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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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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你和冷風同班,我見過你。」 「沒錯!,我們在升旗臺上也見過兩次。」他銳利的雙眼很有自信地盯著鄭浩磊。他又說:「我叫薛為奇。」 哦——薛為奇,原來是他呀!才轉來沒多久就領了兩次寫生獎。 「我是鄭浩磊沒錯。」鄭浩磊看他一副來者不善的模樣,肯定是對他鄭浩磊認識不深,故意重新說一次自己的名字。 「廢話!你和冷風同班四年,坐在她隔壁四年,還是她的鄰居,功課了不得,將近十項全能,我沒說錯吧!」就是知道他是鄭浩磊才上前問候的。 他居然如此清楚? 「過獎、過獎,冷風跟你提過我吧。」想必是冷風告訴他的。真開心!風把我形容的如此貼切。哈! 「沒有。不過班上同學都認識你,也說你和冷風很好。」薛為奇淡淡地說道,仿佛鄭浩磊的厲害與他無關,惟一值得薛為奇關心的是最後那句話,因而音調提高了許多。 可惡的風,居然沒跟她新轉來的同學提到我!好歹我也是和她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鄰居嘛。 鄭浩磊有點尷尬地笑了笑。可惡,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他扯扯嘴角,意興闌珊地道:「沒什麼啦,我和風是鄰居又是同學,我把她當兄弟,照顧她是應該的。你看她長得那麼像男生,又黑又瘦,醜不啦嘰的,沒什麼人會喜歡她,身為兄弟的我,對她好是理所當然的。」 好一個理所當然,鄭浩磊真想打自己耳光,哪壺不開提哪壺呀!冷風一點都不醜,自從上日長水痘後,那長在眼皮上的水痘被抓破,居然眼睛成了雙眼皮,世上真是無奇不有。即便冷風原來的丹鳳眼也是不醜的,只是他不希望冷風有太多的好朋友,尤其是男生。一股妒意橫上鄭浩磊的心。特別是眼前這個長得高大的男生,所以他寧可醜化她,也不要不明不白多了一個敵人……敵人?鄭浩磊為自己的心虛感到一陣的莫名恐懼。 薛為奇一聽,居然牽動起嘴角扯開了唇線,那極完美的笑容淹沒了先前銳利的眼神,柔和了許多。 「是這樣啊,那就好。」薛為奇放心許多。 什麼意思? 「她在睡午覺,你要找她?」哈哈,幸好她是個睡蟲,乾脆叫這個大傻瓜別等了。 「不是。我來找你的。」薛為奇講出了他的來意。 喔?鄭浩磊張大了嘴、瞪大了眼。不會吧?找我的? 「你——找我的?」鄭浩磊非常納悶。看他之前來勢洶洶的樣子,莫非是和我有仇?! 「我們班上傳說你喜歡阿美,因為你每天經過我們班上都會唱『阿美、阿美幾時辦嫁妝,我急得快發狂』。雖然你常喊冷風的名字,那不過是藉口,其實是想引起冷風的好朋友阿美汪意,沒錯吧!所以——冷風就讓給我,我喜歡冷風!」薛為奇一鼓作氣的把來此的目的說出來。 不對!阿美是跟屁蟲——林士從喜歡的人,只是他色大無膽,身為班長的我是該造福人群的,至於冷風…… 「等等!冷風為什麼要讓給你?」鄭浩磊挺身迎上。 「你喜歡的是阿美,幹嘛纏著冷風不放?」薛為奇抓起鄭浩磊的衣襟,氣不過他想腳踏兩條船。 「神經病!」鄭浩磊甩開他的手。「阿美是我們班上林士從喜歡的人,關我什麼事!再說,我警告你,冷風不是我女朋友、也不是禮物,用不著讓來給去的。不過既然你這麼直接又坦白,那我不妨告訴你——冷風是我鄭浩磊永遠的新娘!這是我們的約定!」 去他的誰又黑又醜! 鄭浩磊賭氣地把他與冷風之間的遊戲當作一輩子的誓言,壓根兒忘了之前自己才講的話:沒什麼人會喜歡她的。 「哦?那好,從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情敵!」薛為奇也刻不容緩地宣告著,一股誓在必得的決心。 這個薛為奇長得高瘦體型,皮膚黝黑,一副運動家健健康康的模樣,滿帥氣的人,怎麼會喜歡冷風這種排骨似的女孩!起碼得選個小家碧玉型的嘛,幹嘛跟我搶!聽他急急撂下這等話,看來是和我卯上了……唉——世風日下,醜人當道,為什麼那麼多男生喜歡她?我以為……以為她是我鄭浩磊一個人的。沒關係!風只欣賞我這麼有才華的人。「我知道冷風欣賞有才華的人。」薛為奇似乎看穿了鄭浩磊的想法,再度回給他又冷又強硬的從容,然後騎上他的腳踏車,頭也不回地走了。 鄭浩磊瞠目結舌的懊惱不已。 連這點他也清楚!看來,他是來真的。 鄭浩磊終於遇到勁敵了,在這一刻他像突然間清楚地瞭解到——不能就這麼算了!冷風只屬於他,誰也不能搶走。於是乎,鄭浩磊開始去面對問題,他得回家好好盤算才行。 如果不是薛為奇的出現,也許鄭浩磊會一直以為反正年紀還小,一切順其自然,物換星移之間,誰也料不到將來會如何。但是,既然有人宣戰,而頭號情敵又是如此堅決,如果他不加把勁,冷風將搬離二巷,分開久了也許連心都會變得很遙遠。 鄭浩磊今天又再度領悟到冷風的魅力,是因為她灑脫的性格吧,自己不也是喜歡上這樣的她。 哈!幾個五年級的小小孩竟交織出一團迷情,究竟冷風這只小鹿會不會踏入陷阱?是薛為奇的網?還是鄭浩磊的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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