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錢途似錦下堂妻 | 上頁 下頁 |
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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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彼岸,你見色忘友,我要絕交!」 連彼岸見元嬰一臉嫌棄,不要嗎?手裡的飯團便收了回來。 「……到底是不是朋友?」有人氣炸了。 友誼的小船因為一顆飯團說翻就翻了。 搬家前幾天柴王氏和勺娘開始收拾東西,本來以為沒多少,而且都是一些不值錢的,可東西都已經搬過去兩趟了,柴王氏卻發現東西越收拾越多。 樂不染也不說什麼,左右新宅子大得很,到時候奶娘一看舊東西和宅子不搭,自然會慢慢的汰舊換新,現在去叫她不要收拾那些舊東西,她一樣也捨不得。 收拾了三天,雁子胡同那邊也打掃出來了,畢竟宅子有段時間沒住人了,有些灰塵和潮濕,所以樂不染事先除了草,又買了許多幹艾草,堆放在各個角落,將蛇鼠蟲蟻薰了薰。 如此連續薰了兩天,這樣一收拾,宅子的蚊蟲什麼的已少了很多。 這天,一家人早早起來,雇來的毛驢車已經在門口了,他們將所有的箱籠都裝上去,柴王氏親手鎖了門,一行五人上了車,去新家了。 搬進新家後最樂的要數廷哥兒了,勺娘也不拘著他,讓他在宅子裡四處瘋跑,只是這孩子總跑不遠,片刻就踅回來瞧瞧,見他娘手裡忙著事,見著他,對他笑一笑,給他一個果子,他就心滿意足的放了心,咧著嘴又到別處玩了。 幾個人都看在眼裡,這孩子還沒有安定感,雖說到新宅子,一切和以前都不同了,但是怕被丟棄和送走的心,一時半刻怕是還無法消褪的,大人能做的就是儘量的讓他明白,他是這個家的一分子,不會再有人要他走開的。 對於兒子能奇跡般的回到身邊,又從連彼岸口中得知這一切都是因為樂不染的緣故,她出錢又出力的緣故,勺娘對樂不染除了感因心再感恩,在行事上也更是盡心盡力。 樂不染不覺得自己這麼做是為了博得誰的好感,還是收買人心,只是看著勺娘不再眉掛輕愁,家裡還多了孩子的笑聲,她覺得還頂不錯的。 三進院子,光屋子就十幾間,正房三間,中間堂屋,東西擁房,還有左右兩耳房,柴片氏是長輩,推離不了之下住進了正房,東西廂房同樣也是三間,商量了一下,柴子住了東廂房,勺娘帶著廷哥兒住了西廂房,樂不染自己一個獨立跨院。 空出來的房間也就收拾了一間當客房,其他的也就不收拾了。 幾天之後,總算安定下來了。 住在雁子胡同其實好處還不少,柴王氏繼續批魚賣魚,雁子胡同距離以前的集市不遠,路大條又好走,以前一同在集市賣東西的都是熟人,幾個相熟的知道她搬了家,還打趣要來熟悉一下門路,要不然哪天想串門子都不知道往哪找人去了。 柴王氏臉上樂開花了,索性說過兩天家裡辦席面,請幾個親近的嬸子過來坐坐、喝茶。 只是柴王氏說得隱晦,並沒有告訴好姊妹們自己搬進了三進的宅子,一群人也以為她只搬家,了不起換個颳風下雨比較不心慌的宅子,能有什麼呢,大家嘴上應喝著,也沒什麼特別的想法。 哪裡知道過了兩天,一個揣了十顆雞蛋,一個抓了只雞,一個拾攝了幾樣糕點去到雁子胡同,看見那樣一間宅子,連腳都不敢邁了。 知道宅子是樂不染買下的,幾個婦人忙不迭的誇獎和羡慕,回了家之後,樂不染的能幹卻是傳了出去。 柴子是男人,沒什麼適應上的問題,倒是勺娘有些為難,宅子漂亮歸漂亮,住著也寬敞,但是距離她拿繡活回來的鋪子太遠了,遠得幾乎要繞過小半個南城,樂不染給她出主意,讓她換東家。 勺娘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為了看宅子,樂不染在城南轉過幾回,知道城南這裡有家巧繡坊規模還挺大的,鋪子大,對繡品的要求自然就多,可想而知,要是繡娘的活兒做得好,給的價錢也不會少。 勺娘的刺繡活要是能得巧繡房的青眼,接到大戶人家的活兒,怎樣都比她苦苦繡了許多扇面,荷包和香囊只能換到十幾文錢要值。 樂不染覺得勺娘的繡工不錯,但弱在花樣子不夠靈動,她的花樣子在縣城裡缺乏獨特性,繡出來的成品也就少了那麼點靈氣。 要是有獨一分的花樣子,定能加分不少。 飛針也線,在布帛上繡出錦繡河山,她不行,可描圖,畫花樣子,用色、佈局,她行。 「勺娘姊,我閒時畫了不少花樣子,你要不看看喜不喜歡?」 她上輩子的奶奶可是蘇繡的傑出藝術家和傳人,名聲響譽中外,縷件曾有花能生香,鳥能聽耳,虎能奔跑,繡人能傳神的美譽,年輕時還曾在各地收徒傳藝,後來年紀大了,不耐煩到處奔波,便尋了一塊清靜地過起了逍遙的生活,住的是四合院屋子,吃的是自己親手種植瓜果,身上穿的,腳上踩的都是古色古香有著美麗盤扣的中國服,優雅質樸,像潑墨山水一樣,彷佛從古代穿越而來,安寧乾淨而純粹。 奶奶生平最大的遺憾就是教不動她這笨手笨腳,一口氣能捏彎繡針,弄破真絲繡面,把十指頭戳成成豬頭的孫女學會剌繡。 尺有所長,寸有所短,沒辦法的! 繡樣拿來了,勺娘一張張翻過去,這張紫藤花樹下雙貓耍團球,那張鯉魚蜻蜓蓮荷,孔雀開屏、雀鳥梅枝啼春,每一張不是素描,而是一一上了顏色,活靈活現,這哪裡是花樣子,拿去賣,能得多少銀子啊? 她愛不釋手,用指尖虛描著那些花樣,她把全部的花樣子都抱在胸口,撒手不放。「這些全都可以給我嗎?」 「勺娘姊要喜歡就拿去吧,擱在我那跟廢紙似的,沒多大用處。」 勺娘都不知該說什麼了。「我也不貪心,只要能多掙點錢回來,能供廷哥兒也上學堂去,就好了。」 樂不染把在炕上玩竹篾球的廷哥兒喚過來,抱著他,用手巾抹掉他額頭的汗。「廷哥兒想去學堂上學?」 那張和勺娘長得有四五分相似的小臉蛋點點頭。「想。」 「為什麼?到處去玩不是很好,被先生拘在課堂裡可不能說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喔。」樂不染其實並不覺得六歲多的孩子就得往學堂送,不說他們坐不坐得住,還沒發育好的手指要是硬性壓迫他們拿筆,對發育不好。 倒不如讓孩子該揭瓦掏鳥蛋的時候去使勁的玩,這樣該有的童年有了,長大才不會抱憾沒有童年,過兩年再送他去識字學習,這樣孩子也比較容易專心。 「廷哥兒想和舅舅一起上學堂讀書識字,明白做人的道理,趕快長大,可以賺很多錢來孝順娘和姥姥。」他一直是知道的,當初就是因為家裡養不起他所以才把他送養的。 「真是個好孩子。」樂不染說道。「有志氣,姨姨最喜歡有志氣的孩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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