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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這人有毛病。托馬斯皺著鼻子,像瞧什麼噁心怪物似的瞧著蘭克,「你有病啊。」

  「我沒病,我是名人耶!」蘭克眼睛也不眨,大咧咧地說。

  名人?托馬斯幾乎要爆笑出聲,就憑他?

  看到托馬斯難以置信的臉孔,蘭克清了清嗓子,挺直了腰杆,「我是去年年中剛剛轉會到××俱樂部的捷克球星!」

  球星嗎?托馬斯吃力地想著,那間俱樂部裡似乎確實有導玫斯基這號人物。也許能算得上是個球員,不過,球星嘛……

  「聽著!」蘭克一隻手搭在托馬斯的肩膀上,一副以理服人的架勢,侃侃說來,「那車裡的人都知道我是馨兒的男朋友,而且感情好得不得了,要是他們再知道了我的球星身份的話,嘿嘿……總而言之,他們不會懷疑我換孕婦出來的動機;同時,我知道你們的需要,我會幫你們爭取在十分鐘內找出炸彈的位置來的!相信我的能力!」

  能力?托馬斯對這一點表示懷疑。可是,蘭克說得不無道理。他偏著腦袋,想了想。

  「別想了!沒時間了!」蘭克抬高胳膊,把手腕上的表湊到了托馬斯的鼻子跟前。

  「好!就這麼辦!」托馬斯一咬牙,下了決定——時間不允許他再婆婆媽媽的了,他果斷地把手裡的揚聲器遞給了蘭克。

  蘭克深吸了一口氣,大著嗓門吼了起來:「喂,巴士裡面的人聽著,我蘭克·導玫斯基自願要當人質啊!快點把受傷的孕婦送出來!我等不及了!」

  他的聲音如此之大,震得人人耳朵嗡嗡響。

  「又想搞什麼名堂啊?」童馨兒嘴裡念念有詞。

  「混小子,你活得不耐煩了?我馬上就把你女友斃了!」佛朗的耐性一點一滴地磨完了。他兇狠地抓住了童馨兒的肩膀。

  「是啊,我就是活得不耐煩了!所以我要上來死在她前頭啊!」蘭克笑嘻嘻地說著,一點都不在乎,仿佛談論的不是他個人的生死問題。

  「呃?」童馨兒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死。貧嘴蘭克什麼時候搖身一變,成為了大情聖了?八成是要上來逞英雄吧。她不以為然地輕輕一笑。心房卻隱隱有螞蟻爬過一般,麻麻的,有點亂。

  「瘋子!」佛朗低聲罵了一句,沒有回應。

  蘭克迫不及待地繼續叫了起來:「喂,我可是小有名氣的球星耶!你有沒有看上星期X隊VSY隊的球賽?截走大球星XXX腳下的球的那個人就是我耶!我就是蘭克·導玫斯基!怎麼樣,我可是個名人耶!」

  佛朗皺眉。司機恩裡克卻是「撲哧」一聲笑了出來,「原來說話的人就是那個毛手毛腳的小子?哈哈,他那手忙腳亂的姿勢,想起來就覺得好笑……」

  佛朗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恩裡克立刻斂去了笑容。

  蘭克兀自又吵又鬧。佛朗瞄著童馨兒,童馨兒想說些什麼,不過話到嘴巴,還是硬生生地咽下去了——佛朗看她的眼神,似乎要把她吃下去一樣。

  「啊……」孕婦無意識地呻吟著,打斷了車廂內詭異的寧靜。她似乎已經陷入了半昏迷狀態,所有人的目光先是落在她身上,然後,緩緩移到了佛朗的臉上。

  佛朗把對講機湊到了嘴巴,淡淡地說了兩個字:「換人!」

  「烏拉!劫匪先生,你實在是太好了!就憑你這副好心腸,警方鐵定會答應你的要求的……」蘭克忙不迭地恭維了起來。

  「外面的警察聽好了,讓那小子自己一個人過來,如果想耍花樣,哼……別忘了,我還有炸彈。用一個瀕臨死亡的孕婦換一車人命,這個交易是否划算,你們自己想想吧。」

  很快,蘭克開著警用摩托車,孤身一人向正在減速中的公共汽車逼近。警方的車隊離他們有一定的距離——這是佛朗要求的。

  公共汽車停了下來,後門遮遮掩掩地打開了一條縫,蘭克輕捷地跳了上去。一會兒,他又在車門邊上露出了半個臉,小心翼翼地把用幾件大衣裹著的孕婦平放在地上。還沒等托馬斯看清楚他的臉,蘭克一個閃身,又不見了。車門再次迅速地掩上,巴士重新啟動了。

  「這個笨蛋,告訴他動作盡可能緩慢些,這麼矯捷幹嗎?」托馬斯翻了個白眼。

  蘭克四平八穩地站直了身子,他眼光一掃,就看見了童馨兒別著粉紅色髮夾的腦袋。他興沖沖、三步並作兩步地向童馨兒奔了過來,「馨兒,你果真命大啊!剛才,聽到槍聲,我還以為你完蛋了呢!」他旁若無人地在童馨兒身邊坐下,絲毫沒有閒暇工夫去計較佛朗難看之極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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