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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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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們又見面了,說些什麼好呢? 我這人喜歡獨自一人去逛街,很享受優悠自在的感覺,不喜歡呼朋喚友或三五成群地逛。 孤僻?形單影隻?NO──NO──NO,我很自得其樂。相反的,如果一大堆人去,或找一、二個知己,我反而覺得渾身不自在,甚至是痛苦。 我喜歡跟人聊天、哈啦,說些有的沒的消磨時間,就是不喜歡和別人去逛街。原因是我感興趣的,她們不感興趣;她們喜歡的,我不喜歡,比如逛服飾精品店,女孩子都喜歡逛精品店,買時裝什麼的。 走進店裡逛一圈,沒一套衣服讓自己瞧上眼,我會馬上閃人。但她們的品味和眼光跟我有很大的差異,我認為服裝穿在身上不但要舒服自在,打扮得宜,更襯托出一個人的神韻和氣質,我最注重這樣的一種打扮。 我都不知道那些衣服漂亮在哪兒?在精品店她們很能磨時間,不斷拿衣服在身上比試,問好看嗎?喜歡得不得了。一呆就是二、三個小時,我還得捂著良心說好。噢,天,救命啊──痛苦啊── 如此反復多次,我覺得是種酷刑,因此我不喜歡跟朋友逛街,情願自己一個人優哉悠哉,腳步慢得可以踩死地上的螞蟻,更不喜歡別人在身邊給意見,我很相信自己的品味和目光,在路上不斷投射過來的異性目光,更增加我的自信心,於是養成了我孤傲的性格。 有一次去公車站等車,看見一個帥男,一身黑衣黑褲打扮,很有一種神秘的美感,心裡對他讚賞不已,也符合自己筆下的男主角。 帥男頻頻回首看我,嚇得我以為自己哪裡春光外泄,急急地把自己檢查一番,並沒意外後松一口氣,努力把目光瞪回去。帥男被我瞪得不好意思,幾次回首再不敢直視我的目光。 又一次到銀行,也不知自己是長得太愛國還是怎的,我在玻璃窗上一露面,銀行的男職員馬上手忙腳亂,不斷拿眼瞟過來。我自知長得並不是天姿國色,弄得我也神經兮兮,以為自己臉上有什麼髒東西,到鏡子前一照,沒有啊! 有一次更扯,逛街逛到某熱鬧地段,一個大男孩攔住我,請我到他們公司試鏡,說招聘演員什麼的。我不鳥他,繼續逛我的街,二小時後返回,被另一個男的又拉住。好吧,那就試試,跟他走了一大段路,走得我很不耐煩,終於到達他們的公司。原來來試鏡的人不少,可以錄取的人卻不多。雖然有幸錄中,卻因某些原因,令我落荒而逃,自知不是做戲的料。 我這人缺點一大堆:孤傲、無情、粗線條、迷糊,但又愛自作多情,看見帥哥見一個愛一個,但熱度不長。朋友不多,從不主動找朋友,你愛來找我就找,不愛來我也絕不主動找你,丟了朋友也不可惜(不知是什麼人來的,但沒辦法,我就是這樣的人啊)。 優點是尚有一絲同情心,對心愛的人念念不忘,只可惜他已不在人世,成了我一生的最痛。 寫「惡魔與天使」的時候感覺滿不錯的,我這個人很怪,每次寫書都要有感覺,感覺對了,寫得自然會相當流暢與瘋狂,會整個人處於相當興奮的狀態。 「惡魔與天使」是一部鬼神故事,在我已出版的故事裡,有好幾本是鬼神故事的書,不知大家喜不喜歡? 希望大家和我一樣喜歡「惡魔與天使」,我會努力地寫更多更精彩的故事給各位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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