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噴火女郎 | 上頁 下頁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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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羅王看見她會犯頭痛,是正常人的反應。當年,她捅下的漏子實在不計其數。閻羅王雖然聲稱自己氣得爆掉多少根血管,轉身之後,還是替她收拾、「掩滅」過不少亂子,即便次數不及沈野之多,丁緋還是滿感激他的。 「如果你願意聽我良心的建議,我想好心告訴你,換掉這身打扮。畢竟是頭一天報到,總該給人一個合格的印象吧!?」 丁緋瞄了一眼沈野「苦口婆心」的臉,從善如流地答應了。 十分鐘後,她又出現在他面前。 一件低領鵝黃絲衫,一件窄腰的淺藍迷你裙,細高跟鞋,紅唇胭脂一樣不少。 站在沈野面前的,是個活色生香的超級大美女。 沈野很沒有君子風度地看傻了眼,等完整的「震撼教育」過去之後,才深深地吸了口氣。如果說,他希望自己能收回剛才的「雞婆」,哦,不!「雞公」。丁緋要真穿這身濃纖合度至極的衣服到學校去,他不敢相信一向自詡擁有超合金心臟的閻羅王,是不是會受得了!? 他非常非常非常地不確定。 而他自己呢?他現在已經有股衝動,想在她身上多加件外套了。 「這副打扮夠『正點』了吧!?」不曉得情況嚴重的人,還一本正經地詢問沈野的意見哩! 點頭也不是,搖頭也不是,沈野覺得自己像透了照著鏡子的豬八戒。為免良心過意不去,只好把眼光迢迢地斜睨到不相干的地方,然後才哼哈地點頭充數。 「我送你去學校,反正我要上班,順路得很。」 「拜託!學校就遠在天邊,近在我家馬路對面。」太誇張了,她又不是三歲小孩,還得跟個保鏢、保姆。 「順路嘛!」他口氣雖雲淡風輕,意思卻是堅持的。 順就順,丁緋聳聳肩。 這回是真的出了門。 「走內側!」沈野命令。 她乖乖地聽話,在短短的一怔之後。 仿佛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習慣。從小到大,只要和沈野出門壓馬路,他永遠堅持——她走內側,他則靠馬路那邊。 「手!」他發出第二道命令。 出於反射神經作用,她毫不考慮地伸了出去,然而半途突然一頓。「沈野,不要走火入魔好不好,我可是二十五歲的成熟大人了,過馬路還要人牽嗎?」不倫不類嘛! 沈野微微笑,心中卻掠過一抹似有還無的失落感。 他訕訕地收回自己的手。 橫過馬路,丁緋笑眯眯地走進南開的大校門,及至她的背影淹沒在學生浪潮中,沈野才躑躅著步子往回走。 曾幾何時,他的小丁緋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不過,那也是他長久以來一直所希冀的,不是嗎? 話雖如此,但是依照她那大事精明小事糊塗的個性,他不敢奢望她能明白他的一片苦心。 丁緋呀丁緋,他希望她能真的懂! 他三十三歲了,剩下沒多少時間了。 他急,真的好急,這麼多年了……唉!老天,千萬要幫忙啊! 不知是不是聽見他由衷的歎息,天際的薄雲悄悄地聚攏而來,像沈野一貫漫不經心的臉,驀然飄過一抹少見的陰霾…… 這已經是他在臺灣的第三天了。 他必須趕在下午的班機起飛前回到臺北。 和沈氏科技的事,早在他抵台的第二天便幹淨利落地處理妥當。他難得來一趟臺灣,可不想讓緊湊的行程裡再添一筆令人厭煩的送往迎來。那天原來純粹為了逃避接踵而來的洗塵餐會和正式會面,所以他臨時起意借來一部車,漫無目的地前臺北近郊而去。車子越開越順手,他乾脆舍高速公路,專挑省道走。 臺灣的鄉村景色和他居住的小城卡梅爾風格截然不同,夾岸逶迤的稻田,閃著黃金般光澤的稻穗,這一切對龍驤而言是項難得的經驗。 卡梅爾有澄澈優美的海灣,公路上開滿了花,美則美矣,卻從來無法給他任何深刻的感受。 世界之大,無所不括,卻少有東西能撼動他的心。他的過去其實是不堪入目的。從他十五歲起,愛他的親人,在南非一場政治風暴引起的內戰中被炮火擊中,全死於瓦礫中;他雖僥倖留下一條命,一顆心卻完全失去了再愛人的能力。 人類的感情對他來說,成了可有可無的配件。 長長的十五年,他在商場無所不用其極,為的是要生存,要爭口氣,還有自己都理不清的活下去的理由。他將孤介不群的特性發揮到極致,常常,他會忘記,自己也是個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個活生生的人—— 他把自己當成機器,而機器是沒有感情的——他相信,沒有感情的人比較容易生存。 他著魔而無意識地想著,不知不覺超了紅燈,十字路口右側,有輛紅色的小小歐寶(OPEL)像火箭筒似地沖了出來—— 年少時逃躲兵燹的經驗,訓練出他超人一等的肢體反應,踩煞車是最直接的動作,下一秒,驚天動地的金屬擦撞聲,便連綿地響徹數條街道。 所幸——安全氣囊及時發揮了作用。 車身一停止住劇動,龍驤便不留戀地跳出車門,身子未站穩,湊熱鬧的人潮和來自四面八方湧入的喇叭聲,已緊緊地捆束住他的神經。 這種不可饒恕的錯誤怎麼可能發生在他身上? 在邁阿密,在華爾街,他每天經手處理的金額以千萬美金論,投資與否是絕對不容許有一絲判斷錯誤的,只要稍微有什麼不對,後果就會像這次和沈氏科技合作企劃案一樣。前車才殷鑒不遠,今天又發哪門子呆,莫名其妙引來一場追撞車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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