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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他本來就是個大老粗嘛!嗓門大、又粗魯、琴棋書畫樣樣松,不是大老粗是什麼?」

  花無顏不禁失笑。「姊姊不是曾誓言,要嫁一定要嫁世上第一英雄,不僅武功要高,才華更要絕世?」

  「可……大老粗也不錯啊!起碼我說一,他不敢說二嘛!」其實也是受了妹妹與妹夫的影響,什麼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也不分飛……她本來沒想過這些事的,但那日看了金兒與銀兒同生死的場面,大受震撼,她開始反思,自己究竟想要什麼樣的姻緣?最後得到的結論是——傾盡一腔愛,只戀一個人。

  「呵呵呵……」花無顏低笑,為姊姊終於有個好歸宿而開心。

  「笑什麼笑?不理你了。」花無瑕旋過身子,來到羅什面前。「我說妹夫,有好東西可別忘了姊姊一份喔!」

  「如果你立刻消失的話,就會有你的一份。」羅什冷冷地說。

  「收到!」也不跟妹妹道別,花無瑕飛快地跑了。

  「相公!」花無顏嗔羅什一眼,明明不是那麼無心無情的人,何必硬要裝出一副酷樣?「姊姊他們也是關心我們,你幹麼總是拒人於千里之外?」

  「太吵了。」就因為知道他們是好意,否則他早把訪客都丟出門了。

  但房裡還有一個更吵的,他的女兒,這個出生才一個月的小惡魔。

  「無顏,能不能讓小傢伙安靜一下?」他被吵得頭都快炸了。

  「寶寶精力旺盛是好事啊!你不是還說女兒是難得的習武天才,一出世就百脈暢通,日後成就定在我倆之上?」她微笑地哄著女兒,當初早產時真的很怕孩子會保不住,幸虧沒事。

  如今只要寶寶無病無殃,愛哭一點有什麼關係,同樣是上天的恩賜。

  「但是她實在太吵了。」羅什忍不住想點女兒的啞穴。

  「不准!」花無顏拍開他的手。「寶寶還那麼小,你點她的穴道,血行不順,萬一出事怎麼辦?」

  羅什無奈地搖搖被吵得發暈的腦袋,走到窗邊,長嘯一聲:「金銀。」

  又更長大一圈的蒼雕飛了下來。

  羅什一把搶過寶寶,從窗口遞出去。「帶她上去溜兩圈,半個時辰後再回來。」

  「嘎!」金銀以指爪抓著包裹嬰兒的布巾飛上高空。

  「相公!」花無顏驚呼。

  「沒事的,我小時候也常常被金兒帶著到處飛,何況金銀比金兒更懂事,會照顧寶寶的。」羅什兩手抱住她的腰,長歎口氣。「總算安靜了。」

  花無顏失笑。「女兒有那麼可怕嗎?」

  羅什異常慎重地點頭。「比玄冰山上所有的野獸加起來都可伯。」

  「相公什麼時候也學會說渾話了?」

  「我說的是實話。」

  「等孩子長大一點就不愛哭了,還會越來越可愛,屆時相公就不會這麼想了,說不定還會希望我多生幾個呢!」

  「絕對不可能。」他加大摟住她的力道,一邊親吻著她白玉般的耳垂,右手拉下她的腰帶。「我只要你就好,我只要你,無顏……」

  他抱著她走向床榻,卻不料這一走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十個月後,又是一個禍害來報到。

  後記

  本故事純屬虛構,不論是朝代、地理、動植物……全部是憑空杜撰。

  會想寫這個故事,得話說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看了邵氏的懷舊電影「粱山伯與祝英台」,樓臺會裡有一句:從此不到錢塘路,怕見鴛鴦作對飛。

  然後,我就想到「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這句話。

  接著,便想要寫一個顛覆這句話的故事,於是羅什跟花無顏這兩個角色便新鮮出爐了。

  花無顏很好搞定,一個長相普通,卻性格堅毅,有點古板的女子。

  但設定羅什時,我卻搖擺了很久,要讓他從小被野獸養大?還是接觸過文明,卻在山林中成長,於是養成用獸類的目光看世界的習慣?

  最後我選擇後者,讓以野人形象出現的羅什,體內卻流著最高貴的皇族血統。

  在這個故事裡,野獸不一定是最殘忍的,人類也可能非常無情;獸比人更知感恩,人較獸多了分理智。

  孰高孰下?應該說,因人而異,因獸而異。

  親情、愛情……什麼情最高尚?最無可取代?

  是親情嗎?

  但花堡主卻可以親手出賣自己的女兒。

  而司徒興卻一心一意要為他流落民間的皇叔爭一份公平。

  是愛情嗎?

  花無瑕的美貌吸引了多少人,但又有多少人是真正愛她的?花無痕甚至把自己的婚姻拿來估價賣。

  然而羅什還是能為花無顏豁出性命,花無顏亦傾心相報。生死相隨,他們做得到。

  結論是,沒有哪種情是絕對的好或壞。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換了新電腦,舊的那台不知是零件老舊還是硬碟壞軌,反正寫一寫,它會突然當機,嚇得我好幾次差點心臟麻痹。

  然後,我好像得了強迫症,一份稿子要存三、四個備份,就怕哪一天它突然徹底罷工,我至少有備份,不會死得太難看。

  膽顫心驚工作時,我立刻買了新電腦。

  今年買電腦的人應該都知道,程式都換新了。XP正式退出舞臺,VISTA登場。

  其實我很不想在今年買電腦,VISTA才開始用,根本不知道它好不好,但沒辦法,少了電腦我無法工作,還是得買。

  聽說VISTA的介面跟舊版差很多,我還特地去巨匠上了幾堂課,果然大不相同。變漂亮了,也變複雜了。

  但我可以學,我也學會了,可問題是,新舊版的東西會衝突。

  也就是說,我的備份無法在新版軟體下打開。

  工程師說,沒關係,他可以幫我再裝一個轉檔程式,這樣就可以保證我的稿子能在新版軟體下打開了。

  然後我問他,請問我用轉檔程式轉換稿件後,傳給出版社,若出版社用的是XP,能順利打開我以新軟體打的稿子嗎?會不會再起衝突?

  他愣了一下。

  我發瘋,難道要請出版社為了我一個人將公司電腦全部升級,那公司升級後,如何接收其他作者的稿件?再叫其他人一起升級?你開玩笑。

  我不管,我要買XP,從WINDOWS到OFFICE我都要XP版的,哪怕你賣我2000版的,我也接受,我就是不要VISTA。

  搞了好久,終於弄好了,嗚……但是我的強迫症依然,我還是習慣存硬碟,再備份兩塊1.44軟碟,再用隨身碟存一個。

  好像有點變態喔?我也這麼覺得。

  可是我居然還在想要不要再去買光碟燒起來?

  之前實在是被嚇壞了,也許過些日子會好,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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