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噴火女郎 | 上頁 下頁 |
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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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細細小小的童音傳進沈野耳朵。 他沒有不耐煩,不過輕蹙了一下眉。「你不下來我可要走了喔!」 看准她沒能耐下去,他出語要挾。 這次,卻連聲音都不見了。 見鬼的!沈野翻了翻白眼,想起樹底下那群小鬼哀求的眼光,認命地又把腳攀高,他終於看見那個自告奮勇又沒本事的禍首了。 「小……緋。」他想起她的名字。 她一隻手死命地抱著一隻風箏,倔強的小臉在看到沈野之後,眼圈一紅,小鼻子一皺,珍珠般大的眼淚便斷線似的跌掉下來。 沈野在夕陽餘暉中只有看清她一雙水靈靈的眼珠子,正心悸那雙美麗的眼睛之餘冷不防見她滑下一串眼淚,一顆心竟莫名其妙的一痛。 「別怕,把手交給我!」他用著好柔好柔的聲音輕道。 小丁緋看了一眼他那只大手,淚水一收,慢慢地伸出她的小手。 沈野僅用一隻手便承住她全身的重量。 他感覺得到這小女生對他的信任,幾分鐘後他順利地滑下龍眼樹。 小男生歡欣鼓舞,把他當成救美的英雄。 「好了,沒事嘍!」他故作輕快。 小丁緋依舊把小臉依偎在他的懷中,雙手捉緊他的衣服,仿佛生怕一放手他便要消失了似的。 沈野有些慌亂,眼看一時半刻是沒辦法擺脫掉這小女生,只好先解散一堆睜著大眼睛看他如何是好的小男生們。 小男孩們看著丁緋,有些猶豫不決。 趴在沈野肩上的她點了點頭。「我沒事,你們走吧!」口氣頗有大將之風,像女王在斥退嘍羅一般。 沈野不覺莞爾。 小女王下令,小嘍羅們一哄,全作鳥獸散了。 眼看地平線只剩一抹殘紅,涼風徐來,沈野暗忖:他可不能一直傻不隆咚地待在這裡。 「這樣吧!我送你回家。」 說什麼也得先將這顆燙手山芋扔掉才是。 「嗯。」 這算什麼回答,現在的小鬼愈來愈不懂得要「敬老尊賢」了! 「小緋,你家在哪裡,告訴大哥哥,我好送你回家。」 「你站的地方就是我家呀!」她閃爍著一雙朝氣蓬勃的眼珠笑道。 他長到這一把年紀,竟然栽在一個小鬼頭的手上,沈野不由得面有菜色。 「大哥哥,我要你抱我進屋子去。」她軟言軟語地要求。 當你面對的是一張天使臉孔時,相信什麼拒絕的話都會化為無形立即吞回肚子裡,現在的沈野面臨的便是這種進退兩難的局面。 再瞄了眼沒絲毫放鬆他衣服意願的小鬼,就當送佛送上西天,好人做到底吧! 他認命地舉步向前。 這一年,沈野初次邂逅丁緋。 沈野十六歲。 丁緋八足歲。 「爬樹事件」是沈野幫丁緋收拾爛攤子的頭一件值得紀念性事件,爾後,也註定了沈野多災多難卻甘之如飴的一輩子。 「沈媽媽,我找沈野大哥哥!」 清晨,沈母才準備好早點,便聽見敲門聲,門外居然是個小不點的女生。(沒辦法,誰叫她人小個矮夠不著門鈴。) 她第一眼就喜歡上這留短髮,皮膚白裡透紅,身穿吊帶褲,可愛得不得了的小女孩。 「你——找阿野?」 她可不曉得自己兒子什麼時候認識了這麼個粉雕玉琢的小女朋友。 「你可以告訴我他睡哪間房,我自己去找他。」小丁緋可乖巧得很,她不想麻煩別人。 「呃——」沈母愣了愣,將門開大了些。「他還沒起床呢!」 「沒關係,我會讓他起來的。」丁緋的小臉滿是篤定,完全一副「凡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的模樣;自信得教人完全信任她所說的一切。 「好——吧!」她關上門。 丁緋跑了兩步,驀然又轉頭。「沈媽媽,我叫丁緋,以後你就叫我小緋好了。」好一副老氣橫秋。 沈母無言以對,只有猛點頭的份。 丁緋報以沈母一朵極致的笑容,隨即一溜煙地上了樓。 她依照沈母的指示,一眼就找到沈野的房間。 門沒鎖,她便堂而皇之地走了進去。 至於她是用什麼手段將沈野挖起來的,沈母無從得知,她知道的部分是那一整天小丁緋泡在沈家度過的,而且形影不離地跟著沈野。吃飯也有她一份,理所當然地霸在他身邊。 大男生打球,她也插一腳,小丁緋香汗淋漓地邁著短腿幫沈野撿球,摔得一身烏漆抹黑,看得沈野不忍心,自動棄甲投降,背叛兩位老弟隨她而去。 為貫徹「物盡其用」的真理和「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鐵律,她自然招來她那票嘍羅大玩起官兵捉強盜的遊戲。不用想也知道,那個可憐的「強盜」當然非沈野莫屬。 一場遊戲下來,當警察的芽便在沈野的腦袋中生了根,當警察至少可免被追得無處可逃吧!? 以此類推,沈野心想睡眠時間可躲得過丁緋的「魔掌」了吧?那可不!小丁緋體貼得緊,她頗具先見之明地畫了張「自畫像」,強迫沈野貼在他一睜開眼就見得著的天花板上,強力放送她的形象,他想不看她都難! 更不幸的是,從此以後的漫長兩個月暑假,小丁緋完全將沈家視為自己的第二個家,將沈野視為自己的「囊中之物」,除了她之外「生人勿動」! 一場「官兵抓強盜」玩下來,因為沈野的「吞吞慢」和配合度奇差,小丁緋遂把「小烏龜」的綽號送給了他,這一叫叫到兩個人都變為成人後依舊不改。 這便是「小烏龜」的由來。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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