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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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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腦袋瞬間停頓。以前無論他怎麼親、如何抱,她都像木頭,無知無覺,怎麼突然變敏銳了? 她真的是寧馨嗎?還是他睡了八個月,她不小心被外星人附身了? 「馨馨,你……回應我……」 「你不喜歡嗎?」 他拼命點頭。「當然喜歡。」 她羞紅了臉,螓首藏在他懷中。「其實我也喜歡,只是……我一直以為回應你是不好的事,所以……但是大前天你跟我說要重新開始以後,我想了很久……我們要誠實對不對?有什麼感覺都不要壓抑。」 「對對對,千萬別壓抑。」他興奮得快要飛起來了。 「再也不會了。」 啊,為什麼他四肢無力,他好想把她抱起來歡呼。 「馨馨。」他緊緊摟住她。「我們結婚好不好?」 「嗯……」差一點失去他,好不容易找回來,她不想違逆他的意思,但…… 「可不可以只要公證就好?不要弄得太麻煩,訂婚、請客、喜餅……全部不要。」 「你真的肯跟我結婚?」她答應得太快,讓他腦袋一瞬間又頓住了。「你沒有說我發燒——」 「我是覺得,我們反正已經在一起了,有沒有那張結婚證書根本無所謂,那玩意兒又要花錢又麻煩。可是你好像很想要,所以……你說要就要嘍,但請儘量簡單。」 「全部都聽你的!其實我想結婚也是怕有一天,你會被別人追走,只要你肯嫁給我,是要舉辦豪華婚禮或是公證,我都無所謂。」 「我怎麼可能離開你,我發過誓永遠跟你在一起的。」 「信守諾言跟摯愛無悔是兩碼子事。」 「我不愛你就不會許下承諾了。」 而她許諾是在十年前,所以……「你那麼久以前就確定要跟我過一輩子?」不可置信,她跟他一樣耶! 她點頭。「當年那個提議還是你說的,你忘了嗎?」 「我沒忘。」他情不自禁俯下身,用力地吻她。「我只是……我以為你當我是弟弟、是親人……你知道,一男一女要永遠在一起,只能是夫妻。感情再好的姐弟,有一天也是要分離的。我不想,所以……對不起,我一直誤會了。」 她搔搔頭。「其實你也沒有誤會,我確實把你當弟弟、當親人、當伴侶……你說的什麼愛情、友情、親情……在我看來都一樣,我無法單獨分出某一樣給你。」 原來如此。他懂了。「沒關係,那就不要分了,你是我的全部,我也是你的全部,這就夠了。」 她彎起唇角,笑著偎進他懷裡。「以然,你真好。我喜歡你,只喜歡你。」 「我也是。」 「你剛才說過兩、三天要出院,是真的嗎?」 「真的。」他低頭,以牙齒輕咬著她的耳垂,細細地舔吻。「我好想家,回去後,我就做東西給你吃,你想吃什麼?」 「八寶鴨。」這是個複雜的菜式,她喜歡吃,但想到那些手續就懶了。 「選簡單一點,我現在手腳不利落。」 「綠豆湯。」她已經開始想像,兩個人重新住在一起,早上有人為她做早餐,晚上有人抱著她入眠,那份安心與愜意,是比天堂還要快樂的生活。 「沒問題。」他的手指輕刷著她的長髮。「出院當天,我們順便公證,這樣的婚姻就夠簡單了。」 「好啊!」她歡呼。「那我們要不要睡在一起?我不想搬。」先說先贏,她是懶人。 「我搬。」反正他早跟她睡一張床,再搬個房也沒什麼,同在一個屋簷下嘛! 「以然,你真好。」就這樣永遠地在一起,十年前一句話,十年不變,再過十年、二十年……依然相同,如此地平淡,卻是她最大的幸福。 §後記 在一連串的咳嗽聲中,打下「完」這個字時,好感動,感動到快哭了。 上一本稿子結束後妮子就開始感冒。 不只妮子,我們全家差不多都中標,兩個寶寶中的老二還去住了三天醫院。 趕流行趕到這地步,真是……無言。 反正,我先是喉嚨痛,吃了幾天藥,沒改善,越來越嚴重,差不多一星期後開始發燒,燒到四十度半,燒到我頭昏腦脹。 這一燒,又差不多是一星期。 去看醫生,說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本來以為是流感說),開始抗生素的療程。 醫生說抗生素六小時吃一次,一個療程七到十天不等,看病情發展。 好可憐,我定了鬧鐘,六小時逼自己起來吃一次藥,吃得快昏倒。 好不容易燒退了,差點沒燒香拜佛。別人說我倒楣,工作一結束就倒下,痊癒時差不多又該開工了,完全沒玩到,衰斃了。 其實我覺得自己很幸運,是在完工後才倒下,沒在急著截稿前生病,那會更讓我發瘋。 感覺好一點,第一件事照例是換床單、開稿,然後……不小心跟人出去玩了一個下午,回家後發現又開始燒了。 嗚嗚嗚……這是告訴我們,病人別亂跑,別想玩,乖乖休息才是王道。 不過也還好啦!第二回只燒了三天,很快就好了,只留下一個病根——聲啞和咳嗽。 啞到親親編輯打電話給我,我接的,她聽不出我的聲音,可怕吧?後來她說以為是男孩子。 我覺得她好善良,個人以為比較像烏鴉叫。 說一句話咳三聲,咳到晚上不能睡,再次反省自己的貪玩。病人要自覺啊!不要亂跑,害人害己。 所以,這本稿就在我的不停咳嗽中緩緩進行著。其實還好,晚上聽著自己的咳嗽聲工作,好像有人陪伴,比較不寂寞。 寫寧馨……一邊寫,一邊覺得這個名字有點熟悉,我有取過類似的名字嗎?我翻了最近幾本書,沒有,找不到;我又很喜歡這個名字,就繼續用了。 寧馨的感情看似很淡,但其實很熱烈,認定了,便不改變,眾人唾駡,依然堅持。 她的淡是淡在對生活的平靜看待,她希望自己的感情、生活能以一種和緩的步調進行,她不喜歡太大的改變,於是,安以然誤會了,以為她不愛、不懂得愛。 安以然一直在逼她的愛,卻不知她早把所有的愛都給他了。 他讓她看「粱山伯與祝英台」、看「似曾相識」,看那轟轟烈烈的愛,那感人肺腑的愛情悲劇。 但其實愛一定要如此痛苦嗎? 寧馨不以為然,她只想平淡。 大家都當她日子過得太舒服,但仔細檢視她的人生,又有多少舒服?幼時喪父,十八歲喪母,與安以然相戀,他小她一歲,被警告勾引未成年者犯法,熬到安以然成長,他又意外昏迷(雖然是為了救她)。看甯馨一生,其實吃了很多苦。 不過她性淡,不愛抱怨,沉靜得讓人感覺不出她曾吃過的苦。 我寫她的時候常常有越寫越心疼的感覺,於是,安以然註定要為她放棄事業,成為一個小男人,為她洗衣做飯,照顧她的一切。 寫到大家說寧馨勾引未成年者犯法、罵她時,我其實覺得很諷刺。 然後安以然昏迷,寧馨無怨無悔照顧他,大家又說安以然好運,得此愛人,我更覺好笑。 好幾次差點寫歪,讓寧馨去取笑那些前後態度大變的人,又立刻修回來。寧馨不是那種會反擊的人,她懶。我不停地告訴自己,別讓她偏激了,她不是那樣的人。 不過顯然我沒有寧馨的好修養,因為我一直覺得那種一時講一種話的人好討厭。換我的話,八成會當面吵開來。 我脾氣不好,要磨練、要磨練。 大家猜猜這故事裡我為什麼一直強調十年? 十年前的五月,我跟出版社簽約,好快啊!轉眼十年過,對我而言,這是一個非常值得紀念的日子。 祝福它,祝福公司,祝福所有讀這個故事的人,也祝福我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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