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董珊 > 愛上漫畫女孩 | 上頁 下頁
十一


  「不可能有的!」

  淩旭眯著眼睛看她,「就算你記不得了,別人也不見得都忘了。」

  她氣短了一下,依舊堅持,「絕對沒有。有本事你拿出證據來!」

  「我要拿得出來又如何?」

  「你……隨你要什麼都行!讓我把奈奈給你也成!」

  小黑狗不滿地嗚了一聲。李采凡給了它一個自信的眼神,別怕,大不了我再把你偷回去。

  淩旭冷笑起來,「好,你給我等著。」

  他快步走回房間,「砰」地關上門。李采凡心驚膽戰地盯著那扇門,生怕他再出來的時候真的把什麼「證據」貼到她腦門上。

  門很快又開了,她的心一提,卻見對方兩手空空地出來,劈頭就問:「你為什麼總叫我豬?」

  「啊?我、我沒叫呀?」

  「以前!初中的時候!」

  「因為……你那時不是長得胖胖的、圓圓的嗎?」

  「這麼說那時你果然是在故意損我了?」他咬牙。

  「不是不是。我是覺得你很可愛!」她趕緊辯白,「那時你的眼睛大大的、圓圓的,臉白嫩嫩的、圓圓的,頭發軟軟的、劉海圓圓的……真的好可愛。比櫻桃小丸子還可愛。」

  對方的臉色越來越黑,終於忍不住道:「那有什麼可愛的?只不過像只小豬吧!」

  「你……討厭豬嗎?」她恍然大悟。原來是審美意識上的差異,莫怪他一直怨恨著自己對他的誣衊,「你和響良牙一樣啊。不過我不討厭呀。你瞧我的好朋友皮皮豬,我們都覺得小豬是很可愛的。」

  看著他陰晴不定的神色,李采凡趕緊又補充了一句:「你現在可一點也不像小豬。你長這麼高,可真是……英俊多了呀。你看,你現在就像手塚隊長一樣帥氣!」

  「你上次明明說我像阿斯蘭的。」

  「呃,其實這兩個人物很像的……」

  「騙人!他們一個是駕駛機器人打架的,一個是打網球的!而且手塚國光比我小了快十歲才初三!」

  李采凡瞪大眼睛看他,「你、你不是說你很久很久沒看漫畫了嗎?」

  「哼。」淩旭輕哼一聲,臉色稍霽,「那我問你,你真的從來沒討厭過我?」

  李采凡趕緊搖頭,「不討厭不討厭。你讓我住,又請我喝牛奶,還借我用電腦。你真是個好人,我很喜歡你的。」

  她看見對方臉色一動,又透出些許無奈,「那以前呢?我從家裡趕你走,你可恨我?」

  「呃,那個,要是你不提起,我都忘了。」她嘿嘿地笑了笑,「其實初中的同學我早就忘得差不多啦。」

  是嗎,忘了?

  原來自己再怎樣耿耿於懷的東西,在她那裡都早已退色,隨時消失都不會被覺察。

  若不是這次的相遇,她可還會記得自己這個人?

  若不是她現在落魄,即使相遇了,她也是一笑而過,在她心裡自己不會比以前加重一絲的分量吧?

  就算是現在,難道比起過客,他的身份還有什麼不同嗎?

  為什麼她總是那樣不在意?而自己卻一直這樣在意?

  他笑。太傻了。

  淩旭定定地看著李采凡,歎了口氣,「你走吧。」他說,「不要再住在這裡了。」

  「什麼?」她大驚失色,「你、你不讓我住了嗎?」

  「你不適合住在這裡。」再住下去,他不知自己會對她做出什麼。

  「什麼不合適呀?怎麼突然這樣?」她急了,「……當時不是和華姐說好讓我住的嗎?」

  「我只答應華婷讓你住到這次完稿吧?你現在已經畫完了。我不記得正式把房子租給你過。」他又加了一句,「而且你也沒付過房租。」

  「我……」她低下頭,一點立場也沒有了。的確,就算是朋友,依賴別人也該有個限度。何況他們只能算是認識的同學吧。

  華婷是她的編輯,除了工作關係又像她的大姐,在她最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她如何不感激?

  淩旭受華婷所托,讓她住進自己的家裡,不但如此,對她還頗為照顧。她知道,自然也是感激的。

  但他也有他的難處吧,和一個外人住一起,而且是女生,以前還有不快的回憶,一定會覺得不自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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