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混世魔王 | 上頁 下頁
十三


  「是我。」

  她在手腕噴了孟加拉玫瑰香水。

  她記得春日踏青對這味香水有印象。

  「對不起,我剛才沒有認出是你。」

  「已經快麻痹了。」

  「聽起來你很不滿?」

  「是很不滿。」她坦承。

  她真是坦白得非常可愛。

  「你在這裡上班?」

  「小研究員。」戳著胸前的名牌。

  「我以為你的職位不只有這樣。」

  「研究是我的興趣,其他給別人去爭吧。」

  春日踏青頷首。「很高興我們又見面了,申小姐。」

  「還沒完。」這麼簡單放他走,她就不叫申海玉了。

  「哦?」對她的認識真是日日新,每次好像都給他嶄新又不同的感覺。

  「我明天有空,我們是未婚夫妻,總該有一次婚前約會,互相認識一下吧。」她提出邀約。

  她很慶倖活在這樣的年代,要是在古代,她大概只有憋死的份。

  他遲疑。

  不是他不乾脆,是他怕忘了。

  「明天我會請人提醒你,我們約在中環。」她快人快語,根本不給春日踏青有藉口的機會。

  哇哇哇,小姐,你也太獨斷獨行了吧?

  申海玉嫣然一笑。「就這麼說定了,小春,明天見。」

  小春,她又叫他小春,不過……其實也不怎麼難聽對吧……

  絕世美女翩翩離開了,只留下謎團。

  當兩人坐上車子,司機發動車子往市區直驅而去的時候。

  「……我說,老大,那個女人小春、小春的叫你,你幹麼都不生氣?」納日·雷斯特打破悶在心裡的疑問。

  明顯的偏心嘛,他們這幾個男人偶爾不小心喊錯幾次,招來的白眼可是會叫人想馬上切腹。

  「你們是不是在認識之前就有不為人知的姦情了?」

  闔眼休息的春日踏青根本不用他。

  「喂,你就不能應我一下?」以為唱獨腳戲有趣嗎,沒血沒目屎,只會奴役他們的飯桶魔王!

  虧他剛才這麼賣力。

  真不公平,他當初是怎麼投身惡魔党的,竟然還把這顆燙手山芋當作永遠要效忠的對象……

  「你當年是不是喂我吃了迷藥?」

  「我喂,你就吃嗎?」

  簡單扼要六字箴言扼殺納日·雷斯特無聊想法。

  熊貓眼很仔細的用粉底液和遮瑕膏掩蓋了。

  沒辦法,她又失眠了,連續四天,為了春日踏青,看起來她可能必須搬到動物園跟動物們為伍了。

  她緊張,胃緊縮得厲害,一雙媚眼到處梭巡,就怕那個冤家不現身。

  凡事都由她主動,對春日踏青那種習慣主控權一把抓的男人來說,應該是會很反感的吧。

  如果再被放鴿子,她要不要死心呢?

  已經想過兩回的死心,這男人,嚴重考驗女性的自尊心。

  愛上一個根本不把你放在心上的男人,她真是自討苦吃啊。

  中環在香港島的北岸,也是香港的心臟地帶,蘭桂坊更是極具文化氣氛的酒吧,它的周邊特色餐廳更是比比皆是。

  所謂周邊指的是有香港SOHO之稱的荷裡活道、榮華裡、士丹頓街……美食如林,到處都是店鋪,從美食的味道到裝飾各有千秋,是香港夜生活的非常代表之一。

  讓女生等那麼久,等等見了面一定要臭駡他一頓。心裡還羅囉嗦唆的腹誹著,眼裡卻看到了等待已久……其實也才遲到六分鐘的春日踏青。

  他正從座車裡鑽出來,不知道跟司機吩咐了什麼,才從路的那邊走過來。

  穿著風衣的他英姿煥發,他從容不迫的穿越過混亂的馬路,那身飄逸的貴族氣質和娃娃臉,完美得如同天神。

  申海玉幾乎傻眼。

  看帥哥不是普通人的權利,美麗如她,不管看過春日踏青幾次,每次,心裡頭的小鹿就是會重新跑出來亂跳,沒有一次例外。

  春日踏青看見她了。

  淺藍色的小洋裝,短小外套,長髮飛揚,不過吸引他過來的……是她胸口前的牌子。

  他被打敗了。

  「哈羅,我的未婚妻,你好。」他的心情如晴空蔚藍,聲音如天籟動聽。

  申海玉高聳的胸前掛著她連夜做好的「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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