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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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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輕柔的音樂聲在空氣中流轉,仿佛愛人在低喃著千絲萬縷的情話;昏黃的燭光在夜色裡跳動,猶如強力春藥催動著潛藏在心中最深沉的情欲,這是一個屬於情人的夜晚。 塗著鮮紅蔻丹的纖纖五指就著男人結實、寬厚的胸膛順勢而下,似有若無地隔著衣裳對男人輕柔的愛撫。她嘴裡吐出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拒絕的邀請:「凱森,今晚留下來陪我——」 她知道他不會拒絕的,基本上這世上沒有多少男人可以拒絕一個身著黑色薄紗——尤其是薄紗之下沒有任何蔽體的衣物——誘人胭體若隱若現的性感尤物。 果真,凱森就如她所想的一口答應了她的要求。「當然,美玉。如果你要我留下來陪你,我就會留下。還有,最近寒流來襲,氣溫滿低的,你穿這樣容易著涼,最好多加件衣服。」他相當體貼地加上後頭這句話。 「討厭,凱森,你真會開玩笑。我現在怎麼會冷呢?有你在,你一定不會讓我著涼的,對不對?」她別有用意地問著,將整個身子靠在凱森的身上。 任凱森一聽,仿佛頓悟了般。「真是的,都是我疏忽了。」語畢,他馬上脫下身上的西裝外套披在她身上。 林美玉被他這個舉動給驚得不知要如何繼續下去,他的反應完全不在她的預料之中。「凱森,你難道不知道我說的冷不是這個意思嗎?」 真是的,她林美玉花了兩年的工夫才釣到任凱森這個金龜,好不容易熬到他的家人首肯他們的婚事,她當然要打鐵趁熱,趕緊造成既定的事實,最好能懷孕,讓她的肚子裡懷著任凱森這呆頭鵝的骨肉;這樣一來,任家的老頭想要反對都不成。 「要不然會是什麼意思?」任凱森愣愣地反問。 其實也不能怪他不解風情,實在是他成長的背景沒有多少機會接觸到女人。他從小讀的都是純男校,上了大學之後念的又是理工科系,女生是少得可憐,更別提研究所裡整班是清一色的男人。 退役之後,他馬上進入父親大人為他在某知名電腦公司安插的工作,非常不幸的,他的工作環境中的女人不是老得可以當他媽,就是早已死去;而他這麼一待,待了兩年,直到他老爸認為時機適當了,才把他找回自家公司當起總經理,至此他才開始有機會慢慢接觸到別人老婆以外的女人。 林美玉故作害臊。 「哎呀,這種事你叫我怎麼說嘛!這種事男人不是都應該知道嗎?」她就不信她這麼說他還會不懂。 「有什麼事是男人都應該知道的嗎?」任凱森一頭霧水地反問。有什麼事是男人都應該知道,而女人可能不知道的嗎?她講的難道是當兵?可是這有什麼好不意思的。 「凱森,你真愛說笑,我就不信你到現在都沒有經驗。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笑話,一個二十九歲的處男,說出來誰相信。現在就連二十九歲的處女都寥寥無幾了,更何況一個二十九的大男人,當她林美玉這二十九年來是白活了嗎? 「經驗?」任凱森愣愣地看著她。「美玉,我真的不懂你指的是什麼。」 林美玉自懂得用做人的本錢來媚惑男人後,什麼樣的男人沒見過……看來她是獨漏了任凱森這類型的人物!對付這種男人用迂回婉轉的方式根本行不通,要直接點明他才會懂。」 「你是真的不知道?我要你愛我!」這樣講夠白了吧? 他對她的要求顯然不知該如何回答。 這要叫他怎麼回答?她要他愛她?「愛」是要靠長時間的相處、瞭解和溝通之後才可能存在的東西。他們雖然認識了兩年,可是正式交往的時間也不過九個月而已。在他的心目中,她的確是和別的女人份量不同,可是他知道這還不叫「愛」……至少在他的感覺中這還不算是。 在任凱森的觀念中,婚姻是需要永遠經營的,萬萬不可因為一時的愛欲而失去理智。寧可婚後培養感情,也不要婚後濃情反成薄,到最後怒目相向,進而反目成仇,他要的是細水長流的感情,可不是辣得嗆口的激情。 他試著用最不傷人的口吻告訴她:「嗯,美玉,我明白女人都需要愛情的滋潤……可是,我認為愛情是靠時間培養,我向你保證婚後我會儘量在這點上做補償。」他不是什麼外向型的人,可以把山盟海誓隨時隨地掛在嘴邊,可是他剛剛那句話就是他對她的承諾。 林美玉這下可火了。 「誰在和你談愛情這玩意!我在和你談『性』,懂嗎?我要你和我做愛!你非要我把話挑得這麼明嗎?!」 任一個再怎麼沒有智商的男人也知道,當一個女人衣不蔽體地要求他留下來過夜的意圖何在,縱使不知道,他對著幾乎是投懷送抱的女體也不應該無動於衷。難道他連最基本的「Humannature」都沒有嗎?在林美玉所知的領域裡這種柳下惠型的男人根本不存在。 當一個男人出現這種無動於衷的反應時,他要不是個「性無能」,再不然就是同性戀! 等等,屬於性無能?同性戀?林美玉一想到這裡,原本黏著任凱森不放的胴體,一下子離他至少有三公尺遠。她上上下下打量任凱森,瞧他一副身強力壯的模樣,著實很難想像他會是個性無能……難不成他是個同性戀? 「美玉,這種事我們還是等到婚後再來,現在談這個好象有點操之過早了……反正現在距離我們的婚期也不遠了。」任凱森滿臉通紅地說。 這實在不能怪他會不好意思,因為他從小到大沒什麼機會接觸女孩子。男女之間會發生什麼事他當然是知道的,畢竟坊間有那麼多的書和錄影帶,他要想不知道也挺難的;再說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這種事他豈有不知的道理。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去做又是另一回事。 他覺得若沒有以婚姻作為保障而和女方發生關係,這對女方來說太不公平了。現下他和美玉雖已決定要結婚,但這種事等到成了正式夫妻之後再做也不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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