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芳妮 > 前夫爭寵 | 上頁 下頁 |
二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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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歲?!那不就表示他們離婚沒多久,她就生下這個孩子了? 「孩子的爸呢?為什麼你的履歷填的是未婚?」這是他第一時間確認的事情。 「我是未婚沒錯啊。」賴珍熙轉了轉眼珠子,一副不在意的模樣。 「該死!你告訴我是哪個男人這麼不負責任,我去找他算賬!」他氣急敗壞的咬緊下顎,渾身迸發出殺氣。 「你想跟揍白博彥一樣揍他一頓?」她調侃的睇了他一眼。 「我要殺了他。」他冷冷的道。 一股暖流緩緩淌過她的心窩,不再逗弄他,她斂起笑意,微微悵然的道:「他死了。」 死了?吳尚皓森冷的神色僵了僵,心中五味雜陳,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此刻的心情,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嫉妒得快要發瘋了。她怎麼可以在他們離婚之後,這麼快就接受另一個男人,甚至懷孕生子?難道她對他的愛就這麼脆弱,隨時都可以拋棄?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不過停止你的胡思亂想,這個孩子是白帆林的兒子。」她白了他一眼,不想讓他在腦中猜臆著她跟別的男人上床的畫面。 「白帆林?」一張青春膽怯的臉蛋霎時浮上他的腦海。 賴珍熙點點頭,「帆林一畢業就因為她那個混賬爸爸的家暴而離家結婚了,為了躲避帆林爸爸三不五時的騷擾麻煩,所以他們一結婚就搬到鄉下隱居,我也斷了她的訊息,直到我們離婚後不久,才突然接到她弟弟的通知,說他們夫妻倆發生車禍,傷重不治,留下一個才剛出生的小男孩。而在帆林早已擬定的遺書中有寫明,若他們夫妻發生意外,希望我能替她撫養她的孩子長大成人,為的就是怕孩子落入她爸爸的手中……」 想到帆林因為爸爸的家暴,怕她自己和丈夫、孩子都逃不過爸爸的騒擾和找麻煩,是帶著怎樣的傷心不得不先寫下這份遺書以免有些話來不及說,又是如何遺憾的離世,身為好友她就忍不住哽咽了起來。 吳尚皓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只能輕輕的將她擁入懷中,藉著自己的體溫給她溫暖。 「後來發現,他們夫妻倆的車禍是帆林她爸爸將煞車線剪斷造成的,她爸爸入獄不久之後就因為肝炎死了,真是老天有眼,那個混賬早該死了!」她說到最後一臉憤怒。 「男方家人呢?」吳尚皓感到不勝欷籲,沒想到當年那個算是他們之間的「紅娘」命運如此多舛。 「男方是孤兒,從小就在育幼院長大。」賴珍熙對那個男人其實印象也不深,畢竟好友的結婚算是很倉促的,認識沒兩三個月就結婚了。 「既然帆林遺書中將孩子交給了我,她的弟弟一個大男人也不適合帶孩子,所以我就把孩子帶在身邊了,那時我們剛離婚不久,是這個孩子將我自憂鬱症邊緣解救出來的,他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柱跟心靈依靠。」 「所以你沒交男朋友?!」那通電話……是她在跟兒子講話? 「我才剛吃過男人的虧,哪有心情交男朋友?你以為我跟你一樣嗎?這麼享受被一堆女人崇拜的虛榮感?」哼,惡人先告狀。 「你知道我心裡一直只有你。」真是冤枉啊,大人。 賴珍熙深深的凝視著他,自嘲苦笑,「我不知道。」 「時間會證明一切的。」他知道如果無法解開她心中的那個結,她就無法真正的相信他,而如今,也真的只有時間可以厘清一切了。 賴珍熙垂下長睫,輕聲的道:「希望如此。」 雖然她沒有馬上應允他複合的請求,但至少她也沒有斷然拒絕,這對他來說已經是個很大的恩典了。 「走吧,你請假要去哪?我送你去。」只要不是去跟男友見面,她想怎麼請就怎麼請。 「你送我?餐廳怎麼辦?」賴珍熙挑眉反問。 「你在我心目中才是第一順位。」知道她還沒有男友,對他來說是個珍貴的機會,他絕對不能讓這個機會被元旻澤給搶去。 「我都不知道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會甜言蜜語了。」雖然她的語氣像是在揶揄他,但唇角輕扯的那抹甜蜜卻無法隱藏。 「我會讓你習慣的。」他憐愛的凝視著她,唇畔跟著掛上輕鬆的微笑。 賴珍熙的心猛地一突,低垂下眼睫,不想讓他看到自己難以克制的怦然心動。 該死,他再繼續這樣對她,她很懷疑自己能堅守「清白」多久,說不定會主動撲上去。 「我們走吧。」不等吳尚皓回應,她便有點慌亂的快速離開。 看著她同手同腳的纖細背影,吳尚皓唇瓣的笑意弧度緩緩加大,腳步輕快的跟上前。 賴珍熙家是棟老舊公寓,屋齡目測至少三十年,外牆因為年久失修顯得有點斑駿,屋內樓梯則是洗石子地跟塗著黑漆的鐵條與紅塑膠扶手構成,十足的懷舊風,大樓旁是吵雜的菜市場,空氣中偶爾會飄來一股屬於市場裡才有的腥臊味。 吳尚皓的眉頭隨著每爬上一層階梯,便更皺緊了一些,對她住處的艱困環境感到心疼極了。 「你可不許瞧不起這裡,這好歹是我用自己能力買下的房子,雖然老舊了些、環境複雜了些,但是至少整齊清潔、乾乾淨淨的,沒什麼不好,要是你覺得不舒服,就請走吧。」發現吳尚皓緊凝著的神色,賴珍熙豎起防衛心說道。 「我不是嫌棄這些,我只是後悔沒早點找回你,讓你吃了不少苦。」他扯住她的手腕,認真的解釋。 他真摯的關心自她的手腕處傳來,讓她對自己有如刺蜻般的防備行為感到有點不好意思,遂抿抿唇道:「我不覺得苦,況且這也不是你的錯。」 「如果我們沒離婚……」 「沒有如果。」賴珍熙打斷他的話,嘲弄的扯扯唇瓣。 「也是。」吳尚皓跟著苦笑,就算當年沒離婚,但以他們那時的婚姻狀況,結果也不見得會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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