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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不,我很肯定你偷了我的東西,千真萬確。」戚少軍依然這麼說。

  巧夢睜大了眼睛。

  「是什麼?你說,我拿了你什麼東西?」她佯裝鎮定,雙手卻不停顫抖。天!別是孩子的事,千萬別是孩子的事,如果他剛才說那些話全都是因為孩子,那麼,她只能帶著寶寶到天涯海角去躲他了。

  「你偷走了我的心還不承認嗎?」就在她不斷祈禱的同時,戚少軍微笑著對她說:「一個人沒有了心還算是人嗎?如果花一千萬真能找回你,我願意,真的。」

  釋然的感覺讓她兩腳發軟,幾乎站不住。

  「你——你丟的東西……」

  「我丟了我的心,是你偷走了它。我愛你,巧夢,楚剛說你愛的人一直都是我,如果這是真的,那麼——請你說你願意嫁給我,求你!」

  他握住她的手要求著,她卻楞楞地看著他,說不出話來。不是孩子,他說愛她、向她求婚都是發自肺腑,與孩子無關。天!她擔心了兩天,吃不下、睡不著,他卻說——他卻說她偷走的是他的心。

  「你的未婚妻呢?」巧夢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問出這個問題,因為她還沉溺在剛才的情節中,意識尚未完全清醒。1

  「如果你答應我的求婚,你就是我唯一的未婚妻。」戚少軍回答。

  「真的?」

  「我不會騙你。」

  「你怎麼知道我搭哪班飛機回來?」她問,漸漸能掌握一切了。

  「問楚剛的,我知道你見了報紙一定會有所反應。」

  「果然是這樣。」巧夢點點頭。她是愛這個人,但愛歸愛,他讓她痛苦了兩個多月,這筆賬可不能不算。她拉拉他的領帶。「你低下頭來,快點。」

  「什麼?」戚少軍聽話地低下頭。

  「耳朵過來,我有事告訴你。」她靠近他的耳朵,忽然又抬頭。「你保證聽了之後會保持冷靜?」

  「我一向都很冷靜。」戚少軍傲然道。

  「很好。」她在他耳朵旁說了些話,然後提起自己的行李往外走。

  一、二、三、四、五——巧夢默數到五,就聽見後頭傳來急促的腳步聲,那個自以為極端冷靜的男人明顯地正向她跑來,並且還不顧形象地大聲喊著:

  「等等我,拜託你別走那麼快,以你的情況——我的天!快把行李放下來,求求你,你不應該在這種時候提這麼重的東西,太危險了。」

  巧夢對他的反應感到非常滿意;接著她計畫在他要追上她的同時,故意扭一下腳,看看他一向引以為傲的冷靜能持續到什麼時候。

  她會答應嫁給他,為了她自己,也為了肚子裡的孩子!不過在點頭之前,她要他答應讓楚剛當孩子的乾爹,她希望她的孩子能有最好的音樂素養。

  想著想著,她真的一個踉蹌扭了腳,而在她很快穩住身子之前,她聽見後頭傳來一聲吼叫。巧夢笑了,滿心感覺前所未有的幸福!

  後記

  那天忽然夢見我那死去將近三年的愛犬皮皮,令我在清晨醒來時,幾乎掉下眼淚。

  皮皮是只巴哥犬,有皺皺的黑臉和皮膚色的毛髮,父親在十多年前的某天清晨將它由友人處買回,當時尚未斷奶的它被父親一手捧著由窗戶遞進來的那一幕,至今還深深印在我的腦悔中。

  對於狗,大的小的,美的醜的,有血統或雜種的我都很愛,什麼狗在我看來都美麗可愛到了極點。可能的話我真希望能開個狗兒收容所,不讓它們在街上流浪,受補狗隊的摧殘。

  夢見皮皮之後,我的情緒低落了許久,不過當下午在電視上看見那個日本巨星後,我的心情就好多了;那顆星就是吉田榮作。老天!小說裡描述的帥哥並非全是杜撰的,他不就是活生生的一個嗎?不過說來慚愧,我心目中的帥哥實在不算少,劉德華、李察基爾、梅爾吉勃遜,還有漫畫「灌藍高手」裡的流川楓都是。我經常是看見他們就尖叫,和十七、八歲的少女沒兩樣——雖然我實在早已過了那個年紀。

  一說起年紀我就過敏,不由想起媽媽已經在催我家人了。我也不是不想結婚,尤其最近好日子多,紅帖滿天飛,其叫人感歎。不過要嫁人也得有人要,奉勸天下的媽媽們得弄清楚這一點,別盡逼著女兒嫁人才是啊!希望讀者聲援我,讓我心無旁騖專心寫作,越寫才越不顯老。

  另外,我的「兩光」計算機快壽終正寢了,也許下一本書得用筆一個字一個字刻出來。不過我的下一本書很值得期待喔!最近不是挺流行超越時空的戀情?我也打算嘗試一下。預告是為了堅定自己的信心,畢竟寫這類的羅曼史並不商單,要找資料又要不落俗套,不知要掉多少頭髮才寫得出讓你、我都滿意的東西呢!要等我喔!我會努力的,扯光頭髮也要加油。

  嗯——就這樣吧,不多說了,祝你們在冬天裡天天都能睡好覺、做好夢,拜拜!

  陳美琳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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