她說的心虛,一條人命,只換得易科罰金,這就是法律。「沒錯,就是這樣,更過分的是,檢察官並沒有受理這件案子,既然法律沒辦法給曉晴一個公道,因此學姐決定用自己的手報仇。」

  「那輛車子的車主……是誰?」她記得鐘伯伯也有一輛黑色賓士轎車,可是……千萬不要是她所猜想的那樣!

  「聰明如你,應該已經猜到了才對。」

  李嶽樺閉上眼,天啊!這種事,該如何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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