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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這好歹是我的房間,請你尊重這房間主人的領地權。」

  拿「男女授受不親」這理由來壓他,肯定不管用,因為他們之間不可簡單的「授受」關係而已,他們做得還要更多更多。

  「你剛和傑森到底在談些什麼?」維克陰沉的臉色,讓人不禁以為他和艾琳有著什麼深仇大恨。

  「沒什麼啊,」她輕描淡寫地帶過。「不過就是打聲招呼,問候一下而已。」這沒什麼好說的,就算她在路上遇到一個陌生人,剛好他們有攀談的機會,她也會這麼的虛應了事。

  「我不相信!」他很想相信她所說的,但當時他們臉上愉快的神色教他怎麼也無法接受她的說詞——那時的他們,好像是久別重逢的老友,談得可起勁了!

  若不是他適時插了進去,還不知道要聊上多久!

  「你不相信?」這男人真是奇怪,她說了實話還不信,難不成真要她說出她和他的朋友一見鍾情,進而決定互許終身啊?「你不信關我什麼事?反正事情就是這樣,你要不信也沒辦法了。」他愛怎麼猜是他的事,只要別吵到她就行了。「我看你還是去陪你的朋友——總不能人家到家裡來作客,你這個當主人的卻跑到妹妹的房裡訓人吧?」待客之道好像不是這樣子吧?

  「離他遠一點。」

  「你又哪個眼睛看到我和他站得近了?」

  「別和我抬杠!」維克走向她,兩眼直視著她。「你知道我說的是什麼意思!」他是她唯一的男人,除了他,沒有任何一個男人可以靠近她——就算他的朋友也不行。

  「很抱歉,我真的不瞭解你的意思。」

  「你在挑戰我的耐性!」之前,沒有哪個女人敢這麼對他。

  「不好意思哦,我對你耐性的極限何在一點興趣也沒有。」他真是無聊,為這種子虛烏有的事來「審問」她——他如果真有這樣的閒工夫,不如多花點心思在公事早,還來得好些。「還有,我必須重申,本人享有絕對的交友自由,你無法、也無權管我。」

  每每只要和她爭辯這個問題,他便沒有任何立場來伸張自己的權力,因為她說的沒錯——他的確無法也無權管她。其實,他對自己這種近乎幼稚的行為也感到些許的困惑。這不像他會做出來的事,至少在他以往三十年的人生裡,這般失控的行為的確未曾發生過。可是不曉得怎麼一回事,如果對象是她,他便會喪失以往敏銳的思考能力,以及他向來引以為命名物邏輯推理。

  他對她的感覺、做法及反應,幾乎是赤裸裸、未加任何修飾的——而他的所作所為更加證明了這一點。

  如果他是個成熟而理性的男人,那麼在艾琳和傑森對談時,他該做的絕對不是滿腔憤怒的插進兩人的談話中;如果他是個有氣度且有風度的男人,就不應該在餐桌上像個妒夫似的直觀察兩人的行為。在她面前,他就是無法保持一個完美形象!她總是能教他忘了以往所受的訓練,讓他在兩。

  三秒內怒吼如雷;讓他忘了自己是個事業有成、同時也是個魅力十足的男人。總而言之,只要事情扯上了她,他便無法自持,所有的反應都是最原始且直接的——就像現在在他胸中翻騰的佔有欲。

  「好,」現在的他的確無權發表任何意見。「那我們結婚!」她自己說過的,唯一能讓她忠於一個男人的方法只有婚姻制度。「只要我們一結婚,我就有權過問。」

  「我為什麼要和你結婚?」她猜想,他可能真的是氣瘋了。她還記得上回當她提出這條件時,他足足愣了好一會兒,顯然對婚姻退避三舍。怎麼這回來了個傑森,小小的刺激了他而已,便可以讓他忘了對婚姻的恐懼?男人啊,果然是非理性的動物。

  不過,他瘋,她可沒必要跟著他一起來。他要結婚,她可不想——甭提他的動機有多麼的不純正。

  「我現在的生活愜意得很。」她樂得當單身貴族。

  「而且我才十七歲,人生根本還沒開始。」

  「你不是已經二十六歲了嗎?」他「好心」地提醒她,別忘了自己真正經歷過的歲月。

  「我是心理年齡二十六。」好傢伙,拿這事反駁她!

  「可是我的身體年齡只有十七歲——而一般人通常是不會計較你的心理年齡的。」

  「你別忘了,當時提出婚姻要求的人可是你。」乍聞她這條件時,他的確猶豫了,因為,他覺得婚姻是一個枷鎖、一個牢籠,一個困住男人、讓他失去自由的絕佳理由。可現在,自由與擁有她的欲望一比,自由反而沒那麼重要了,幾乎可以說是微不足道。擁有她,才是他目前最想做的事。

  「是我提的沒錯,」對於自己說過的話,她是不會賴皮的。「可你那時並沒答應啊。」

  「我現在答應了!」

  「抱歉,已經過了追溯期限。」這又不是犯罪事件,擁有十年、二十年的法律追溯期——那時,他沒答應,就表示了拒絕。既然已經拒絕了,也就沒啥好談的。怎麼可能他說願意娶,她就一定得嫁?「還有,像你這種動機不純正的求婚理由,會嫁給你的女友若不是想在結婚之後,謀財害命奪你全部的財產,便是腦袋有問題,才會在無行為能力的能力下答應你的求婚。」她從家裡的傭人那裡得知,維克現有的存款夠她過得快活了,再加上她又不是那種只吃不做的米蟲,在未來的日子裡,或許不會有可觀的收入,但至少穩定且自給自中的生活是可以確定的。

  「好,那你告訴我,娶你還需要什麼『純正』的動機!」艾琳這會兒也火了,音量不自覺地加大。若是離他近些,都能感受到那音波震動時的強度。「難不成要我對你說,我這一生一世只愛你一人這樣的謊言,你才會心甘情願的嫁給我?!」對於這類騙死人不償命的謊言,他一向不屑為之,因為沒有人能保證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基於商人本色,他絕不說這種具有風險的話——就譬如說,目前最被看好、同時市價上百億美元的公司,很有可能在五、六年後便在所有投資人心中消失得無影無蹤。

  「很不巧的是——我就喜歡被這類的謊言給騙。」

  沒有人喜歡被騙,她也是。不過她絕對相信當人們在說這一句話時,絕對是真心的——可惜得很,這樣的真心沒能維持太久。而她現在要的,就是一個能維持長長久久的誓言。

  「那好!」她喜歡聽,她高興被騙,那麼他就照她的意思說:「哦,維克·戴凡波在這裡立誓,我會愛你一生一世!」

  「維克,我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真正愛過人!」她真希望他加個但書,像……如有違背誓言,願遭天打雷劈、五雷轟頂之類的毒咒。「這話誰都會說,但重點是要發自內心。」她沒說過這類的誓言,因為她打算把這樣的話留待結婚典禮上,獻給她人生的伴侶,當作她所能給的最好結婚禮物。不過說實在的,她曾經差一點就說溜嘴了。

  「我當然愛過!」他真的愛過,只是他已經忘掉了原因和理由,甚至於後來為什麼分手,他也記不清了。

  「既然你愛過,就應該瞭解當兩人相愛時,所說的承諾都是相當認真,而非兒戲!」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壓根不信。「好吧,那我倒要問問你,為什麼和你愛的人分手?」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分手。

  「因為我不愛她了!」這根本是廢話,他要是還愛她何必分手?!

  「為什麼不愛?總該有理由吧?」就這麼一句「我不愛她」未免太過籠統。

  面對她的追問,他顯得有些心浮氣躁。

  「你若真想知道,我就告訴你!」他或許已經忘掉愛上那人的原因,但是會分手就表示她不值得他愛,既然不值得去愛,那又何必浪費時間在她身上。「因為她不值得我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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