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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這情況愈來愈好笑了。

  「淩先生?」她伸出手,阻斷兩人相接的眼神。「這事真的沒有商量的餘地嗎?你從事什麼工作?」兩人心不甘情不願地移開視線,但是彼此的眼神裡都在預告著下一次的戰火。這一次不分勝負,下次可就沒這麼容易了。

  「我是作家。」他抬手梳過自己的頭髮。「我習慣晚上寫稿,白天睡覺。早上七點彈鋼琴,對我而言就像是安眠藥,所以實在沒有辦法改變。」

  「你是作家?」元晶晶的臉驀地亮了起來。

  她生平最崇拜的就是作家,任何一個會寫點東西的人,哪怕只是一篇極短的文章,在她眼底看來就是知性的代表。

  不知為何,看到這個情景,元秀娟突然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

  如果真如管理員老伯所說,他是一個暢銷作者——並且是非常出名的那一種,晶晶很有可能看過他的書,甚至就是他的忠實讀者……

  果然,這個念頭才剛躍進她的腦中,她就已經聽到元晶晶興奮地問:「你剛剛說你叫什麼名字?淩偉?真的是你嗎?《永恆》這本書的作者?」

  「別忘了你說過的話。」她小小聲地在妹妹的耳邊提醒,要她別忘了此行最大的目的。「你說過要好好幫我教訓這個可惡的男人的。」

  元秀娟的提醒並沒有發揮多大的功用,因為在知道對面這個男人居然是她崇拜許久的偶像時,她的七魂六魄早就已經被勾走了,而且……瞧她笑的咧!還說什麼教訓,她別反過來搖旗呐喊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這實在是讓元秀娟大開眼界。

  她就是不懂,到底那本書有什麼天大的魔力,居然可以讓一堆人瘋狂著迷成這樣?

  難道說,這姓淩的傢伙真有這麼神?

  單靠一本書就可以把所有人洗腦成他的忠誠信徒,就連她的親妹妹都可以為了它,在這個節骨眼上來個陣前倒戈?

  「元晶晶!」她終於受不了,忍不住在小妹的耳邊大叫!「別忘了你來這裡的目的!」

  她這一叫,叫回了元晶晶的魂魄,可是卻喚不回她早已投奔敵營的心。

  「天啊!你真的是《永恆》的作者?」她的眼睛水亮亮的,滿是崇拜的表情,只差沒有親吻他的手,宣誓忠誠。「我是你的忠實讀者耶,你的每一本書、每一部作品,我統統有買,而且每一本都看了好幾次!我可不可以請你幫我簽個名?我的朋友知道了,一定會羡慕死的!」聽得元秀娟差點跌倒在地,並且痛哭失聲。

  不用別人提醒,她也知道,這場仗是不用打了,簡直可以說是兵敗如山倒。

  前陣大將臨陣倒戈,趴在敵人腳下俯首稱臣,她這個小嘍 還有什麼好掙扎的?

  她搖搖頭,轉身打算棄甲而逃。

  現在變成以一敵二,其中一個還是她的親手足,不用開戰就知道下場如何了。與其在這裡浪費時間、白費口水,還倒不如早些嗚金收兵,回家睡大頭覺吧。

  「元秀娟,你要去哪裡?」見她轉身就要走,元晶晶連忙拉住她。「我還沒要到簽名耶。」

  她揚揚手,意興闌珊地說:「你在這裡和他慢慢聊吧,姐姐我要回去睡覺了,明天還要上班咧。」「姐,你怎麼這樣!」元晶晶對她的反應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議。「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可是淩偉耶!」

  「我知道,我知道。」她拂開小妹的手,譏誚地掀了掀唇。「大名如雷灌耳,真是久仰久仰,你們慢慢聊吧!」

  語畢,她頭也不回地走進屋子裡,就連多待一分鐘都怕髒了她的眼睛似。

  元晶晶尷尬地站在原地,抱歉看著淩偉道:「您別介意,我姐姐她……她平常不會這樣子的……」

  淩偉微笑點頭,似是十分體諒她的處境。

  「我改天可以拿家裡的書來請您簽名嗎?」她睜著企盼的眼看他。「這樣會不會造成您的困擾?」「不會。」他搖頭,露出親切的笑容。

  這個女孩子乾乾淨淨的,笑起來像「她」,甜美又討人喜歡。他一見到她就覺得,她像是鄰家小妹一樣,感覺非常地親切。

  女孩子嘛,就是應該像這樣子,規規矩矩、溫柔可人,才討人喜歡。

  「我很歡迎你來找我玩。」想了一想,他又笑著加上一句:「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就叫我淩大哥吧。」

  「你知道嗎,他人真的很好耶,他還說我可以叫他淩大哥,以後也可以常常去找他玩……」

  自從由對面回來之後,元晶晶已經滔滔不絕地講了一個多小時的「淩大哥」了,左一句淩大哥、右一句淩大哥,聽得元秀娟愈來愈火,索性用棉被蓋住頭,把這些歌功頌德之聲全阻絕於外。

  「元秀娟,你這人真沒禮貌耶,我在和你說話啊!」

  她從棉被裡探出頭。

  「說完了沒?說完了就回去,我要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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