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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我不能成為你和狄斯的負擔,我決定帶著思凱回英國去,我已經托朋友找到工作了。」

  「你要回英國?我不准!」季蓉渲說什麼也不放心讓他們母子孤零零地在異鄉流浪。

  「渲渲,我決定的事不會輕易更改。」她心意已決,她要靠自己的能力將思凱撫養長大。

  「你走了,我會很孤單的。」季蓉渲決定使出撒手?——哭。

  「你不會孤單的,你忘了你有愛你的狄斯,以及你的小寶貝嗎?」她熱淚盈眶的安慰妹妹。

  「可是,我捨不得你走。」季蓉渲像個小女孩般撒著嬌,「你走了,我會想你的。」

  「如果你想我,你可以請狄斯帶你到英國看我;或者我有休假,我也會帶思凱來看你,你別這樣好不好?」

  「如果我說不好,你會不會留下來?」

  「不會。」

  季蓉渲幽幽的歎了口氣,她知道季蓉芸堅決的個性,再說什麼也說服不了她的。

  「你答應我要好好照顧自己,如果在英國過的不好,你就來找我,好不好?」

  「好。」再苦、再累、再不好,她都會咬著牙撐過去的。

  上帝關上一扇窗時,總會仁慈的再開一扇窗。她的選擇,她不後悔。

  到了英國,她將展開一個新的生活,一個只有她和思凱的生活。

  突然,她有「飄」故事裡女主角的灑脫——一切留待明天。

  她相信屬於她的明天會是充滿陽光,會是美好的。

  她期待著!

  後記:淡霞VS.YOU

  哎呀!先別大眼瞪小眼,也先別摔書,請容我先解釋一番,OK?

  自從在《愛情請敲門》做了一個不很明確的結局,引來許多讀者的抗議後,她們覺得我好殘忍,怎麼可以不給男女主角一個好的結局。

  怪怪!沒有嗎?我記得我並沒有害女主角死了呀!為什麼大家一致認為女主角會死呢?我只不過是留個想像空間給大家,沒料到大家卻認定我已判了女主角死刑了。

  唉!唉!唉!冤枉啊!各位小姐,我才不會這麼殘忍呢!所以,現在告訴各位《親親復仇天使》——還有個完結篇,只不過,要請各位忍耐一個月,下本書絕對會給各位一個滿意的交代。千千萬萬別寫信來抗議?否則,我會去擊鼓喊冤喔!

  最近看了好多新人寫的書,發現一件可怕的事,那就是新人個個是強棒,害我汗顏得差點想收「筆」不寫了。

  會做這樣新的嘗試,只是想給各位看倌來點特別的,我掙扎了許久,也和季薔討論了很多次,才下定決心做這樣的嘗試。

  我希望大家不要排斥,否則,我的努力就白費了。

  希望各位別忘了看季蓉芸和耿梵迪(吉歐·雷蒙)他們的精采大結局,如果好看,也別忘了給我一點鼓勵,來點掌聲,如果覺得不好看,各位也不用客氣,儘量批評指教,如此我才會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上一次做的「金幣留給你,夏威夷淡霞去」的活動,受到各位的支持,很感激。

  但礙於禮物有限,有不少朋友好失望,甚至還有好幾個朋友寫信來說,反正知道自己不會LUCK被抽中,希望我可以給她們安慰獎(例如:諒諒的照片、書的封面……),害我真不知該如何是好,因為諒諒的照片不是已登在書中了嗎?還有封面,買了書就有了嘛!我這麼說沒錯吧!

  看到諒諒一天天的長大,彷佛見到我一天天的老了,走筆至此,我得趕快去買歐蕾——用抹的?不!我決定用喝的,效果「或許」會比較好,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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