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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行銷學上有個說法:一個客戶的背後隱藏了二百五十個客戶。同樣的,一個女人的背後還隱藏著為數不少的女性朋友。只要收聽到任凱森專訪的女性有超過一百位來自不同小團體的女人,那麼也就是說會有上萬名的女人知道任凱森在找那位陌生情人。

  於是,任凱森在戈正浩的陪同下來到這個女性的專屬園地——星夜心情。

  「各位聽眾你們好,相信各位和我一樣期待今晚的來臨。就如三天前我在節目中透露,我們今天將會有一位非常、非常特別的來賓,而他現在已經坐在曼莉身邊了。」曼莉興奮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向廣大的聽眾傳遞著。她的聲音低沉帶點磁性,不若一般女性主持人柔美。

  原本,戈正浩將任凱森的故事告訴她時,她壓根不信。一直到她和任凱森接觸之後,她才相信這世上真有如此癡情的男人,也深探嫉妒起那位被他如此愛戀的女人。

  在速食愛情充斥的社會裡,居然會有這種羅曼史裡才有可能發生的戀情?只是一夜的相處便註定了一生的愛戀……天啊,再怎麼獨立自主的女性聽到任凱森一往惰深的告白也會心疼不已。她相信不論是哪種女人,她們的心裡仍渴望有一個像任凱森這樣的男人來愛她們、呵護她們。

  「該怎麼稱呼你呢?」今天的主角可不是她,而是任凱森。「神秘男子?」

  「都可以。」任凱森緊張地回答。雖然今晚的節目內容早已討論過許多次,可是真正上場時,他還是會緊張。

  曼莉微笑,示意他放輕鬆。

  「好,我們就這麼叫你了。神秘男子,首先歡迎你上我們的節目。你可知道你是星夜心情開播兩年以來的第一位男性來賓?」她照例得說點開場白。

  在任凱森來這裡之前,他壓根不曉得臺灣有這個節目。「喔,這個我不大清楚。如果真是這樣,那真的是我的榮幸。」這樣的榮幸希望以後不要再有。正確的說法是,如果可以,他根本不想來。要不是急於找到她,他也不會答應上廣播節目——尤其這還是個現場直播的節目。

  「各位聽眾可能會懷疑兩年來星夜心情從不邀請男性來賓,為什麼會因為這位神秘男子而破例?當然是有原因的,還是讓這位迷人的神秘男子來向大家說明吧。」曼莉故意賣關子。

  任凱森的外表的確有其過人之處——模特兒般的身材及斯文又帶點粗獷的臉龐,使得他在人群之中相當搶眼,光是這兩樣就足夠讓大多數女人趨之若騖,甭提他還是個腰纏萬貫的小開。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上有一種令人無法抵抗的致命吸引力。有這樣條件的男人,很難令人相信他會願意只守住一個女人。

  曼莉曾經在漫畫裡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帥的男人不一定花心,可是有錢又帥的男人肯定薄情。這句話或許說得有點武斷,但是套用在現代社會,又是如此可悲地符合現狀,幾乎沒有一個帥又有錢的男人可以例外——就她所知是如此。

  終於,在她對男人——尤其是又帥又有錢的男人——已經快要不抱任何希望的同時,出現了像任凱森這樣的清流,她要是不幫他,那她才真會後悔一輩子的。

  「嗯,其實我是來這裡尋人的。」任凱森開門見山地說。

  「OK,你是來尋人的。」曼莉附和他的話,接著問出重點:「那你能告訴聽眾你要找的那個人叫什麼名字嗎?」

  「不能。」他沮喪地回答。「我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

  以曼莉的個性,要是有個傢伙要求上她的節目找人,卻連要找的人是誰都不知道的話,她肯定會將他給踹出門。不過,任凱森是特例,不能當作一般個案處理。

  「哦,這樣可就有點麻煩了。那麼,我冒昧地請問你,這位你要找的人和你是什麼關係?」

  沒有找到,縱使他想要有某種關係也不可能。

  「沒有關係。我們可以說是陌生人。不,對她來說,我可能只是個陌生人,但她對我而言不是。」有點繞舌,可是在任凱森的認知裡是這樣的。

  「好,神秘男子,你能告訴我們為什麼你要找她嗎?」

  「因為我要告訴她我愛她,並且希望她能嫁給我。」沒有含蓄的語詞來修飾他心中的想法。「如果說我能找得到她的話。」

  「嗯,相當大膽的告白。」曼莉沒料到任凱森會這麼直接。「那麼你口中的她只是你心中的一個理想,還是真有真人?」

  「她就如同你我一樣真實地存在。」

  「我瞭解了。如果真是這樣,她必定是個十分美麗的女人,才能讓你如此神魂顛倒,以至於念念不忘,甚至不惜付出一切代價,只為了能找到她。」說到這裡,曼莉心想要是有個男人也這麼對她,她二話不說馬上收拾細軟,不論是天涯海角,她都跟定他了。

  「老實說,她並不是特別美麗。」

  任凱森雖然擁有過人的外表及家世,但是他的本性並不圓滑,對於討好別人更是沒研究。自從當了任氏的總經理後,他也是儘量避免交際應酬,除非和公事有關,否則他鮮少以任氏的總經理出現在各個公共場合。

  再加上他自己堅持的原則,他對那些居心叵測的女人更是避如蛇蠍。不過,對於美人的評量標準,他倒是和其他人沒什麼兩樣。

  「只是和她在一起,每件事都變得如此不同。就好像替打好草稿的水彩畫上色,原本只有黑白兩色,突然間變得鮮活了起來。如果我本來的生活像前單音、單節重複演奏的曲子,那麼她的出現就是替這首單調的曲子加進了旋律和節奏,還有感情。」當他在訴說對她的感覺的同時、他好像又回到七天前的那個夜晚,而她似乎就在他伸手可及之處。

  「我還記得她告訴我她最喜歡吃巧克力酥片、最喜歡聽Nat King Cole的歌。最喜歡在下雨天時拿把大傘在街上漫步……我記得她告訴我的每件事,我記得她對我說的每個字……」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記得這些瑣碎的小事——只要是這些事和她有關。

  「就是不記得她叫什麼名字,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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