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桃花情人進化論 | 上頁 下頁


  就幾分鐘前,她結婚了。

  手裡捏著束小花走出公證處,五月的陽光燦爛,熨燙著人,她有些恍惚,不敢置信自己完成了終身大事。

  畢竟,這婚禮來得有點匆促,因為她是臨時被告知的。

  是她把婚姻當遊戲,還是沒把終身幸福當回事,臨時被通知,配合度還這麼高?

  沒辦法,打認識身邊這個男人,也就是剛剛成為她丈夫的人起,她一直確信自己將來的頭銜會是「韓太太」這三個字。

  他要娶她,她高興都來不及了,就不必計較這場婚禮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的。

  成為人妻,是她一生的志業,雖然她才二十四歲,用一輩子來形容是誇張了點,可她就是非韓漱不嫁。

  而這個長久以來的心願,終於在她生日的這天實現了。

  也許在旁人眼中這樣的婚禮很寒酸,沒有白紗,宴客從缺,蜜月,那是什麼東西?就連幾分鐘前套在她無名指上的婚戒也是一小時前經過路邊攤,臨時買來的便宜貨,一切都在秘密中進行,沒有曝光。

  可這有什麼關係?

  他們倆手頭都拮据,打腫臉充胖子做不來,既然不想鋪張,也沒那能力鋪張,呵呵,那又何必浪費。

  女人的幸福不是掌握在男人有錢還是沒錢這件事上面,願意同甘共苦、彼此相信,那才是幸福的真諦。

  他低頭吻住了她。

  他們十指緊扣,沐浴在陽光下,她偷覷著她的男人。

  光是「我的男人」這四個字就夠她心頭小鹿亂撞,心裡粉紅色泡泡冒不完。

  她哈昀心的男人有雙深邃的琥珀色眸子,眼睛看起來不大,眼角微微地往上勾,有種魅惑人的味道,偏薄的雙唇,當他笑時頰邊有個小酒窩總是若隱若現,俊美無儔的外表令女人前仆後繼地愛上他。唉,說到這個……愛上這樣的人其實是跟自己過不去,可是沒辦法,打從高中時第一次見到他,她就好像被雷打到,眼神再也離不開他。

  那是一場校內的小型演唱會,他帶著自己的地下樂團在學校大禮堂的講臺上高歌,一首接一首,完全沒有冷場。

  那時候的他們只是一個替遲到歌星熱場子,沒有名氣的團體,誰知道就這樣一「唱」成名,他們因為這場完全沒有收入的表演打開了知名度,後面的邀約絡繹不絕,雖然義務性質居多,但他們樂此不疲。

  而她,做了出乎自己還有師長意料之外,一個正在為前途拚死拚活的學業優等生絕對不會去做的事︱她申請入樂團,去當一堆臭男生的經理人。

  想當然耳,當時已小具知名度的樂團在學校已經很不得了,團員們又一個個帥氣有型,打著近水樓臺先得月主意的女生根本是擠破頭想爭取這個熱門大肥缺。

  她一點都沒把握自己能打敗那些自恃美貌絕倫,拿獎盃、獎狀像吃小菜的校花、皇后、美女之類的高手。

  可出人意料之外,她居然被錄取了!

  去報到的時候她還是不敢置信自己能獲得他們的青睞。

  所以她很謙虛地問了忙著調弦、視她為無物的某位主唱。

  他涼涼地努努嘴,「洗衣服你會吧?」

  「會。」

  「接電話會吧?」

  「沒問題。」

  「那麼掃地、拖地、倒垃圾、整理樂器、還管一頓點心呢?」

  她猛點頭。不得不承認自己年少卑賤,什麼都會,呃,也不能這麼說,她就只是一個普通到不行人家的小孩,因為是家裡的老大,向來習慣照顧人。

  至於那些校花、四大金釵的,一個個十指不沾陽春水,別說洗衣服,恐怕就連自己吃的飯碗也是丟給傭人處理。

  總之,她因為這項「顯赫」、「傲人」的「美德」而得到了經理人的工作。

  說得好聽是經理人,但殘酷的真相是——她根本是個打雜的管家婆。

  她的工作之多、之雜,是她一開始所想像不到的。

  舉例來說,她要負責接洽演唱活動事宜、瞭解活動性質,記得要問清楚有沒有車馬費可以領,還是做慈善?會不會倒貼老本?

  團員之間的問題也一大堆。包括誰吃了誰的菠蘿麵包,誰不爽了,影響上臺的意願,她也要想辦法去調停、去扮笑臉……總而言之這份工作絕不是人幹的!

  的確,當初她抱著來看帥哥的心態擠進這窄門,可是她忘了樂團裡的每個團員都是難得一見的帥哥,看久了也會麻痹,更加上一個個脾氣都不小——

  在她之前沒有人能撐過一個星期的工作,她默默一待就是七年,直到離開學校,踏入社會,她還是「狂潮」這個Band的助理、經理、會計、心理輔導員兼跑腿小妹。

  她一顆心全拴在韓漱身上,很久,久到她自己都不敢置信。

  「管家婆,跟我結婚,你看起來沒有我想像的高興,很不給面子喔!」韓漱親昵地捏了她的粉頰。

  認識她這麼久,她始終沒變過,一張蘋果臉,保證純天然。他不喜歡她在臉上塗塗抹抹,一直以來,她就保持著他喜歡的樣子,烏溜溜的眼睛總是跟著他轉,小小的菱嘴,親吻起來真的像菱角一樣甜美,至於恰到好處的手感,就像一塊上好的嫩豆腐,總是教他愛不釋手。

  「原來你是為了面子跟我結婚,你的面子這麼值錢?」不爽了,瞧瞧他說的是什麼話?

  不過,韓漱的確是個男女通吃,被眾人捧在手心的寵兒,以前他在學校就吃香,現在來PUB捧場的粉絲,追著他跑的十之八九都是女性,長久以來,被寵慣了的他一沒有人注目就渾身不自在。

  「要是不值錢,你也不會喜歡我。」

  「你把我講得好膚淺。」

  「什麼膚不膚淺,男女對眼不都是從長相看起?」

  「我們在一起七年,要真只靠你那張臉,我可能早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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