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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喂!她該不會是已有男朋友了吧!」他泡馬子的原則就是絕不橫刀奪愛、絕不涉入三角以上的關係,絕對的一對一。

  「NO,NO,NO!」常敗將軍M號擺動食指。「你可以去查,保證她身家清白,還是孤家寡人一個。」

  「哦?」他不太相信。

  「你該不會是怕輸吧?」常敗將軍三號用鄙視的眼神看他。對付他這種人呀——激將法最有效!

  「笑話!我會輸!?」女人緣極佳的他會輸!?哈!怎麼可能!

  「那就賭啊!」眾人繼續慫恿。

  「確定她沒有男朋友?」

  「確定!否則我們任你處置。」

  「賭什麼?」

  「輸的義務幫贏的人洗一個月的衣服!」這可是個大賭注。

  「換句話說,只要我贏了,就有三個月的時間不用洗衣服?」他可得講明白,免得他們到時鑽「法律漏洞」。

  「沒錯!」

  「怎樣才算是追到她?」

  三個人互望了會,同聲道:「一個熱吻!」

  「好!賭了!」

  接著是四人擊掌為鳴的聲響。

  翻看著手中「流浪社」的社團收支簿,林淩芬只有一個結論——這賬簿,怎一個「赤」字了得?

  向來小事不足歎,大事不足煩的她終究是被現實打敗了。

  沒錢時生死相許,談情後各自蹺頭——這就是她那三個豬朋狗友高唱的『友情萬歲」,去!她忍不住罵了一聲。

  話說譚少華——運動社團的搶手貨,排名第一大收人來源的搖錢樹——在遇上寒逸塵後,竟自動脫下「特級貧戶」的頭銜,跳槽回學生會去為民喉舌!讓「流浪社」平白失去百分之五十的收人;再提到楊希如——原本她就不怎麼缺錢用,參與各項工作大多是為了好玩,自從和那個學生會長的事浮上檯面之後,那個死孟凡,一想到他就有氣1竟然明目張膽地扣押楊希如,不讓她參與工作,害她失去幫手損失百分之十五的收人;再說到那只貓奴——文學社團的辣手貨——竟然宣告退休,天天和那個阿呆在一起,不是泡在書裡就是約會散步!結果百分之三十五的收人來源成了泡泡,噗——地一聲,沒了!至此,「流浪社」形同廢社,只剩下她一個人和一隻鳥。

  如果情況只是這樣那就算了!好友們情願選擇愛情而不要麵包她又能怎樣呢?是不?

  可是偏偏一一該死的!可惡的!天殺的!不要臉的!×××……她們竟然好命地得到了愛情也賺到了麵包!譚少華在寒逸塵的鼓吹之下兼了幾個家教;孟凡則是自願擔任楊希如的荷包供給者;沈貓奴更不用說——只差沒住進高學力他家而已!三個人荷包皆麥克麥克,只有她枯瘦如柴,天天拮据度日……凡此種種,教她情何以堪!

  唉——罷了罷了!還是她的織田信長最帥了,不會背叛她。將賬簿收進包包裡,順便拿出一本《織田信長傳》——她怎麼看都看不厭煩的偶像史傳。

  不過,俗語有云:「人若衰,種的瓜都會生菜瓜」,才走沒幾步路、看沒幾行字,就撞到一堵肉牆,害她活活吻上鉛字。

  正想大聲罵人,一解心中鬱悶,卻直覺天突然暗了下來,這堵牆的影子將她整個身於罩在裡面,想必影子的主人不會矮到哪裡去。好吧——她認了!她絕對有打不過人家的自信,所以還是道歉了事吧!

  向後退了一步,說聲抱歉後立即向右跨一步打算繞過去,偏偏那道牆向右移,再度擋住她去路。

  林淩芬不動聲色、頭也不抬一下,又向左移,而那道牆又恰恰好擋在她面前。

  這默契也太好了吧!不過她可是會理睬,她就不叫林淩芬。行!牆不轉她姑娘人轉總可以吧!她轉身往回走,那堵牆比她還快,硬是堵在她面前。

  OK——實驗證明:這堵牆是沖著她來的!既然人家找上門了,她總不能不理不睬嘛!是不?抬起頭看向來人,首先人眼的是一口黑人先生都該汗顏的白牙,然後才是略白的膚色及特殊的綠眼珠。

  綠眼珠!?全校也只有一號人物有這種顏色的瞳孔,哈!了不起!想她一個小民竟能撞上全校的熱門人物,真是三生有幸啊!

  平凡!刁斯貴打量眼前他即將要泡的對象只得到這個結論。要高不高、說矮不矮;要說她瘦也不是,用「胖」這個字又太誇張,長相又不具特色!他頭一回看到一個女孩子家的身材外貌可以用「中庸」兩字形容!這樣子的女孩會不好追上手嗎?哈!他贏定了!

  這個傢伙作在她面前只是為了讓她欣賞他那口白牙嗎?林淩芬好生疑惑。他不去善盡花花公子的職責,堵在她面前幹嘛?

  「我說——」半晌,她決定先開口。「眼前這位『吊』先生『死鬼』同學,不知您擋住小女子的去路有何貴事?您學識淵博,應該聽過『好狗不擋路』這句名言吧!」言下之意是有屁快放、沒事滾遠點!

  哇!他還沒開始行動,她就先賞他一頓排頭吃!刁斯貴不是聽不懂人家話裡的意思,只是這種「欲擒故縱」的招式只適合美女用;像她這種長相的——還是別用的好,省得嚇跑有心的人。要知道會看上她的人不會好到哪裡去的!而他——是為了賭,可不是有心人。

  「喂!你怎麼還不走?是有事找我嗎?」會有事嗎?她跟他應該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吧!一個天南。一個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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