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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下了這個結論之後,她的心情沒有變好,反而變得更差。

  畢竟這世上沒有幾個人可以對別人的厭惡處之泰然即使對方是你所討厭的人也一樣。

  「什麼嘛,我才不稀罕。」她喃喃地說:「他看我不順眼,我還看他很討厭咧!」然而,即使如此安慰自己,她還是無法揮去心中那種受到侮辱的感覺。

  想她元秀娟生得雖然不是傾城傾國、沉魚落雁之貌,但若被稱呼為美女,倒也是當之無愧,每個男人見了她莫不禮讓三分、殷勤有加的,然而他卻對她的美貌視若無睹,還把她曼妙的身材說得好像是市場賣的肥豬肉。

  真該死!

  最好他不要落入她的手裡,否則她絕對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這個念頭剛問過,她看了看手錶,早上七點鐘,鋼琴聲又準時地響起了。今天他彈的是一首輕快的曲子,顯見心情不錯。

  是啊,他當然心情不錯了。她在心裡酸溜溜地想。住在這種全部的人都把他當神一樣侍奉的大樓,他當然是如魚得水,快樂得不得了。

  只要一想起他現在也許滿臉含笑地彈著鋼琴,就讓元秀娟心裡不爽的泡泡愈冒愈多……愈冒愈多……

  「該死!」她一手扯過被子,緊緊地蒙住頭。「姓淩的死傢伙!你給我記住!總有一天我一定會報這個仇,而且是加倍!」

  有句俗話說的好:有仇不報,非君子。

  雖然也有另外一句話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但對元秀娟而言,如果要報仇的話,當然是愈快愈好;時間拖得久了,那痛快的感覺也就沒有那麼強烈了。

  她走出門,瞪著對面緊閉的大門,再看向外頭排列整齊的各式男鞋。方才魔音傳腦的痛苦仍然記憶猶新,情緒也仍然還在爆發邊緣。此時此刻,任何有關於那個男人的東西都足以讓她火冒三丈。

  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他的東西砸爛啊……她深吸一口氣,壓下心中這不太正派的想法。

  不管怎麼說,我們都不應該自貶格調去和這種人一般見識。如果有任何不滿,大可以正面交鋒,私下破壞這種事太小人了……

  她抬頭左顧右盼,確定沒有人看見之後,馬上一個箭步沖上前,橫腿一掃,把那一排鞋子往旁邊掃去,再狠狠踩個幾下。

  終究,她還是向心中的小惡魔投降了。

  為了讓自己的良心好過一點,她喃喃安慰自己:「這是他應得的,我只不過是替天行道而已。」

  她又狠狠地踩了其中看來最貴的那一雙球鞋,接著心滿意足地笑了。

  發洩過後,確定四下無人,她連忙火速逃離作案現場。

  帶著報復過後的好心情,她哼著歌去上班,一整天裡心情好得不得了,直到下班回家,唇邊的笑意始終拂不去。

  「元小姐。」老伯一見到她,忙叫她過去,從抽屜裡拿出一個黑色皮夾遞給她。「這是淩先生的皮夾。上回他到附近的餐館吃飯的時候,遺落在那邊忘了拿的。麻煩你上去時,順道拿給他。」

  她一聽是淩偉的東西,馬上回絕。

  「這種東西你還是交給他本人比較保險,而且我和他……不是很熟。」這是比較客氣的說法,事實上他們根本是水火不容。

  要她去看他的臉色?免了吧!

  「只要把皮夾拿給他就好了。」或許是沒有料到會遭受她的拒絕,老伯的表情有點為難。「淩先生平常難得出門一趟,我很少遇見他,而且這皮夾裡有對他而言非常重要的東西……反正你就住在對面,就幫老伯一個舉手之勞,好不好?」

  好不好?當然是不好!

  她又不是瘋了,早上才剛踩爛他的鞋,晚上就自已送上門去讓他興師問罪?

  他當然知道是她做的。放眼此地,敢這樣對待他淩大作家的,恐怕也只有她一個人了。

  但是,不管她的心裡有多麼多麼地不願意,又有多想拒絕這個請托,只要一看見老伯懇求的眼神,就全數化為了烏有。

  她真恨自己這種無法拒絕別人的個性啊……

  「好。」她聽見自已用著非常「熱心助人」的語氣說道:「反正是順便嘛,呵呵……」

  好想哭啊……

  走出電梯,確定淩偉不在外頭之後,她連忙掏出鑰匙開門。她想過了,只要把皮夾拿給晶晶就好了,她大可不必親自拿給他。

  話先說在前頭,她可不是心虛,只是下意識地厭惡排斥而已。明明知道一見面他肯定不會給自己好臉色看,她沒有道理自討苦吃。

  「你回來了啊!」

  她的鑰匙才剛插進去,門就被大力推開,害她嚇了一跳,連忙往後跳開,手中的皮夾也掉落地上。

  她驚魂未定地瞪著自己的小妹。

  「你要開門也先出個聲好不好,差點撞到我耶。」

  元晶晶一臉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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