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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東許百合無奈的找出相片,翻到了五年前的四月二十日那天聚會的相片。

  果然,就如同東瑞棠說的一樣,許多東家的親朋好友都去了,不只是方思聆及那個男人而已。

  他忍不住強辯著,「難道就沒有地方可以辦歡迎會了嗎?為什麼非得要選在飯店?」害他產生了這麼可怕的錯誤聯想?

  「哦~~因為堂弟回臺灣原本就是訂在那家飯店,我們想說開完歡迎會後讓他好好的休息。」他看了東顯壑一眼。

  「二哥,我知道這對你來說很難接受,不過這就是事實,我只能說,你是真的錯怪二嫂了。」

  「我知道了。」千百種的複雜情緒不停的在胸口翻騰著,他只知道他欠她一個真心的道歉。

  在他滿心以為她是個對婚姻不忠誠的女人,在他唾棄她、嫌惡她時,這其實代表著他對他與她的婚姻沒信心,他並沒有相信她……

  他真是大錯特錯了!

  可不是有古人說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嗎?

  他是錯了,可他非常有改過的心,他會盡最大努力來挽回她的心!

  「那你想怎麼做?」

  「一家人本來就該一起生活的。」必要時,他願意用他的生命來彌補他曾犯下的過錯,他發誓。

  面對那雙灼熱的黑眸,方思聆整日都覺得不自在,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她拎著包包就準備沖出辦公室。

  「等等,方小姐。」

  看吧!果然來了,方思聆止住腳步,緩緩的轉過身,「總經理,還有什麼事嗎?還是要加班?」

  「是沒什麼很重要的事,當然也不需要加班。」東顯壑的心情顯得好極了,自從知道方思聆的秘密後,他就不再當個故意挑剔員工的惡老闆:更加上當他知道自己才是「罪人」後,他對她不論是在態度或說話上,都顯得客氣十足。「你今天晚上有空嗎?」

  「沒空。」想也不想的,方思聆便直接回答,然後她像是想起什麼似的,打開包包,拿出兩萬多元,「這個還給你,謝謝。」

  這些是東顯壑那天幫小同支付的醫藥費,還好那天他有去醫院,否則她根本籌不到醫藥費。

  但現在她已領到薪水,可以還給他了,她才不肯欠他人情。

  「為什麼要還給我?」他不收,聲音變冷,雙臂環胸,有點不悅的看著她。

  為何她要跟他保持距離?她難道看不出他想挽回的心是這麼的積極嗎?

  「醫藥費是你先幫我們支付的,我們非親非故,沒理由讓你幫我們出那些錢。」方思聆講得很冷淡。

  加上她曾經遭受過婚姻的挫折,現在的她,對所有人事物都不是很信任,畢竟她是個心靈受傷的女人。

  她的話讓東顯壑聽在耳裡覺得很難受。「思聆,你該知道我們並不是非親非故!」

  「我們不是非親非故,那我們代表什麼?」她昂起小臉瞪著他,不懂當初明明是他不要她,為何如今卻又來纏著她?

  「別忘了我們已經離婚,請你不要再來打擾我們母子平靜的生活好嗎?」她忿忿的推開擋在面前的東顯壑。

  「我辦不到!」東顯壑拉住她的手,認真的看著方思聆,「我知道以前都是我不對,難道我們就不能重來嗎?」

  只要給他機會,他發誓會彌補她的。

  「重來?」當初他傷她這麼深,如今就只是說出短短兩個字,他就要想跟她重新來過?!

  「有這麼簡單嗎?歷史可以重演嗎?你憑什麼要我再給你一次機會?」當初他為何就不肯給她一個機會呢?她甚至連自己做錯了什麼都不知道!「說吧,你到底想要什麼?你想要小同是不是?我可以告訴你,除非我死,否則我是絕對不會把小同讓給你的!」

  「我並沒有要和你搶小同的意思。」他趕緊解釋道,不想她再對他存有絲毫惡劣的印象。

  看著方思聆防備的雙眼,他就知道她把她想錯了,「我只是在想,我們能不能重新再來一遍!就讓我們把驕傲與自尊放在一邊,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他會在未來的日子裡彌補虧欠她的,「我只想把你們母子留在我的身旁。」他握著方思聆的手。

  方思聆咬緊下唇吼著,「我和小同並不是你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狗,我們是人啊!我們母子會哭、會笑,會傷心、會難過,我們有血有肉,不是玩具,我們不是你心情好時,就對我們說幾句好話;當你心情差時,就可以讓你以冷顏對待我們的。」

  「你別忘了,當初是你自己決定不要我們的,當年我是多麼的希望我們能因為這個孩子的存在而能與你繼續走下去!」如今回想起來,她的心仍痛如刀割。

  「是啊!到後來只剩下我自己一個人走……全世界沒有一個人贊成我把小同生下來……」

  「我在這條路上跌跌撞撞的,在最難過、最失意的時候,我甚至曾爬到樓頂,手撫著肚子告訴我肚子裡的貝比,如果我撐不下去、我沒辦法把他生出來的話,我求他千萬不要怨我、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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