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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她差點從病床上栽下去。「如果我沒有聽錯,這首好像叫……無言的結局?」

  「我不知道。教我的人告訴我,這是一曲非常感人的情歌,曾經紅遍整個東南亞。」

  是啊!想當年確實很紅,不過意義不是很好。洪虹又想歎氣了。

  喬紹均放下小提琴和弓弦,洪婉果然不安好心,給他這種曲譜。

  「小虹,你不喜歡聽我拉小提琴了?」

  「不是。」但……不知道怎麼跟他解釋,女孩子對愛情的憧憬有時候很夢幻,而這種感覺若被打擊,心裡會很落寞。「其實紹均,你不必特意討好我,我們像平常那樣就好。」

  他長長地松了口氣。「我也是覺得像平常最好,不過洪婉……還有外頭的……算了,我去把它推掉吧!」

  「等一下。」她喊住他。「婉婉到底教了你哪些鬼花招?」

  他扳著手指數。「她說沒有男人求婚是不準備玫瑰和戒指的,而我居然只用嘴巴說,簡直罪無可恕。她要我做三件事當補償你,第一件事就是拉小提琴給你聽,剛才那首無言的結局就是她指定的。接著她要我去買一件白紗,請化妝師來幫你化妝梳頭,和你拍一張結婚照。最後,鑽戒當然更不能少。」

  「小提琴有了,那麼你接下來準備的就是白紗嘍?」她的眼睛一下子亮起來了。

  他點頭。「化妝師就在外頭。」

  但小提琴失敗了,其他東西就都省了吧!麻煩得要死,要不是洪婉每天三餐加宵夜騷擾他,加上洪虹又住院,他希望洪虹開心,才不遂洪婉的意呢!

  「立刻請對方進來。」她迫不及待地說。

  「你要穿白紗、拍結婚照?」

  「當然,沒有女人不嚮往白紗的。」

  他想撞牆,拍結婚照,她穿著美美的婚紗,意味著他也不能一身的休閒服了,但不論是西裝還是燕尾服,都是他的死穴。上帝證明,那些領帶或領結真的有勒死人的功能啊!

  「好吧!我去叫人進來。」但她渴望白紗,他只能乖乖去受苦。

  喬紹均剛打開病房門,一個尖銳的聲音轟過來。「真的是你,我果然沒有看錯!」

  洪虹聽見熟悉的嗓音,也吃驚地從病床上坐起來。「媽,你怎麼來了?」

  幾時病房外擠了一堆人?洪父、洪母、洪婉,還有一個陌生女子,腳邊擺著一隻大皮箱,裡頭大概就是喬紹均買的婚紗。

  「對不起,我好像不認識你。」喬紹均看著這個一根手指幾乎點到他鼻尖的中年女士,滿臉納悶。

  「你當然不認識我,可你化成灰我都不會忘記。」洪母恨恨地瞪了喬紹均一眼,將洪父、洪婉、還有那陌生女子一起趕進病房。「我有一些私人事情要處理,你們都待在裡頭,不許出來!」說著,她用力關上大門。

  「怎麼回事?」洪虹看著父親和妹妹,就算她戀愛被發現了,母親也沒必要這麼光火吧?

  誰知洪父和洪婉也是一臉疑惑,天才曉得洪母與喬紹均有何瓜葛,只是單純的丈母娘看女婿不順眼的話,那反應真的過火了。

  洪母拉著喬紹均,一路拖出醫院,到了停車場的角落,恨恨瞪著他。「穆紹均,我沒有叫錯吧?」

  「你真的認識我?」是的,一直到他十八歲,他都姓穆,後來父母離婚,誰也不要他,遠房表叔收養了他,條件是他必須改姓,為喬家延續香火。  .

  一個姓氏他並不在意,但想到傳宗接代,要生出一個流著他這般噁心血脈的孩子……他背後一陣惡寒;幸虧喬表叔在收養他兩年後就車禍過世了,再也沒有人能逼他結婚生子。

  「我怎麼可能不認識你,你害死了我妹妹,你以為改了姓就可以逃脫罪責?」

  洪母的眼神像要把他生吞活剝。

  喬紹均的眉頭整個皺起來。「我不記得自己曾殺死過任何人。」

  「餘清婉,別說你忘記了她!我妹妹做你的家庭教師時才二十二歲,還是個大學生,她善良、美麗、又大方,卻被你借酒裝瘋欺負了;三個月後她發現自己懷孕,再去找你,穆家已經人去樓空,她一時悲傷過度病倒了,四個月後早產生下一個女孩,但她也因為太過虛弱……過世了。你敢說不是你害死她?」

  喬紹均一震,腦海裡一抹身影浮現,從模糊到清晰,小巧的身子、清秀的五官,是他的老師、他蓄意遺忘的初戀——餘清婉。

  他父母都是商界名流,為了利益而結婚,卻不愛對方,婚後仍舊擁有情人無數,哪怕他的出生,也不能改善那對夫妻的惡劣關係。

  他父親甚至不承認他,因為他母親的情人太多,天才曉得他是誰的種?

  後來經過DNA檢驗證實了他的身分,但他父母卻更討厭他,因為那對夫妻彼此痛恨,誰會喜歡一個流著自己厭惡的人血脈的孩子?

  更諷刺的是,兩個企業以婚姻為手段聯合,期望能更上一層樓,卻在他十八歲那年,集團宣佈破產,讓他父母的關係徹底破裂。

  喬紹均就是在如此險惡的環境下出生、成長的孩子。

  他的性格沒有在黑暗世界中完全扭曲成變態,餘清婉厥功至偉。

  父母雖然討厭他,卻不曾苛待過他的吃穿,高中要考大學的時候,也給他請了家庭教師補習功課,那人就是餘清婉。

  他還記得那年他高一、餘清婉大二,她是個很愛笑的女生,喜歡米老鼠,老穿著米老鼠T恤,連課本上都貼了很多米老鼠貼紙。

  他一直弄不懂她為何如此愛笑,生命如此不快樂,有什麼好笑的?

  但她卻說,正因為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更該在快樂的時候盡情享受……對了,她跟洪虹一樣,很喜歡說一句話:人生得意須盡歡。

  是餘清婉教會他什麼叫快樂。如何在痛苦的時候,仍舊不崩潰,抱持著希望,等待光明。

  也就是在那種情況下,他開始暗戀老師,從高一到高三,他越來越依賴她。

  可等他高中畢業,她就不曾再到他家了。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她是家教啊!只要負責讓他考上一所好大學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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