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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放心吧,相信我的技術,好歹我是和法蘭可一起長大的哥兒們,從小耳濡目染,多多少少學了點功夫。」意思是,他的廚藝還見得了世面。

  「真的?!」說得也是,畢竟法蘭可是他的朋友,應該會教亞歷山大幾手才對。她想,他作的菜或許還真的挺不錯的。「那我想吃海鮮蛤蜊面!」她準備好好的點幾道菜來吃吃。

  「我是很想滿足你吃的欲望,只可惜,我有的只是些冷凍牛肉、蔬菜罐頭……當然啦,還有些新鮮的蕃茄。」

  「好吧,那看你的了。」就看看他能弄出幾道菜了,點菜這事還是到外頭的餐館吧。

  至此,林飛菱的心已經完完全全被食物給勾著走,根本忘了「她是我心愛的人,我打算共度一生的人」這話的真偽。

  亞歷山大果然沒唬她,他煮的東西雖然稱不上「大師」,不過呢,還算在水準之上。林飛菱這一餐吃得愜意極了。沒有蘇菲亞的「忠言」和那個中年長鬍子男人的打擾……很棒的用餐氣氛,無怪乎她能吃下比平常份量更多的食物。

  這時,亞歷山大拿了瓶看起來很高級的酒放在餐桌上,隨後又取來兩個沒有任何裝飾的高腳杯,用開瓶器打開軟木塞制的瓶蓋,一時之間酒香四溢,連林飛菱這個不太接觸酒精飲料的人,都禁不住想要喝上那麼一、兩口。

  「這是什麼酒啊?」餐後來點酸的飲料最能去油膩,還兼助消化,不過那是她在臺灣的習慣;既然她現在人到了國外,那麼飯後一杯酒也無妨。再說意大利的酒也挺有名的,和它皮革工業的地位不相上下——地中海型氣候,適合葡萄,適合葡萄的生長——不喝點原產地的酒,似乎有些可惜。

  「這是紅酒。」他姿勢優美的在林飛菱面前搞腳杯裡倒了一小杯的份量。「我想你應該會喜歡才是。」他選的這瓶酒,是他在造訪法國葡萄酒酒鄉波爾多的某個小釀酒廠時,意外發現的極品。和舉世聞名的各大釀酒廠比起來,可是一點也不遜色。

  「顏色挺漂亮的,」林飛菱以一個美食家的觀點看著眼前的這杯酒。「聞起來挺香的。」她在電視上看過一些品酒師都會將杯中的酒給搖一搖、晃一晃,最後才拿起來淺嘗一口。「嗯,不錯,有點甜甜的。」品酒嘛,還不就是依照著美食的標準——色、香、味這三字真言。她是不太懂酒,可是她有眼睛可以看、鼻子可以聞,還有個可以嘗味的舌。「味道很好。」的確很好,不像家裡拿來煮燒酒雞的米酒頭,就只有酒味。

  在放了心之後——林飛菱怕亞歷山大拿出來的酒和她某一次心血來潮、在臺灣的7-ELEVEN買的某品牌的白葡萄酒一樣口噁心——便學著蒙古人般,以大口吃肉、大碗渴酒的精神,一口氣幹了杯中的紅酒。

  「好喝!」有點像葡萄汁,她喜歡。

  「林,這酒不能這麼喝。」這種喝法要是讓製造者瞧見了,怕不心疼死了。再說她這種喝法和牛飲實在沒什麼兩樣。「要一口、一口慢慢品嘗它的味道。」他替自己斟上一杯,示範正確的喝法。「知道了嗎?」

  林飛菱看了他這喝法,決定不仿效。喝酒哪來這麼多規矩!她心裡是這麼想的。「這個我儘量,」她會試,但試並不表示一定要成功。於是她要求亞歷山大再幫她倒一杯酒——如果可以的話,她實在很想將整瓶酒給拿過來喝個夠。

  她照他的話,一口、一口慢慢喝,非但不覺得這酒哪裡變好喝了,反而少了那大口喝酒、一杯見底的滿足感,終於她決定……。

  「林,你不能這麼喝!」亞歷山大的速度慢了一步,根本來不及阻止。

  林飛菱快手的搶過放在桌上的酒瓶,二話不說,像灌蟋蟀般的將瓶口對準自個兒的嘴巴,咕嚕咕嚕的喝上好大一口。

  「哇,這樣喝才過癮嘛……。」她十分滿足的以中文說著。在中國,好像只有文人雅士才會用小瓷杯,一小杯、一小杯的慢慢喝。不過,她個人比較欣賞天龍八部中喬峰喝酒的豪情姿態。「你也來吧。」她將瓶子遞給亞歷山大。

  「你醉了。」亞歷山大注意到她的臉頰、頸項早已呈現紅豔的玫瑰色,甚至連伸出來的雙手也正快速的由粉紅色轉為緋紅。

  「我醉了?」醉?醉不就是要不省人事才叫醉嗎?林飛菱偏著頭想著。可是,我沒有不省人事啊。「哪有,我還清醒得很!」對嘛,她又沒醉,她的腦袋可是運作正常。「來、來、來,我們來喝酒!」

  基本上,林飛菱不嗜酒,也不鼓勵別人喝酒,但有時也難免好奇喝上一些,不過都是淺嘗即止,只要一發覺雙頰發熱,立即停止。但是,今天這酒似乎沒讓她有這種感覺,況且它的味道有葡萄汁的芳香,卻少了酸味,更是可口,以至於一開始她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飲酒過量,」怎麼還會有足夠的能力制止自己!

  「好吧,不過這一瓶酒喝完就得停止。」既然她興致這麼高昂,不陪她好像有些說不過去;再說,這瓶酒的酒精含量並不高,她這喝法,只會使她提前睡覺而已。

  「沒問題、沒問題!」她高興的說。「對了,今天天氣這麼好,有好食物,又有好酒,我們應該再來點音樂。」難怪她老覺得少了什麼似的,原來是缺乏美妙的樂音。「我要聽TONIBRAXTON那首IDONTWANTTO!」這首歌很好聽,也很好笑。」

  「好笑?」林飛菱似乎在不自覺中將心裡的呢喃給說出口了。「怎麼說?」她提的這首歌他沒什麼印象,但是就歌名來說,那應該不是首「好笑」的歌才是。

  「當然好笑啊,」在酒精的作用下,她成了個有問必答的乖寶寶。「那首歌講的是,有個女人被她男朋友給甩了,然後呢,她就什麼事也不想做,也不想找個男人來愛或被愛。還有啊,歌詞裡還寫著,沒了男朋友,她也不想活了。」

  「要是我沒會錯意的話,這該是首悲傷的情歌才是。」照她的解釋,那的確是個悲傷的女人,在失去所愛時的心裡寫照,怎麼會好笑?「為什麼這樣的歌會讓你覺得好笑?」亞歷山大真的不懂。不論男人或女人,聽到類似的歌曲時,雖不至於感同身受,但也不至於到發笑的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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