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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他捧起她的小臉,「要不是怕把感冒傳染給你,我真想吻你。」

  「你不是怕把感冒傳染給我,而是怕你有口臭,會嚇跑我吧?」

  「你敢笑我?那我就讓你笑個夠!」他伸手搔她的路肢窩。

  」不要……救命啊!」

  即使工作再忙,駱傑也會想辦法抽時間陪李欣。

  但是,因為他的FAN太多,而且又有狗仔隊盯梢,他們哪兒也不敢去,只能躲在駱傑的公寓裡約會。

  「你的FANS都好愛你喔!」李欣一邊替他整理FANS的來信,一邊嘖嘖稱奇地道:「你看,這個小女生寫了一千遍我愛你,真教人感動。」

  「你不會吃醋嗎?」駱傑將她抱在懷中,對他而言,只要能這樣抱著地,他就覺得好滿足。

  「吃什麼醋啊?這些FAN是愛你、關心你,不像那些媒體只會攻擊你,實在是很可惡!」

  因為駱傑迅速竄紅,加上他又不善於應付媒體,所以,不少記者——尤其是女記者因愛生恨,猛寫他的壞話。

  」算了,何必跟那些無聊的人計較,我只想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他聳聳肩。

  李欣聽了,不由得紅了眼眶。誰能瞭解駱傑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內心竟是如此的無奈。

  「不過,等我賺夠了錢,我就要轉往幕後工作。」他很清越.以他的個性,並不適合在幕前工作,所以,他早已另有打算。

  「不管你做什麼,我都會支持你的。」

  「就憑你這句話,可以得到一個吻。」他將唇印上她的。

  雖然這不是他第一次吻她.但仍讓她意亂情迷,一股莫名的熱潮瞬間席捲她的全身,讓她的心跳加快……

  「我愛你。」他深情地凝視著她,「我這輩子都不會跟你分開。」

  「真的嗎?」她忍不住揚起唇角.「你有多愛我?」

  「很愛、很愛!愛得恨不得能把你變小,隨時帶在身邊,這樣當我想你的時候,就可以看著你、抱著你、吻著你。」

  「如果讓別人知道,一向冷酷的駱傑竟會說出這樣肉麻兮兮的話,鐵定會雞皮疙瘩掉滿地!」她笑得很開心。

  「我是很認真的,你竟然取笑我,好,那我以後不說了!」他像個小孩子般嘟起嘴。

  「生氣啦?」她連忙退歉,「對不起嘛!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笑你的,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

  他捏捏她的鼻尖,「你比我的生命還重要,我怎麼捨得不理你呢?」

  李欣心滿意足地偎在他懷中,她從不曾懷疑過他的愛,因為她知道他是真的很愛她,而她也是。

  (本報訊)

  當紅偶像駱傑墜入愛河,對象是經紀人李琳的妹妹,他們已同居多時……

  經紀人李琳親口證實.她妹妹懷有身孕……

  駱傑和李欣的戀情在狗仔隊的盯梢下,終於曝光了。

  可惡的是,一些八卦雜誌盡其所能地用一些聳動的字句來描寫他們之間單純的愛。

  李欣還被學校以生活不檢點為由,強迫休學,更糟的是,她還被駱傑的FANS攻擊。

  駱傑說什麼也不願讓她受這樣的委屈,於是,他告訴李琳,他決定和李欣結婚。

  「你瘋啦?!」事實上,李琳覺得自己才是真正要瘋掉的那個人。「你有什麼資格結婚?」

  「我不想讓欣受委屈。李姐,你難道不心疼欣所受到的傷害嗎?」

  「那是她應得的懲罰!」李琳十分冷血的說:「誰教她沒事來招惹你!」

  「李姐!」駱傑不敢相信她竟會說這樣的話!「她是你的妹妹啊!」

  「那她有當我是她姐姐嗎?她明知道你正在走紅,也知道我是如何辛苦的培養你,她竟然扯我的後腿!」

  「我們是真心相愛!」

  「我說過,你沒資格說這樣的話,你忘了當初你跟我簽約時.合約上特別注明你兩年內不准談戀愛,難道你想毀約嗎?」

  「毀約就毀約!」

  「毀約可是要賠一千萬,你賠得起嗎?」李琳冷眼看著他,「你別輕舉妄動.這件事我自然會替你擺平,不過,先決條件是你要跟欣分手;至於欣那邊,我會再跟她談的。」

  「不,我不會跟欣分手的!我一定會想辦法付違約金,誰也不能拆散我和欣!」

  說完,他便沖出李琳的辦公室。

  李琳抓起桌上的杯子,狠狠地砸向牆上。

  不!她絕不會讓自己辛苦培養出來的心血就該麼毀了,她不會讓駱傑被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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