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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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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認,那個時候我已經恢復記憶了,不過我喜歡你的心意可是一點都沒有改變哦!」 「我的天啊,被你喜歡,我連拒絕的權利都沒有,周圍的人都可以用眼神來殺死我了!求求你,放我一馬好不好?」 「你沒聽說嗎?」 「什麼?」 「受人滴水之恩,自當湧泉相報。」 「那施恩的人不是賺翻了,受恩的人不是虧大了?」 「對啊,所以你賺翻了,我虧大了!」 「和我有什麼關係?」 「你忘了?你救過我的,所以我要效仿古人,以身相許嘍!」 「千萬不要啊!」 「那你可沒得選,誰叫你當時救了我!」 「我現在後悔了,行不行?」 「不行!貨物既出,概不退換!」 「噢,剛才小元來過了。他要我告訴你……」 「什麼?」 「他很喜歡蘇蘇。」 「那不是很好嗎?」 「他還說……」 「什麼?」 「要你同意他和蘇蘇先定親……」 「什麼?」 「等他一成年,就要娶蘇蘇……」 「什麼?!」 番外篇之一:小小的成長日記 從小我就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因為我的周圍都是一群古怪的人. 先說我的監護人,她是一個標準的崇尚暴力主義者。 我經常看到她對她老公拳打腳踢的。奇怪的是她老公還很配合,明明自己有很高的武功,可以閃得很輕鬆,卻偏偏要裝得一副可憐相,讓她事後後悔半天。時間長了,我才明白她的老公是在籌集「漫天要價」的本錢——基本上,只要在她悔不當初、神志不清的時候,任何要求都能達到——當然,這就涉及到人家的隱私問題,蘇姐姐自然不肯多說,不明白的地方看來只能以後靠我自己慢慢研究了。 根據我監護人的說法,我是在她偶然的大發善心下,被撿回來的,要不然,我早就成了野獸的小點心了,所以說,她絕對是我的「救命恩人」,「再生父母」……反正能想到的這類詞,她是不厭其煩,一個、一個地往自己身上套,但是,她卻死也不肯讓我叫她「娘」,說是不能占我便宜,其實還不就是怕我把她叫老嗎?人要是老起來,不叫老,不也得老嗎?實在無法理解。但是更讓我無法理解的是,她的樣子的確是沒有什麼變化,同時也造就了她更加「小鳥依人」的假像,如願以償地騙得旁人無數豔羨的目光,其中的水分也只有她和她老公自己知道了。 我是個懂規矩的好小孩,但是「肉麻當有趣」這種事情我是絕對做不出來的,所以,我是堅決不會把那些字眼兒成天掛在嘴上的。那就勢必要找個別的稱呼來代替。 問題是,憑我這樣還不能充分理解複雜的人際關係稱謂的腦袋,要我想出一個和她相稱的稱呼來,的確是有一定難度的。好在那天,我看到心姨正拿著戒尺,正和元哥哥一起上演「三娘教子」的戲碼,我靈機一動,深受啟發,於是,興沖沖跑去發揮我攪盡腦汁新想到的稱呼。結果,卻是被結結實實地賞了一頓「糖炒栗子」,不知道敲死我多少腦細胞,只是因為我想到的稱呼在她聽來更像是——「可疑」? 在我狼狽地上竄下跳的時候,救命活菩薩——她老公來了。 說起來,她老公還是很喜歡我的。據說,當初他們浪漫的相識,可是有我一份大大的功勞——也就是說,我也應該算得上是個「媒人」咧!而且,雖然我的監護人很強悍,可是每次鬥爭的結果都會無一例外地慘敗,最終屈服於他。蘇姐姐說:這是標準的「扮豬吃老虎」。鑒於平時他一貫為我撐腰的立場,所以這次我也堅定不移地相信,他一定會伸張正義,主持公道的。沒想到,他竟然微笑著坐在一邊,端著茶,冷靜地欣賞起我被揍得東逃西竄的場景來。後來我才知道,是我脫口而出的稱呼壞了事——他以為我在叫他「白薯」! 經此慘痛教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求人不如求己。 我痛下決心,要加強鍛煉,為不再挨打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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